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計沒睡好。”最近眼睛是容易紅的,還有些畏,“對了,下午我要去買副墨鏡。”
“你剛剛不是跟我說一早就睡了嗎?”他不顧呼痛,了的鼻子,“起來。”
程帆起又去了臥室,拿了放在床頭柜上的人工淚滴,讓重躺到他上,手指撐開了的眼眶,“別躲。”
失眠后倍干的雙眼得到了滋潤,淚滴順著眼角落,閉了眼的到他的大拇指輕輕劃過的眼,將淚滴拭去。
耳旁是Sebastian的嗓音,看過太多遍,幾乎都會背他的臺詞了。
“這是什麼劇?”
遲疑了一會,回答了他,“《故園風雨后》”
這種劇不會是他喜歡的類型,沒有解釋,這是1981年的電視劇,不是08年再次被改編的電影。如果你興趣,只要看電視劇就好,電影改了故事線,很糟糕。也沒有說,這是最喜歡的電視劇。
他果然沒有再問。
枕在他的上,他上有種沉穩的力量,從沒有想過要任何人的保護,此刻,卻覺得有一踏實,閉眼聽著劇,迷糊間竟然睡了過去。
被他喊醒時已經十點四十,懵了半分鐘,便迅速起去換了服,拿了餅和口紅塞進了包里,坐在他車里化了妝。
婚宴場地坐落在山腳之下,被湖泊環繞著,隔絕了鬧事的喧囂。私強,近年來,重要的國際會議與外事活都在本市舉行,都用了此的場地。
在城市之中,大片的綠意與清新的空氣是種奢侈。無法逃離城市,不用舟車勞頓駛向遠方,來這過個周末好。繞著山腳飽覽綠意,累了就窩在房間里泡澡,過窗戶看山清水秀。
程帆開車穩而快,兩人也沒遲到。
蘇文茜顯然快忙瘋了,在簽到招呼著男方的親友,看到林夏時,趕拉著走到了旁邊,“你總算來了,我從早上到現在水都沒喝一口。”
林夏從包里拿出了頗厚的紅包給了,雖是電子支付的時代,但婚禮上還是頗為傳統,送紅彤彤的現金吉利。
這麼多客人,婚禮過后,估計數錢對賬都要弄一天。每一筆錢,都是人的重量。意重的朋友自然要多送,平時過你恩惠的人,在結婚這種重要的場合,就算是借也得把該盡的禮送上。
“不有你表妹在嘛,你去喝個水唄。”
“我還得去上個廁所,你替我一會吧。”蘇文茜不由分說地將拉到了招待桌前,吩咐了,“你看著寫完名字,你把紅包放進包里就行。”
說完蘇文茜就拖著禮服,踩著高跟鞋小跑著往衛生間的方向走去。
林夏無奈地看了程帆一眼,“你先進去跟蘇城打招呼吧。”
程帆點頭,“你一會來找我。”
林夏做事認真,將紅包整理了放進下邊的尼龍包里,遇上人多到來不及寫名字時,便拿了支筆,幫忙寫著。旁邊自有人跟客人打招呼,忙得頭也來不及抬。
手邊過一個紅包,蘇文茜表妹輕聲跟報了名字,“李子。”
賓客很多,耳邊不絕的寒暄聲,林夏聽得并不真切,后知后覺反應過來時,下意識抬了頭看這個名字的人。
剪裁得的淡藍西裝,顯得休閑而不失正式,淡褐的眼眸對上了的眼,正朝著微笑。
林夏不知道他為何會出現在這,被旁邊催促著,沒有打招呼,連笑容都欠奉,又低了頭用凌厲的筆鋒寫下了他的名字。
蘇文茜終于趕了回來,沒有接過林夏的工作,先跟李子打了招呼,“李先生,昨晚睡得好嗎?還適應這里的酒店嗎?”
“好的,周圍環境特別棒,我今天還晨跑了一圈,謝謝你們。”
“有什麼需要就跟我說。”
“好的,看你這忙,我就先不打擾你了。”
“好呀,一會見。”這是個紳士,蘇文茜一臉笑意地看著他離開,才對著旁邊的林夏說,“你是不是也覺得他長得帥?”
“嗯。”林夏敷衍了句,將筆遞給了,“你來吧,我先進去了。”
婚宴現場布置地仿佛置中世紀的宮廷,香檳玫瑰快布滿了整個現場,桌臺上的金屬燭臺與雕塑的小天使加深了氛圍。
一旁的屏幕上播放著這一對新人的旅拍,在雪山上擁吻,在篝火旁跳舞,在無人的道路上開車狂奔,在山頂攜手上直升機。
置被心營造的一場夢中,新娘被父親挽著送到新郎手中,孩臉上依舊帶著純真的憨,那是被疼與好好對待的證明,看著新娘紅了眼眶不舍地看著要走下臺的父親時,林夏卻一下子落了淚。
拿過紙巾裝作若無其事地去眼淚,只當為的純真而落淚。
當儀式結束,燈驟然亮起時,眾人從一場夢中醒來,開始了最世俗而熱鬧的觥籌錯。半開放式的宴席,吃從不是重點,借著場子應酬熱絡著。新人被不停地勸著酒,伴郎伴娘在旁邊替著喝。
林夏跟在程帆旁邊,與他一同跟人打招呼。他人脈廣,有時頂著他太太的名頭好用的。
應酬到一半,撞上了蘇城在跟人聊天,蘇城喊了他倆,“嘿,給你們介紹個人。”
“李子,我好不容易求來的合作伙伴。”蘇城用酒杯示意著他倆,“程帆,和程太太。”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席硯琛是隻手遮天的商界傳奇,俊美如斯,殺伐決斷,也是裴月未婚夫的七叔。人人都說,裴月見了席硯琛,就像老鼠見了貓。但男人卻在外放肆宣揚,“她才不怕我,她說要養我的時候,囂張的很。"裴月是怕過他,因他們的身份,為他們的周身圍上了的囚籠,沒人知道,她其實與他初見時,就對他暗裡著迷,並野心滋生一一她要奪走他的心。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
陽城有兩大奇觀,一是嬌弱笨蛋美人戴都,二是瘋批浪蕩公子沈珩,圈內忠告:退避三舍,敬而遠之。 兩大奇觀閃婚,衆人驚呼:癡傻村女,家族棄子,天造地設,爲民除害。 然而,不知從何時起,笨蛋美人瘋批強勢,身份驚人,攪得陽城天翻地覆,浪蕩公子扮豬吃虎,財力雄厚,致力於摧毀沈家基業。 坐等離婚的衆人瞳孔地震:我們也是你們play的一環?
沈厭的白月光帶孕回國,所有人都說他們即將破鏡重圓,宋錦書不置可否,可等到親眼所見,才知道她以為天性涼薄的沈厭,原來也可以眼中隻盛滿一人,失去孩子那一天,她終於徹底醒悟,他溫柔體貼那麵從不歸她,再回顧這十年癡戀,隻覺得自己可悲可歎,捂著一塊暖不化的冰當作心頭寶貝,宋錦書疲憊開口:“沈厭,離婚吧,我們別再互相折磨了。”......沈厭一直以為,他和宋錦書之間,是後者虧欠,所以對她提出離婚之事,他不覺理解,隻覺得她以退為進,博取可憐,可等到一切真相大白,他失去了曾經待他溫柔熾烈的那顆心,才知道他們之間,有所虧欠的那個,從來都隻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