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在一起,意味兩個家庭的結合。
這種觀念一再被每一代新人新時代的想法所衝擊。
不結婚?婚姻與爲兩碼事?結婚價比太低?不結婚一樣可以過好生活?已婚的和不結婚各自爲戰?
這些觀點是新時代方纔有的產嗎?
追溯歷史會發現,單早就有過數次了。
麪包是的基礎,婚姻是的墳墓,這是多年前前人提出來的不是現在有的。
事實上是,決定人不結婚不結婚是人的大腦在做決定。
有的人大腦喜歡一昧付出,有的人大腦認爲只有婚姻是人生沒婚姻活不下去,真和經濟沒什麼大關係。
這些觀點在反方人士的眼裡會說這些人的腦子進水了犯了聖母病腦。
另一方人士則會罵你不結婚纔是有病。
對醫生來說,只要去過神經外科,看過人的腦子裡長的病奇奇怪怪的,各自奇葩類型均有。統計學結果或許有所謂的大數據傾向,但是放到個上生病肯定和人窮富無必定關係,和人結婚不結婚無必定關係,和有無過人無必定關係。
所以好醫生會告訴你,不要去信百分之多的統計數據,只信你自己是百分之零或是百分之百。
要說謝婉瑩之所以重生前能把婚姻這個事看得很淡,認爲隨緣,可能部分結果正歸因於是個醫生。對上面這些醫學科學事實有非常深刻的瞭解理解與認知。
人是生有自己的生存需要,書上說的心需要這話對也不對。所謂的心需,是大腦的需要,大腦是個唯不是唯心。
不唯心的大腦和自然界萬一樣,即便是千變萬化都要遵循同個公理運作。是什麼?醫學對此早有定論了:是快樂。
再重溫當年林佳茵的病例會知道,不快樂再有錢都會生病。你認爲那人窮到響鈴鐺會不快樂,結果人家很快樂能把你給氣死。個差異在這裡了,每個人的快樂點不同的。
找人是找什麼呢?首先要明白找人同樣只是在證實你在生存的一件事。理所當然是要找你我在一起時我覺得這事兒能讓我大腦快樂的快樂點,這個人能給我這個快樂點,我自然而然會選擇他/了。
談結婚複雜不復雜?一點都不復雜,快樂就行。
開車的曹勇嘮叨完一番後,發現是自己張張,邊的沒什麼緒起伏。讓他這個神經外科專家領悟到,好像比他更懂得大腦的本質。
在曹師兄那兒實習時,謝婉瑩承認是學習見識到了人腦更深領域的知識。讓能科學地確認到,跟曹師兄在一塊的大腦很快樂。所以,兩人那會兒在一起了。
回到見家長這件事上,曹師兄解釋一堆不也是怕的大腦因此不快樂嗎?
要知道,張害怕不安和快樂不是對立的詞彙關係。有時候張害怕不安的同時能讓人的大腦快樂值狂飆往上漲。原因很簡單,因爲大腦意識到自己是要去迎接一件可以期待的喜事。
章節出現缺失問題,請大家搜索《心底的愛那麼長》觀看相同章節~ —————————————————————————————————————————————————————————————————————————————————— 四年前她被陷害失去清白,被迫頂罪鋃鐺入獄。身陷沼澤,卻不料懷有身孕,她以為這是上天憐憫送她的禮物,卻被告知夭折。滿心的傷痛,都化作滿腔的恨。為複仇自薦枕席與同父異母妹妹的未婚夫糾纏不休。他將她抵在牆角,“你憑什麼認為我一定會上你?”“不試試怎麼知道?”誰知,這一試卻扯出驚天秘密…
被設計,餘笙睡了城中最矜貴的男人,並且打算提褲子不認人。陸西洲,家境殷實,手握重權的陸氏總裁,卻逼著走投無路的餘笙嫁給他。原因……睡了,要負責。一夕之間,餘笙從四麵楚歌的掛名大小姐搖身一變成為人人豔羨的陸少奶奶。傳言,陸少奶奶那一身嬌貴的脾氣,都是陸公子寵出來的。日常——“老公,我不喜歡這個彆墅。”“拆了,再買。”“老公,我不喜歡那個女人。”“趕走。”“老公,我不喜歡你這個老公。”“離……”陸公子摟著美嬌妻,“這個,冇得商量。”
言安希醉酒後睡了一個男人,留下一百零二塊錢,然後逃之夭夭。什麼?這個男人,竟然是她未婚夫的大哥?一場豪賭,她被作為賭注,未婚夫將她拱手輸給大哥。慕遲曜是這座城市的主宰者,冷峻邪佞,隻手遮天,卻娶了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女人,從此夜夜笙歌。外界猜測,一手遮天,權傾商界的慕遲曜,中了美人計。她問:“你為什麼娶我?”“各方麵都適合我。”言安希追問道:“哪方麵?性格?長相?身材?”“除了身材。”“……”後來她聽說,她長得很像一個人,一個已經死去的女人。後來又傳言,她打掉了腹中的孩子,慕遲曜親手掐住她的脖子:“言安希,你竟然敢!”
