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四十三章 是我欠他們倆的
張詩予在他對麵的椅子上坐下:“不著急,我陪你坐會兒。”
說完才覺自己有些越距了:“額……我是說,這會兒涼快了,坐著吹吹晚風舒服的。”
沈時景沒有回應,吸了口煙,煙霧從他的畔呼出,被夜風吹散,不留痕跡。
相這段時間,張詩予也大概清楚了他的子,自顧自話:“這庭院弄得真好看,時不時夜裏出來坐坐,還的,讓人心裏覺得很安寧。”
沈時景依舊沒有說話,隻是調整了一下坐姿。
張詩予把這當做回應,鼓足勇氣問道:“悠悠之前在學校說我是媽媽,你不會不高興吧?隻是想向別人證明而已……小孩子就是這樣的。”
“是我欠他們倆的。”沈時景抬手掐滅煙,起進屋:“我睡了,你回去吧。”
張詩予著他的背影出神,這是什麽意思?默許的態度嗎……?
今天太晚了,沒讓小賀送,自己走回了家。
路上跟孩一般蹦蹦跳跳,拽著路燈桿轉圈,心前所未有的好。
說不上來是為什麽,就是覺很開心,特別的……開心。
這種開心延續到了第二天早上。
早早的在路口等著沈時景的車,今天特意穿了白,還化了個淡妝。
不太會化妝,也舍不得錢買昂貴的化妝品,說是淡妝,其實也就是胡的描了下眉,塗了點口紅。
一上車悠悠就發現了的不同:“詩詩阿姨,你今天好漂亮。”
張詩予害的低下頭,眼神不自覺瞄向坐在副駕的沈時景:“是嗎?謝謝……”
樂樂雖然上沒說,還是忍不住多看了張詩予兩眼。
有一說一,張詩予穿白的樣子,更加像陳韻初了,本來就是相似的人,再融合一下穿著打扮,晃眼一看,就是活的陳韻初。
到了學校門口,四個人下車還是拉著手一起。
悠悠看見認識的同學,都會介紹,說張詩予是媽媽。
沈時景對這一切不持任何反對意見,在他看來,隻要兒子和兒在學校能開心,不會因為沒有媽媽而被排就好。
真真假假的,有時候不必區分得那麽清楚,太較真,過不去的是自己。
……
每次沈時景這邊給張詩予發第二份工資的時候,都會給放一天假。
這次拿到工資,張詩予去了商場的專櫃,給自己買了一套化妝品。
平時公司的同事隻要是,幾乎都是帶妝上班,想了想,還是覺得自己不該顯得格格不。
尤其是現在收多了,花錢漸漸地也就沒那麽摳摳搜搜了,所以不給自己買了化妝品,還給母親也帶了護品。
把這堆東西拿回家,還以為又要被父母念叨,沒想到母親這次沒說:“孩子,正是年輕的時候,就應該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你現在在工作了,接的人也多了,臉麵也是麵。隻是就不用給媽媽買了,媽媽老了,再好的護品也沒用。”
許桃兒上輩子智商欠費,被算計得落魄一生。 重來一次,許桃兒誓死糾正上輩子的錯誤。 等等,都重生在了最關鍵的訂婚日了,就不能早五分鐘?偏偏重生在作死作一半的時候! 陰差陽錯的,許桃兒把準備橋歸橋路歸路的某狼給收了。 某狼挑眉:到底誰收誰?←_← 被叼回狼窩壓在牆上醬醬釀釀的許桃兒:自己作的死,跪著也得走完!t_t 現言三部曲之一《重生九零全能學霸》; 現言三部曲之二《重生之萌娃嬌妻向前衝》; 現言三部曲之三《重生八零狼夫勾勾來》;
雙向暗戀/別後重逢 同窗四年,薑雁北和沈楠就像兩條永不可能相交的平行線。 一個出身書香世家,成績優異,循規蹈矩,短發T恤白球鞋;一個出身暴發家庭,逃課掛科,離經叛道,耳洞刺青高跟鞋。 從沒人知,在好學生輾轉反側的夢裡,總有一張張揚妖冶的面孔;亦無人知,在壞女孩混亂渾噩的青春裡,其實也真心喜歡過一個人。
【爹系?甜甜甜?年齡差,乖軟笨蛋巨可愛洋娃娃×禁欲腹黑病嬌大佬】婚禮前一天傅沉宴才知道自己要結婚了,對方是上次撞在他身上被撞哭的洋娃娃……婚禮當天,她逃婚了,傅沉宴陰沉著臉把車攔下來,將乖乖的小妻子從車里抱下來。洋娃娃哭著抱著他的脖子,淚水打濕了他的衣服。傅沉宴一臉嫌棄,洋娃娃好像除了哭什麼都不會。后來他才發覺,除了哭,她還能拿捏自己的心。向來殺伐果斷冷血無情的傅五爺,面對只會哭的笨蛋洋娃娃,只能束手就擒。“寶寶,親一個?”“不要(,,??.??,,)”下一秒,她就被強行親了一口,眼淚嘩嘩的往下掉。傅沉宴知道他的小寶貝是個親親就會哭的小笨蛋,不過,他就是喜歡。
【雙潔+先婚後愛+甜寵+雙向奔赴】圈子裏都知道,顧少最寵愛的女人跳海而死。從此,沈唯的名字,成為顧舟淮的禁忌。後來某天,男人帶回一個纖腰長腿,氣質幹淨柔弱如茉莉般的女人回家。可惜——還是個不會說話的小啞巴。豪門千金磕著瓜子等著看小啞巴的笑話,一個替身而已,也許一個月,三個月,不到半年就會滾蛋,像衣服一樣被毫不留情的拋棄吧。結果眾人等啊等……等來的是,在某場大佬宴會上,那個小啞巴撞翻了紅酒桌,她泛著無助的雙眸,無措的雙手比劃。但是沒人能看懂。直到匆匆趕來的顧舟淮把貓一般受驚的女孩摟到懷裏,向來冷漠無情的男人眉眼溫柔,用像對待易碎珍寶一樣的溫柔嗓音小心翼翼的哄著。“寶寶別難過,讓老公抱抱。”“唯唯乖,有我在,沒人敢欺負我的顧太太!”
【破鏡重圓】+【久別重逢】+【雙潔】+【HE】+【相互救贖】【高冷刑警vs天才懸疑作家】 任歡歡回國不久,就被分手七年的前男友別停了車。 七年不見,他更冷峻了,身形筆挺,眼神鋒利,開口就是公事公辦的語氣:“本事見長阿!無證駕駛! 再后來,她的公寓里,他把她抵在書桌上,聲音低沉危險:“解釋一下,新書里寫著[想睡刑警前任的一百種理由]是什麼意思?” “歡歡想睡我?” 她以為他恨她,以為他有了新歡,卻不知道,他日日睡覺前都要看一次七年前她在密室里笑著解謎的照片。因為她是他的藥,沒有,會死! 他的抽屜里,鎖著她所有的小說,每一本都有密密麻麻的批注。 他的同事都知道,時隊有個不能提的前女友,一提就翻臉。 她以為重逢是巧合,卻不知,是他等了七年的機會。 他擅長破案,卻破不了七年前她的心結。 任歡歡也沒想到,為什麼每次都是在最狼狽的時候碰上分手七年的前男友,他比以前更無賴了,賴在她家不走就算了,還耍盡各種手段接近她。 男人三分醉,演到你流淚。 任歡歡的筆下寫滿完美犯罪,卻唯獨算漏了一件事: 她的刑警前男友,早就想親手“審”她了,還想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