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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之經天緯地》 第45章:爭論焦點

議會為什麽會對經營者主產生了質疑?這就要解釋一下,何謂國企,何謂辦企業了!此前,這兩個概念,我們一直都是混在一起說的,實際上,還是有所差別!

    我們現代的國企,是全民所有製企業的別稱,從上論,它們的東,是千千萬萬的人民群眾;

    而在漢國,所謂的國企,概念則完全不同,它是專門特指劉緯這位皇帝所興資創辦的企業,亦可稱之為“皇企”,東,隻有劉緯一個人!

    如此說來,這種企業雖然被稱為“國企”,其實不就是劉緯的私人企業?與四大家族所經營的企業,看似也沒什麽兩樣吧?

    那麽什麽是辦企業呢?在原本的曆史上,這個概念出現於清代晚期,是在洋務運時,由清政府投資興辦的那些企業的代稱,比如著名的江南製造總局、天津機局、金陵製造局和福州船政局等!

    如今,劉緯也把這辦企業,開到了漢末三國時代,由政府出資控所興辦的企業,均屬於這一類!

    但在過去,國企和辦企業的概念卻分得沒那麽清楚,畢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國庫裏的錢都是皇帝的錢,國庫出錢興辦的企業,幕後老板說是皇帝也行,說是朝廷也行,界限沒那麽清晰!

    現在的漢國可不一樣了,劉緯已經把政權了出去,今後他這位皇帝,也了每年領取工資的“打工仔”,除了國庫撥給皇室的固定支出,想多花一個銅板都不行,除非議會批準!

    所以說,現在的漢國,國企和辦企業,界限十分明確!國企,就是劉緯的企業;辦企業,就是政府的企業,兩者看似相同,本質上還是有所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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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一來,問題也接踵而至!國企也好,辦企業也罷,經營者主,算不算從政者呢?如果算,那就違背了劉緯早年間定下的那條鐵律:經商不從政,從政不經商!

    有此鐵律在先,所謂的國企和辦企業,便遭到了某些參議員的質疑,他們認為經營者主就有問題,由此容易因特權而產生壟斷,進而影響到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

    從前,漢國雖然也有國企和辦企業,但他們主營的業務是軍工生產、重工生產,以及高新技領域,與民間商家井水不犯河水,涉及不到任何競爭,倒也相安無事!

    況且,那個時候,也沒有什麽《反壟斷法》,自然也就沒有人非要挑這個刺,找這個茬了!

    可現在呢?國企和辦企業,悍然進了民生市場,與民間商家爭奪市場份額,難免有人會對經營者主資格是否合法,產生質疑!這些議員是向著四大家族說話也好,公心而論也罷,總之,說的還真有點道理!

    不過,這些議員的質疑,所針對的並非劉緯,主要還是辦企業!究其原因,一個是他們不敢質疑劉緯,另一個,劉緯現在已經出政權,雖地位崇高,也頗影響力,但想要用特權,搞不正當競爭,還是沒那麽容易的!

    換言之,皇帝不屬於執政者,起碼現在已經不是了,便備了經商的資格,但辦企業呢?就有點說不清道不明啦,他們的管理者,難道不是嗎?既然是員,怎麽可以經商?背後的東,又是誰呢!

    基於此,參議院爭論的第四個焦點,便浮出了水麵!在這一次國企和辦企業的聯合行中,閣政府,甚至是皇帝劉緯,是否濫用了權力,大開方便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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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說,提出這個異議的議員,連劉緯也一起質疑了!四大家族罷市,流運輸係統陷癱瘓,國企和辦企業開工生產,所需要的原材料怎麽運來的?傻子都能猜到,肯定是用了軍事運輸渠道!

    癥結,就在於此!據憲法規定,軍隊是國家的,隻是歸皇帝指揮,卻不等於就是皇帝的私兵,他可以發戰爭,甚至親自指揮,卻不可以利用軍隊,為經商服務!

    劉緯為皇帝,都如此偏向國企和辦企業,可想而知,荀彧的閣政府,給他們開了多綠燈!按照《反壟斷法》之規定,濫用行政權力,限製、排除競爭的行為,就是壟斷,應該遭到罰!

    除了以上兩個爭論的焦點外,關於開業酬賓是否屬於正當理由,以及低價銷售,是否屬於傾銷行為,議員們也陷了激烈的討論!提出質疑的議員認為,這兩種行為,都屬於違反《反壟斷法》的不當競爭!

    低價傾銷的本質,便在於以廉價商品迅速搶占市場,打擊競爭對手,國企和辦企業的做法,不正符合這種行為嗎?老百姓將來都買國營商店的東西了,你讓那些民間商家今後還怎麽活?這不是壟斷,什麽是壟斷?

    你說你是搞開業大酬賓,所以才減價促銷,理由也太牽強!開門大吉,營造聲勢,當然可以,哪有酬賓活,一搞就一個月的?三天五天就行唄?你搞一個月的減價酬賓,實際上就是在打擊競爭對手,低價傾銷!

    那些了解商業經營模式的議員,心裏十分清楚,這個世上,幾乎沒有任何一個私人商家能經得起長達一個月的如此衝擊,他們大多都是負債經營,手頭的流資金很,一旦沒有了日常流水收,資金鏈斷裂,便會資不抵債而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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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這些議員們認為,國企和辦企業的這種行為,明顯有置競爭對手於死地之心,按照《反壟斷法》的規定,若是四大家族真的因此而破產,有人因想不開而自殺自殘,那劉緯和荀彧他們,可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你說劉緯,是不是個冤大頭?本來他所擬定的《反壟斷法》,是用來對付四大家族的,可現在呢,不但了他們的保護傘,還反噬了自己,甚至可能會因此引來牢獄之災!

    不!參議院的議員們,雖然有人提出了這些質疑,卻不是所有人都這麽想,否則,也就無需爭論了,直接表決不就行了?還是有人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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