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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閃婚老公竟是億萬大佬》 第41章 果然不能指望別人

“知道了,總裁!”何年不忘彩虹屁狂夸,“總裁護妻的姿勢簡直不要太帥!沈小姐要是知道,肯定會哭的。”

沈小姐在[c網]有兩本完結書,一本正在連載。

上一本完結書,以及這本正在連載的,都曾有版權商去談過影視版權。但因為江月瑤的親戚是[c網]的創始人之一,為了不讓沈長歌出頭,威脅到江月瑤的地位,他們暗中把沈小姐的影視版權合作給攪黃了。

只要避開了江月瑤親戚,事會順利很多。

當然了,就算不避開,這次有宗政財團暗中助力,沈小姐的衍生版權也能談下來。

“如果沒有那個實力,相當于爛泥,怎麼都扶不上墻。這些是應得的,我不過是隨手替砍掉橫阻在中間的荊棘墻,這些事不必讓知道。”

何年想了一下,提議道,“總裁,那要不要請驍來演沈小姐的書男主?驍前腳與《至尊醫妃》毀約了,轉頭給沈小姐的書演男主,江月瑤知道一定會氣得吐。”

這一招絕對是殺人誅心啊!

宗政越頷首,“可以跟阿驍打個招呼,讓他空出明年的檔期。”

——沈長歌看到論壇上錘抄襲的帖子后,慌了片刻,就冷靜了下來。

看了眼書評區,已經有人在帶節奏,跑來書評區里鬧事了。讀者群有的忠實老讀者,知道“原作者朵云云”說的那本書實際是沈長歌的,正在幫向其他讀者解釋。

網上鬧得腥風雨,沈長歌卻沒有急著作出任何回應。

稍遲。

沈長歌邊吃著午飯,對母親說,“媽,我等會兒得回家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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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了?回家干嘛?”

“回去找樣東西。”

“找什麼東西?你跟媽說,媽幫你回去找。”

兒額頭的傷還在觀察期,沈華芳舍不得兒來回奔波。

“這東西必須我自己回去找。”沈長歌深吸一口氣,下心里的煩躁,“您別問太多。”

沈華芳遲疑一下,“要不要媽陪你回去,幫你找?”

“不用,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

沈長歌拒絕。

前幾天被林文康打傷,母親就氣得半死;如今還在住院,江月瑤又在背后潑臟水,若是讓母親知道這事,估計要氣恨得失控跑去跟江家拼命。

兒這樣說,沈華芳沒有堅持。

換了話題,問晚餐想吃什麼。

吃完午飯。

沈長歌換上服,就打車回家了。

沒有清理郵箱郵件的習慣,更不用郵箱和朋友聯絡。企鵝郵箱的收件箱里,還保留著幾年前給[a網]的投稿郵件,以及當時的編輯(現主編)的回復郵件。

又翻箱倒柜找到當年簽的合約,還有去年合約到期而簽的解約書。

沈長歌子很能忍,但不代表是個好欺負的包子;因此,并不打算只是跑到論壇上澄清一下而已。

對方要置于死地。

怎麼也得狠狠反擊回去!

沈長歌打電話跟負責的主編就此事嚴肅討論了一番,最終決定把這件事移給法務部去理。

面對讀者群里的關心和詢問,沈長歌表示并沒有抄襲!論壇上的事,已經給[c網]法務部理。

至于其他,暫時不做多余解釋。

回到醫院沒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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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長歌接到主編團寶打來的電話。

“九天,法務那邊讓你改文。”團寶語氣凝重地告訴,“我把那些證據遞給法務部,沒過多久,法務部經過討論,做出讓你改文的決定。我還為此跟他們大吵了一架,可依舊沒能改變法務部的決定。”

聽完,沈長歌臉上的一下子褪盡,臉蒼白如紙,整個人如墜冰窟,通刺骨寒。

團寶雖沒明說或者暗示什麼,但沈長歌心知肚明,這恐怕并非是法務部的決定,而是[c網]創始人之一郭志瑞,也就是江月瑤親戚的命令。

“團寶,我不會改文的!”沈長歌冷著聲音說道。

兩本書都是自己的,那本舊書已經解約了,將解約舊書的梗放到新書,本不存在違約的況!

如果改文,無疑坐實了“抄襲”的罪名,這污點一輩子都洗不清了。

“嗯,我只是將法務部的決定跟你一聲,我也不贊你改文。法務部那邊不管這事,可能得你自己解決,你看是在網文論壇上發帖澄清,或者走法律程序。”團寶給出建議。

改文帶來的后果有多嚴重,很清楚。

“我知道了。”

沈長歌心里難得不行,有些不過氣來,第一次到什麼心寒。

果然不能指別人。

明明證據確鑿的事,[c網]卻坐視不管,不肯幫自家作者。

“還有……”團寶沉默了幾秒,“技部那邊也表示不能關閉你書評區。”說到這個,語氣變得憤怒,“技部部門經理說你正不怕影子斜,關書評區是心虛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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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頓了下,團寶又嘆了一口氣,對自家寶貝作者說,“九天,對不起!沒能幫到你。”

“沒事,團寶你不用自責疚,這事我自己理。”沈長歌反過來安自家主編,“你自己平時工作也小心點吧,我不想別的編輯來帶我。”

團寶是的伯樂,可以說能有今日的績,團寶有不小的功勞。

為此,江月瑤連帶看團寶也不順眼,的高層親戚郭志瑞曾放話團寶要是在工作上再出什麼差池,就讓卷鋪蓋走人。

可以說,團寶的境比還要如履薄冰。

因沒有把筆記本帶來醫院,在跟團寶通完電話,沈長歌又趕回了家一趟。

心里很清楚,這次要搞死的幕后人是江月瑤。就算證據確鑿,走法律程序,自己未必斗得過[a網],或者說未必斗得過江月瑤。

為今之計也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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