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確定一輩子要跟我綁在一起?”厲莫謙表認真語氣嚴肅的問道,這段時間跟演戲。
他看到了不一樣的。
以前他以為是那種養尊優的大小姐,但自從進了寧熙的工作室後,跟他印象的完全不一樣。
沒有眼高手低,也沒輕易放棄,從不懂一步步學習,到現在能獨當一麵去理大大小小的事。
整個人像在發似的。
“確定!”耿靜宜斬釘截鐵道,因為本來就認定了他,如今能結婚,當然非常願意。
“你……”
“我喜歡你。”耿靜宜大大方方的表白。
厲莫謙表微凝,其實他早就知道。
雖然說兩人在演戲,但有時候看他的眼神本藏不住,而他明明知道卻沒說破,也沒故意遠離。
他看到了不一樣的,不知不覺,目總是下意識的會被吸引。
所以他想給自己一個機會。
“如果你想離婚,隨時可以,結婚後我會尊重你,不會幹涉你的生活,會盡好一個丈夫的責任。”厲莫謙跟保證道。
耿靜宜生氣的看他,“我說了,我不會離婚。”
厲莫謙臉上是溫潤如玉的笑容,說著自己的提議,“兩年時間,如果我們有了皆 大歡喜,如果你想走隨時都可以。”
他不會自私的將一直綁在邊。
耿靜宜咬牙,起朝他走去,強勢的坐在他上,雙手摟著他的脖子,主親了上去。
他為什麽總覺得會走。
喜歡他。
從第一次見他到現在,從來都沒有忘記過他。
怎麽會喜歡別人呢。
真要變心,早在第一次他要聯姻拒絕時,就會放棄了,而不是一直到現在從未變過。
厲莫謙是懵的。
完全沒想到會親他,他從來沒親過任何人。
子的異常,猶如果凍般,鼻間全是屬於好聞的馨香,他結滾了下,心髒控製不住加速。
呼吸有些急促。
但他卻沒有下意識的推開,任由子為所為,直到耿靜宜放開他。
耿靜宜小臉通紅,眸水潤潤的,這是第一次這麽強勢,這會兒心跳如雷,張又激。
親他了!
“你,討厭我吻你嗎?”耿靜宜紅著臉問道,剛剛想親他就做了,不知道他有沒有反。
他沒主推開,估計是出於紳士,並不是因為喜歡。
很清醒的。
但還是有一天他能喜歡。
“不討厭。”厲莫謙實話實說,至他第一時間沒有推開的想法,真要是他反的人。
對方主親他,他絕對會立刻推開,而不會任由對方繼續。
耿靜宜聽著這三個字,瞬間笑靨如花,眼眸彎彎,可又明,臉上是毫不掩飾的開心。
厲莫謙心頭一跳,他不過是說了三個字,就那麽滿足。
說喜歡他。
是一直都喜歡他?
在他沒有回應的這麽多年,是不是很難過?
想到這些,他口全是心疼。
下一秒。
他將耿靜宜抱住,在耳邊認真道:“我們嚐試正式往吧?”
他想跟試試。
耿靜宜愣住,有些不敢置信,他說的正式往是像別的那樣,而不是再繼續在家人麵前演戲。
突然,有種想哭的衝。
因為的念念不忘,終於有了回應。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徐歲寧跟洛之鶴結婚的前一晚,陳律死死拽著她的手腕,顫著聲音說:“明明是我,先跟你好的。”愛情多不可靠,所以我最喜歡,夜里盛宴狂歡,白日一拍兩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