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星》大火。
不,比起大火,應該用“”來形容。
起初像提出難題一樣,對曲霧提出“我要大火”要求的葉空,完全低估了自己的能力,和“不死妖”影響力。
因為時間急,花葉雜誌一共隻刊印了十萬本,投放在玉洲市大大小小上百家書店裏。
而這造的結果,是貨的書店被一搶而空,還有貨的大書店門口,則排起了長長的隊,有的甚至開始上演起了全武行。
一個白領和一個大學生為了搶某書店的最後一本雜誌,竟當場打了起來,最後兩人都披頭散發,頂著馬賽克,在鏡頭裏過變聲發出奇怪的聲音:“我們最後決定一起看。”
“然後加了聯係方式,以後應該會變朋友吧,畢竟我們都喜歡不死妖。”
“喜歡不死妖的都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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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裏勸告大家,追星還是需要理智,為了爭搶東西而手傷人是萬萬不對的。”
“本臺記者,持續為您報道……”
“嘖嘖嘖,”沙發上的方思婉對著電視直搖頭,“現在的年輕人啊,在哪個領域都能追星了。”
對葉空閑聊:“你是不知道,你哥也有一些很可怕的,網上罵人都是最輕的,還有人在線下跟人打架鬧上新聞的,還有當跟蹤狂被你哥扭送警察局的,我聽說這些都什麽私生……”
說著說著就開始發散不滿了:“當初我就不同意你哥幹這一行,他偏偏正於叛逆期,怎麽說都不聽,你爺爺把他狠狠了一頓,他還幹脆離家出走了,你說是不是很不像話?要不是那次離家出走,他也不會遇到那個小雨,糾糾纏纏這麽多年……”
葉空耳朵一,扭頭道:“媽,聽你的語氣,你討厭小雨嗎?”
方思婉撇撇:“倒也說不上討厭,隻是不喜歡。”
“為什麽?”
“在你哥拋下家裏去找的時候,居然一點勸阻的意思都沒有。”
“可人都是利己的嘛。”葉空倒是覺得無可厚非,“如果喜歡葉臻的話,會想讓葉臻選也很正常啊。”
“人是利己的,可是利他的啊。”方思婉認真道,“就像我你哥哥,所以即便我不喜歡小雨,我也舍不得讓他夾在家庭和人之間痛苦,最後還是我勸你爸別管他了,要不然你以為他能有今天這麽輕鬆?”
葉空愣了一下,似在咀嚼這句話的意思。
方思婉繼續道:“小雨要是真的他,至也應該想辦法為得到我們的喜歡而努力吧?難道真的覺得你哥可以完全離葉家嗎?退一萬步講,就算他真的能離開葉家隻和他在一起,以為你哥真的能幸福嗎?”
“如果喜歡一個人,”方思婉說,“你就會希他的人生是圓滿的,而絕不會促某種殘缺,還自以為那是的證明。”
“這不是,是自私。”
葉空沉思著,片刻後又眨了眨眼,說:“可我聽說,葉寶珠去找過小雨麻煩,還指著說了很多特別難聽的話,會不會是因為這個,才放棄了討你們喜歡?”
“那都是之後的事了。”方思婉皺眉道,“在那之前我就見過,全程都很沉默,半點想討我喜歡的意思都沒有——我並不稀罕這個,但我不得不因此懷疑對你哥哥的。”
“畢竟,如果你對你人的家人都不重視的話,那你對他的重視又能有幾分呢?”
“可能是因為自尊心太強?”葉空又找到了理由,“我聽說隻是普通家庭。”
“那和你哥哥就更不合適了。”方思婉臉上難得流出淡漠來。
相識以來,葉空還從未從臉上見過這樣略帶冷然的表,那是在權力和富貴中滋養出來的,天然的傲慢。
“雖然很殘忍,但要想越階級和本就不屬於自己世界的人在一起,克服這種無用的自尊心,是最基本的事,而如果連這都做不到,就算他們真的結婚了,也絕不會長久,隻會變一對怨。”
說:“我知道寶珠說的那些話很過分,但他們要是真的了,隻會聽到比那更難聽一萬倍的話——除非自己變得很厲害,就像溫璨的媽媽一樣,但顯然,小姐不是那種人。”
方思婉從果盤上起一顆飽滿的草莓,塞進葉空裏:“吃,可甜啦。”
葉空下意識張,咀嚼之中清爽的甜味溢滿口腔。
方思婉了手又接著說:“所以其實我早就覺得,比起在你哥這家夥上浪費時間,小雨還不如去找一個更適合,更能給幸福的男人,以的條件其實這一點都不難。”
“但的主是‘我誰’而不是‘誰我’吧。”葉空咽下草莓說,“如果那麽容易就能換一個人又怎麽能呢?”
想了想,葉空說:“我聽爸爸說他對你是一見鍾,甚至還想過為你徹底離開葉家,雖然之後你們運氣超好的為了命中注定的夫妻,但既然爸爸自己都可以為了所之人做那種看似衝上頭的事,為什麽到葉臻——到你們兒子的時候,你們卻又要當棒打鴛鴦的惡人呢?”
“我可沒有棒打鴛鴦!”方思婉又是臉紅又是委屈,“棒打鴛鴦的是你爺爺!然後是你爸爸,我明明是那個勸架的。”
一臉小心地看著葉空:“寶貝,你不會以為媽媽是個惡婆婆吧?”
“……那倒也沒有。”
我隻是突然發現,你隻在當我媽媽的時候那麽溫可親,一點都不讓人害怕。
可原來除此之外你還有別的,冷漠而高高在上、看起來甚至有點殘忍的樣子。
葉空心裏覺得很有意思,又張了張:“我還想吃草莓。”
方思婉果然又開開心心給挑了一顆大草莓,塞進裏的時候甚至還“啊”了一聲,就像哄小孩子。
瞧,無切換可媽媽模式。
葉空吃著草莓繼續問:“所以,你知道爸爸為什麽這麽雙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