“有什麽不好的?我跟你相了兩個多月,我對你覺好的,覺得你是一個合格的合租人。要是以後我們都寫小說,流起來也方便。”
季雪歌沒有想過這個問題,在的生命裏,長時間的隻有一個人。
對同伴和朋友沒有太直接的概念。
所以就算覺得長時間的住酒店不是個辦法,也沒有想過要跟別人合租。
季雪歌:“這件事太突然了,我需要時間考慮一下。”
“你考慮吧。同不同意都沒關係,不影響我們之間的友。”
季雪歌抖了一下,說道:“嗯。你繼續看你的書。我得多寫一點,要不然臨時有兼職就沒有辦法更這麽多字了。”
“你現在要每天更多?”
“最要更6000字,我平時都是更1萬。我覺得還是趁有人看的時候多寫一點,也能多掙一點錢。”
“你這個想法不錯。”
“窮人就是盡最大努力去賺取更多的錢。至於其他的,走一步看一步吧。”
“你平時就用手機碼字?”
“嗯。手機方便一點,我還沒有去買筆記本。你對筆記本嘛,回頭跟我去買一臺便宜點的。”
“如果你隻是單純的打字,上網本就能滿足你的需求。”
“上網本多錢?”
“兩三千就能拿到了。不過我覺得可以花個3000多買個筆記本,筆記本的存比較大,方便你存各種各樣的文檔和文件。”
“那買筆記本吧。買個小一點的,平時出門帶著方便。”
“保證給你推薦一款價廉的。”
**
兩人吃完飯後就去了電腦城,買了一臺國產輕薄款的筆記本。
季雪歌試著打了一段字,確實比用手機方便很多。
現在的打字速度是每小時3000,用筆記本打字覺得可以再提高一點時速。
這樣的話,每天寫稿字會多上不。
季雪歌覺得好像遇到賀唯非之後,所有的事都在向好的方麵發展。
現在的,既有穩定的收又有了很明朗的目標,隻需要一路埋頭走下去。
回到所住的酒店樓下,季雪歌頓住了腳步,說道:“我想住在大學城附近,你覺得呢?”
淩修正專心致誌地提著筆記本,乍一聽到這句話,有點反應不過來。
好半晌,他才後知後覺地說道:“我回頭去看看房子。大學城裏有不老師出租的套房,要是下手快的話,還是有機會拿的。你比較喜歡哪所大學的房子?我著重留意一下。”
“除了秦城大學,哪兒都可以。”
“你也怕迷路啊?”
季雪歌若有似無的點點頭。
更怕猝不及防的會遇到賀唯非,但又很想住的離他近一點。
哪怕遠遠地看上一眼也行。
“我回頭找找看,如果沒有辦法在學校裏找公寓,找一個中高檔小區的套房,可以吧?”
“沒問題。”
“就是那個地方的房租會比較貴,兩房1廳或兩房2廳很可能要四五千。這個價格你可以接嗎?”
“我住酒店每個月將近4000,我是沒什麽問題。我比較擔心不符合你的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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