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什麽時候養的習慣,每晚都要如此姿勢才肯睡。他掌心溫暖幹燥,嚴嚴實實著小腹,給帶來難以替代的安全。
邁赫駛雲霄路8號,在主屋門廊前停穩了,方慈還是沒有醒。
聞之宴沒,徑直把抱到二樓主臥,放到床上,單膝跪著床單,仔細拆解開小高跟的系帶,下來,扔到床尾地毯上。
魚尾是背後綁帶的款式,要把翻過來解開再剝掉才行,可他剛握住的腰,就哼唧了兩聲,好像是不想被。
他手撐在兩側,低聲跟這醉酒不清醒的人打商量,“……babe乖,配合我一下,嗯?要掉才能睡。”
慢半拍,方慈低低嗯一聲。
于是他又擡起一只手,剛到腰,卻又開始哼唧。
聞之宴其實耐心不是很多。
此時的烏發淩,碎發在頰邊,冷白的裹在那黑中,收腰魚尾的款式勾勒出玲瓏的曲線,更別提臉上的瀲滟醉態,這一切都在挑戰他的忍耐力。
他不輕不重拍了拍的,忍耐著低聲一句,“寶貝。”
敲門聲這時候響起。
惠姨送了解酒湯和水果來,聞之宴開門接了托盤,放到起居室小茶幾上,遙遙地看一眼床上的人,他轉頭先去了洗手間。
洗手間鏡櫃裏放著常用的護品。
他了西裝外套,扯掉領帶,一褶一褶挽好袖筒,探手進鏡櫃裏挑挑揀揀,找出一瓶卸妝水,仔細研讀了瓶背面的使用方法,出張洗臉巾,倒了點上去,拿著回來,路過更間,卻看到裏面約有人影晃。
方慈不知什麽時候自己赤著腳下了床,跑到這更間裏來,正站在穿鏡前,費勁地去夠子背後的叉系帶,看到他的影出現在門口,立刻垮了臉,“……聞之宴,我熱了,不掉。”
聞之宴靜靜看幾秒,走近了,虎口鉗住下擡起來。
不知道他要做什麽,扭著頭躲,他只得哄著,“……乖,先卸一下口紅。”
仰著臉,微啓開,任由他拭。
殷紅的被掉,出原本的,偏淡,此刻是水潤的。
好了,但他沒松手,而是低頭直接吻了上去。
呼吸被堵塞,方慈嗚嗚著揪了他肩上的襯衫布料。
聞之宴半抱半推著把弄到島臺邊,把翻過來。
呼吸有點急,回過頭來抱怨,“……你幹嘛?”
“不,幫你解開。”
他手上作沒收著力,口吻卻是哄著,一種矛盾的即將失控的反差。
叉系帶逐漸松散,而後渾猛地一輕快,撲簌的一聲響,黑在腳邊堆疊,半遮住了赤著的腳,以及他錚亮的整皮牛津鞋。
聞之宴一條膝蓋卡進來,從背後將整個圈住,在耳側低聲,“擡高一點。”
他也喝了酒,整個人有幾分魯,那讓人難以招架的強勢和霸道更甚以往。
他膛的溫度讓人戰栗,悉的他的味道,淡淡的橡木香縈繞鼻尖,偏過頭急急索吻。
心跳聲隆隆,像是陷于暴雨夜的海邊,聽不到遠的聲響,只能聽到到耳後那熱的呼吸,又不由己,被海面推著著,一下一下遠了又近了。
方慈急于抓到什麽確定的,小聲急切地他,“聞之宴,嗚嗚……”
這暴雨的始作俑者聞之宴卻是慢條斯理地,單手撐著島臺邊緣,另一手著的手背,低啞問一句,“聞之宴是你什麽人?”