【男主追妻火葬場+男二上位+雙非+身材惹火大美人VS多情無心浪子】沈矜這輩子做過最大膽的事就是追謝清淮。結婚那天。謝清淮初戀回國搶婚。他毫不猶豫選擇了初戀。這場長達六年的愛戀,就此落幕。*被搶婚當晚,謝清淮最好的兄弟找上門。他說:“我這人沒什麼道德感。”“缺錢可以隨時找我。”她笑著回:“我再缺錢下家也要找個干干凈凈的。”陳槿之黑了臉。再次相見,奶奶病危。她勾住他尾指:“能給多少?”*謝清淮沒想到會在沈矜新家看到自己最好的兄弟。那個天天在他耳邊念叨沈矜是拜金女的人,只穿了一條短褲。小腹上還有一道顯眼的抓痕。*陳槿之小劇場以前:為了個女人犯不上傷了兄弟情后來:不知道兄弟為何物。
陸京堯,七中永遠的年級第一,長着一張讓無數女生一眼心動的臉,散漫中帶着點勾人的痞。這樣的天之驕子只對一個人好,那就是應碎。 應碎這人涼薄,看上去沒心沒肺的,精緻的桃花眼中總是透着漫不經心,脾氣也談不上好。她以爲她不會認真地喜歡一個人,直到她遇到了陸京堯。 陸京堯給了應碎一場毫無保留的救贖,給了她一場浪漫熱烈的青春。但他得到的是高中畢業以後,應碎在日暮映襯下不走心的諷笑—— “陸京堯,我就玩玩,你怎麼還當真了?” 他們走過了西街的一個春夏秋冬,卻在周而復始的第二個夏天走散了。 重逢於一場暴雪。 道路被封。 應碎穿着一身黑色大衣,下了車,打算抽根煙。 煙氣繚繞之間,她遠遠見到一個熟悉的背影,高大挺拔,而他身邊站着一個嬌小玲瓏的女生。 談話間兩人看上去十分親暱。 陸京堯偏頭看到她了。但也只是給了淡淡一眼,就回頭繼續和身邊的女生講話。 煙燒到尾,燙傷了手,應碎卻一點感覺都沒有。她只覺得心口悶痛,如被人攥緊一般酸脹。 片刻,她低聲自嘲一笑,上車,不再敢他的方向望去。有什麼好難過的,從前是自己親手推開他的,她哪有後悔的資格。 只是那夜她喝了很多的酒,在酒吧爛醉。 角落裏,陸京堯起身,把人抱着離開。嘈雜聲音中,他只聽到她帶着濃濃醉意的話,“陸京堯,可是我真的好想你啊。” 陸京堯眉眼含笑看着懷裏的人,懸了六年的心終於穩穩落地。 他賭贏了。 多年前,她對他說完那些傷人自尊的話以後,也去喝酒了。 應碎不知道,那天他也在。她那句 “陸京堯,我喜歡你”,成了他等她那麼年的唯一底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