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麼不記得媽還給我生過姐姐?」黎晚說的自然是的親生母親,而不是想置於死地的陸珍。
左不過已經沒有外人在場,黎晚也不裝了。
陸欣言一臉的委屈,「妹妹,我也是黎家的一份子。」
「你姓黎?」
噎的陸欣言說不出話來。
陸珍委屈的看了一眼黎興榮。
黎興榮臉一沉,「胡鬧,欣言也是我的孩子,你嫁過去和欣言嫁過去不是一樣的嗎?!你要是有本事抓住季書衍的心,也犯不著欣言出麵聯姻。」
說完,黎興榮大步離去,陸珍追出去了。
陸莎莎嘲諷,「黎晚,你也不看看自己什麼損樣,還配嫁給書衍哥哥……」
「你喜歡季書衍。」黎晚點明陸莎莎的心思。
陸莎莎臉上閃過一慌,「你……你胡說些什麼……」
「我有沒有胡說,你自己心裡清楚。沒想到季書衍還有本事的,勾搭上兩姐妹。」
黎晚說著話的時候,是帶著微笑的。
可不知道怎麼的,就像是溫的刀,刀刀命中要害。
「欣言姐姐你聽我解釋,我沒有……」
陸欣言握住陸莎莎的手,示意不要說了,「我相信你,我們從小一起長大,我和媽媽對你這麼好,你不會做對不起我的事。」
「黎晚你不用費盡心機來破壞我和莎莎的關係,書衍說過不會喜歡你的。」
「無所謂,我不要的男人而已,你喜歡就拿去吧!」黎晚這話說的確實是真心的。
渣男配賤,絕配!前世可把坑慘了。
「你怎麼這麼不要臉,明明是書衍哥哥不要你!」
得到陸欣言假惺惺的信任後,陸莎莎這桿槍開火更賣力了,可沒有想到這話聽到陸欣言的耳朵裡,就變袒護季書衍了。
陸莎莎算個什麼東西,也敢惦記的男人!
「兩位不去迎接你們的書衍哥哥了?小心被我搶先一步……」
宴會還沒散去,否則黎興榮和陸珍也不會這麼急匆匆就走。
陸欣言和陸莎莎不不願的走了,們還要去應酬,和帝都的名媛打好關係。
黎晚如琉璃般的雙眼瞇後又鬆開。
前世,陸莎莎就是陸欣言的爪牙。
陸欣言不方便出麵的事,都是陸莎莎幫做的,如果沒有陸莎莎,陸欣言的人設也不可能這麼完。
季書衍就是離間兩人,最好的人選。
陸欣言是不會允許的傀儡對季書衍心的,沒了陸莎莎的陸欣言,就像斷了一隻手,難吶~
前世今生的仇,慢慢算噢~
和上輩子不同,黎家人的態度已經影響不了黎晚的心了。
到死都沒等來的親,不會因為重活一世有所改變的。
對來說,去找傅逸寒纔是最重要的。
臺上已經沒有傅逸寒的影子了,還忐忑不安的看了一眼樓下,幸虧啥也沒有。
傅逸寒這麼牛真的從11樓的高空爬到隔壁去。
就不行,也不會撬門,隻會串門。
也不知道隔壁住了何人,傅逸寒有沒有被打死(′?`)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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