“……老公……”
輕輕喚一聲,一貫清冽的嗓音得不像話。
熱氣自皮中氤氳蒸騰。
腳尖虛虛踩著他的皮鞋,抓著他青筋暴起的手臂卻還是穩不住形。
方慈耐不住這折磨,主往後迎,聞之宴垂眸去看,那場景讓他沸騰,其他所有都像退一樣遙遠而朦朧,只餘下那一。
他膛劇烈起伏,眼角眉梢都是瀲滟的濃郁的。
單調的節奏不斷重複。
本來其實沒有太醉,在這節奏中,方慈腦子卻更加混沌起來,直到被抱到起居室沙發上,蜷在他懷裏。
緩了好一會兒,才睜開眼,目是聞之宴搭在沙發扶手上的手臂,上面殘留著的抓痕,順著繼續看,他指間夾著煙,煙灰已經蓄了一截。
他擡手在旁邊茶幾上彈了彈,收回手到邊,手臂又被抱住,說,“我也想。”
聞之宴壞心地把煙拿遠了,慢悠悠道,“你不能,酒還沒醒。”
“醒了。”
擲地有聲。
聞之宴輕嗤一聲,“……真的?”他把煙叼回間,出兩手指,饒有興味地問,“這是幾?”
方慈才不要跟他玩這弱智的游戲,徑直手去夠他叼著的煙。聞之宴怕燙到,取了煙摁熄在煙灰缸裏。
不依不饒,往他膝蓋退了退,手去他兜。
聞之宴還是白黑,腔調一如既往是優雅散漫的,擡起雙手讓隨意隨意找,笑說,“祖宗,煙盒是的,這麽不好找嗎?”
煙盒此刻靜靜躺在沙發扶手一側的茶幾上,被扶手遮擋,在的視線盲區。
但他怎麽可能好心提醒。
晚宴上供的紅酒度數極低,只是為了襯托氣氛,即便喝了不,也不至于酩酊大醉,現在這幅模樣,倒像是借著微醺的名頭耍賴了。
在他上沒找到,又去沙發。
看這樣子,倒真像是醉意上頭了,聞之宴順手從茶幾上拿過瓷盤,上面一串晶瑩的青提。
青提解酒,惠姨十足心。
他撚了一顆叼在間,兩指住下,舌尖把青提頂到裏。
方慈下意識咀嚼,清甜在口腔彌漫,把喝了酒之後口幹舌燥的給止住了,說還要。
聞之宴又撚過一顆塞到裏,看慢條斯理嚼完吃掉,就再塞一顆。
幾乎稱得上大快朵頤,他的眸卻越來越暗,仿佛這青提止的是的,卻燎起了他的火,讓他熬得間發。
方慈上只一件吊帶睡,剛剛洗過之後隨意套上的,條瘦而不柴,在落地燈的暖下,有一種神般的清新高貴,眼尾和角都漉漉的,對他完全沒有任何防備。
平時是清冷矜持的,每每喝了酒卻更放得開些,對上聞之宴那一雙暗不見底的眼眸,,“……你要嘗嘗味道嗎?”
彼此間眼波流轉,聞之宴自然是能意會到字裏行間的含義,微牽了牽角,下一秒就吻了上來。
喝了酒作間沒有輕重,笨手笨腳推著他的肩把他摁在沙發脊背上。
聞之宴往後仰,雙手自然扶著的腰。
膝蓋跪在他兩側,上半直著,低頭去吻他,學著他曾經吻的樣子,從額頭到眉骨生得極優越的眉眼,再順著鼻梁下,來到他上,他下。
長發也順著的作低垂下來,似有若無拂過他臉頰,意直竄心底。
吻時,的手掐住了他脖頸,不清醒的人哪裏會顧著力道,掐得重了一瞬,聞之宴有種瀕臨窒息的失重,他悶哼了聲,這讓方慈悠悠掀起了眼睫。
的視線落在他結。
那上方曾有一道水墨蛇形的紋,極魅,像昭示著危險卻又蠱人一探究竟的深淵。
後來分手的那四年裏,他把紋給洗了,曾問過原因,他沒說。
在這酒醉的時刻,看著被煎熬的他,方慈卻陡然明白了這其中的奧。
蛇象征著.。
是了,越是缺乏什麽,人越會在外表上裝點什麽,以前的他,想要抓到能讓他熱烈燃燒的.,可他如此高高在上,一出生便站在金字塔之巔,反而看什麽都覺得意興闌珊,浮世中,人人都輕而易舉便會滋生的.邪念,他卻遍尋而不得。
他懶倦坐于高臺上,直到來了,為他所有的。
可又拋棄他獨自離開,于是那暗沉沉的念就沉甸甸積在他裏——
他哪裏還會需要那個紋呢。
他自己已然是那紋的化。
方慈低頭含.住了他的結。
覺到他渾都繃了一瞬,耳邊是他沉沉的吐息聲。
聞之宴整個人被煎著被烹著,雙手順著曲線下又上,隔著的真布料,能看到他曲起的手指骨節形狀。
水桃的皮最好,順著隙指腹用力往外一撥,便能完整地將皮褪掉。
方慈坐在他手上,又順著結往上親,親吻他的薄。
在這烈火烹油的時候,卻又想起了,重逢之時,在國貿的行政酒廊裏,這薄是如何淡淡地抿著,好像一點兒不想,一點兒不懷念,心頭一霎火起,狠狠地在他上咬一口,又憤憤又委屈地命令,“不許不要我。”
聞之宴心髒猛烈地撞擊著膛,心不在焉應一聲。
又聽說,“你必須永遠要我。”
陳巧月曾在醉酒之時說過些難聽話,對和聞之宴的關系橫加指責,說聞如何如何像條狗一樣跟著。
此時酒意上頭的方慈心想,那有何不可呢?
