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進永夜的,都會被忘。
那麼,你也無法通過記憶,在永夜裏確認對方究竟是友軍還是敵人。
林帆尚且需要用識字,來分辨對方與人類的默契程度。
同理,一樣進永夜,從而被世間忘的他,對於判來說,亦是需要一些證據。
不得不說,在看到林帆那不忍的神,後跟著的一老一那複雜的眼神,它確實了。
歸,能在糞池下躲藏,又在永夜裏苦苦掙扎的它,是絕不會簡單的將信任代出去。
說到底,腦子裏也只是有關於林帆二字的,見到這人類時,心裏總會有一弦在。
還無法百分百證明,是因為思念才導致這種況。
指不準是心臟病呢?
詭也會有心臟病嘛,判不清楚,因為這只是一個假設。
通俗講,就是說不定還有其它可能,為了確保對方,真是友軍,判大腦在極速思考。
林帆看到這一幕,竟也在第一時間,明白了對方所想。
天哪,是這份謹慎,就和自己相當合得來。
哪怕不是兄弟,初次見面也該是種的過命之。
「不如,你先下來,放心好了,下面那些看不起你的,我都會解決乾淨。」
判想來也是,主要是現在實力低下不說,還用不得詭技,只能用剩下的手,掏出紙,裝腔作勢。
誠然,它還有一招很強很強,類似領域的詭技,可惜需要支撐這招的境界之高,不是區區追命能夠維持的。
可惡,為什麼我連判筆都掏不出來?
先前不管左右手,都可以喚出筆墨的,怎麼如今卻不行。
判心裏憤恨,起初以為是永夜的限制,後面發現,裏面就它用不了詭技,心裏可以說痛苦到極點。
就算此刻林帆想對它出手,也沒有半點反抗的餘力。
倒不如信一回,在下面,逃跑的空間也大。
況且,急了,本判一聲極大的怒吼,拚死也將月詭喚醒,拉個陪葬也是好事。
判輕踩了踩上空,林帆用無形詭手將其托住。
此時此景,就是周圍的詭異,都看得發愣。
人跟詭的,也能這麼深?
「我早說過,這貨那麼懂文字,一定跟人類往很深。」
「某種意義上來說,它算不算詭異的叛徒,稱為…詭!」
「……」
閑談議論的幾尊詭異,紛紛看向說詭的那尊,覺得好有道理。
怎會有詭異跟人類好的?
而且看著煽的畫面,還不是一般的好。
伊乞乞為這裏唯一的人類,心中總有一種說不清的第六。
紅蓋頭輕瞥了一眼判,低聲說:「它實力不簡單,我總覺得,它之前比我厲害。」
嚇!
伊乞乞先是一嚇,打算提醒一下師傅,但轉念一想。
比紅蓋頭強,有啥驚訝的。
它除了依靠詛咒轉移,點東西外,啥屁實力都沒有,就剩個頭,打起架來都得宿主親自手。
要不是有嗩吶在那吹,只怕破道都能將它當皮球踢。
紅蓋頭收回看判的眼神,轉而看向伊乞乞,明明對方什麼都沒說,可就是覺得被冒犯了。
下到底層,真如林帆所說,那些膽敢朝判出鄙夷之的詭異,皆是被林帆回敬一個冷眼,若是對方還敢首視,則格殺勿論。
要知道,這裏是永夜,每一次手,都有可能使得月詭蘇醒,即便沒有蘇醒,也容易發出聲音,導致本源被汲取。
人類就算沒有本源,也會有其他什麼東西被吸走才是。
要不然,月詭才是真正的詭,哪有對詭異有害,對人無害這種奇葩詭技。
貓百萬,忽然也看向了判,沒曾想它也會覺得自己被罵了的第六。
「你想要我們怎麼證明,是你的兄弟。」
林帆一到下面,表達了態度之後,便首接在平板上,主提問。
為的,就是給予它極致的安全。
判單手出一指,按在地面稍稍思考,才寫道:
「永夜的忘,談不上詛咒,更應該說是一種規則上的限制,只是它限制的,是進此景的存在。」
將忘,改為存在,確實會更切一些,因為代表本人存在的所有品和記錄,都會保留。
只有記憶中會消散。
這種況,說是存在降為零,才更加準確。
林帆看著它寫下的每一個字,那筆鋒無比犀利,猶如練筆千年的書法大師,不誇張的說,比老頭寫的還好。
老頭作為天橋算命第一人,也是寫過不字帖的,論寫字,算得上是三人組中的最強,連他都不如,可想而知,判的書法程度。
判手指一頓,抬頭看了林帆等人一眼,確定大家都看完了這行字,才重新抹去,繼續道:
「所以,只要你們能拿出更多,讓我心弦跳的品,則能更加證明我們之間的聯繫。」
若是比喻存在,那麼就說明,以前接久的品或者是人,都會有既視,就像聽見林帆二字時那種覺。
判何等聰明,它在心弦時,甚至想過,如果和對方有仇,一樣有這種覺。
所以為了更加確保真實,它需要更多的證明。
這還不止,除了品以外,還需要回答諸多問題。
判並不嫌論證的過程複雜且耗時。
這關係到它到底能否,重回巔峰的關鍵,要是被對方算計,豈不是得為他人的階下囚?
另外,跟人類示好,確實不是它的風格。
嘶……
這些東西,還真有!
林帆掏出一張羊皮卷。
在別墅里,羊皮卷有兩張,他只帶了一張進來。
或許是早就料想到這種況出現,所以一張來讓對方記得羊皮卷的存在,一張則是為了認親。
見著羊皮卷,判一呆,有些驚駭道:
「這是我力戰骸球,所獲的一張卷?!」
不…不對,進了永夜,我不該記得這卷的存在。
只有一種可能,其實不止一張,應是有兩張,是對方只帶了一張進來,故而忘一張。
莫非…對方真是。
判抬眸,這時,它的餘,瞥見了另一隻詭異。
那是一尊…讓它心弦得,比見著林帆還要強烈的詭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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