聞之宴就應該像狗一樣跟著。
“嗯。”
方慈對他這態度不滿意,擡起頭來,捧住他的臉強迫他與對視,倒是霸道起來了。
許是被煎熬久了,發疼,聞之宴眸底甚至出現了點點猩紅,他眼睫半垂著,視線膠著在上,出口嗓音極啞,偏口吻還是不聲的散漫,“……寶貝要我怎麽要?”
聲線低沉,浸潤著酒意,至極。
方慈是個最不服輸的,不要看他游刃有餘,要看他醉生夢死。
于是扶著坐了下來。
如願看到他額角青筋一霎暴起,他沉沉緩了口氣。
聞之宴閉眼往後仰著,結難耐地滾。
到了後半程。
烏雲布,夏夜的暴雨隨時會降下。
聞之宴尤嫌不盡興,張咬住一側吊帶,叼著扯到瑩潤的肩頭之下。
方慈著聲評價他,“小狗。”
叼東西。
他卻笑了,意有所指將第一個字咬了重音重複,“……小狗?”
男人就糾纏這些字眼。
方慈癟癟,不想理會。
可他確實應該是大型犬,這讓人安全滿滿的寬肩,理分明的勁瘦腰腹,偏頭往後看,便能看到他那雙被西包裹著的長,甚至此刻他還好端端穿著那雙錚亮的皮鞋。
白黑,端的是面。
除了被遮住的地方。
直到被他抱起,放到床上,又重新會了一遍他的力量。
整個人裏裏外外都麻了,像被碾過。
聞之宴去洗澡。
趴在床上,一指頭也不想,聽到輕微的腳步聲,然後是打火機點燃的嚓聲。
方慈掀起眼睫,就看到他坐在床側窗邊的單人沙發椅上,松散披著浴袍,著煙看。
從上到下將他看一遍,視線停留在他赤著的腳上。
那側面好像有什麽疤痕。
“……你的腳,過傷?”開口嗓音幹啞。
聞之宴微頓了下,垂眸看一眼,明顯不甚在意,倒是起去給倒了杯水。
方慈手撐著床單半直起,接過水杯咕咚咕咚喝了半杯,聞之宴擡手角的水痕,才說,“……不知道被什麽東西紮破過。”
“什麽時候?”
聞之宴意味莫名笑一聲,“……你走的那天。”
就是在這間臥室裏吵了一架,然後頭也不回地走了。
方慈反應慢半拍,“……你是說分手那天?”
“不許再說這兩個字。”
“……”方慈咬住下,沉默片刻,“……不是有醫生嗎,怎麽會留疤?”
“你覺得那時候我還有功夫管這點兒小傷?”
他甚至連把自己從躺椅上拔起來的力氣都沒有。
以前麽,方慈從不覺得自己該為離開過他而道歉,畢竟沒有做錯。
可現在,結了婚,彼此許下了誓言,反而後知後覺意識到,這場分離給彼此留下了難以消弭的餘震。
小小聲說了句,“對不起。”
聞之宴靜了兩秒,還是吻一吻額頭,“沒有怪你的意思,寶貝。”
他怎麽會不懂那時的難。
他說,
“只要你還在我邊,一切都值得。”
明晚最後一章啦~月容~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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