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個再苦不能苦孩子。
顧訣被懟得啞口無言。
其實住在一起的這段時間他也發現了,很多時候阮安安會在他和笨笨之間更向著笨笨,就比如現在。
明明288的胖頭魚貓玩對于他們來說算是天價,明明兩人一日三餐加起來都不超過一百塊,但還是執意要買。
這是溺。
但顧訣也就心里想想,生不出什麼別的心思。
假如笨笨是阮安安的貓,和他一點兒都不親,阮安安這麼偏心的話,可能他還會稍微不平一點兒。
但這是他的親兒子。
他一手養大慣大,并且還在兩人之間充當了人角的親兒子。
跟孩子吃醋什麼的……還是算了。
魚決定要買之后,阮安安抱著笨笨繼續往里面逛。
但笨笨一路都心不在焉,一直扭頭看著顧訣籃筐里面的胖頭魚,完全不給別的玩多余的眼神。
阮安安都無奈了。
既然主角已經挑中心儀的玩,后面都沒必要再看,兩人直接帶著它去結賬。
“所以……它到底為什麼這麼喜歡這只魚啊?”排隊的時候,阮安安好奇,“你以前養了它這麼久,沒發現它什麼特殊喜好麼?比如喜歡的魚?”
笨笨見到這條魚,像是了很久的人見到泉水一樣。
那小眼神兒,簡直不是喜歡,是魔怔了吧。
顧爸爸當然知道真正的原因。
這條胖頭魚實在是和笨笨最的小魚玩太像了。除了有點兒胖和材料不同以外基本沒差,簡直就是復刻版。
真正原因無非就是,笨笨是把胖頭魚當替了。
但顧訣又不能說。
他手撓了撓笨笨的下,“嗯,沒注意過,可能它今天突然特別喜歡紅。”
貓的商店允許帶貓,但超市就不行了。所以從商店出來之后,兩人沒去商場的超市,水果和牛都是在便利店買的。
期間笨笨呆在自行車車筐里,肚子下面墊著它的小魚,舒服到炸,爽到不行,甚至于阮安安要把它抱出來的時候它還有點兒不想走。
折騰了這一番回家,已經到了一家之主工作的時間。
一家之主隨口問道,“晚飯還點樓下那家?”
阮安安正在看孩子和胖頭魚玩耍,聞言大腦思緒一滯,抬頭看他,“不然呢?你吃膩了?”沒等他答,阮安安又說,“那我們還有很多菜沒試過,今晚你想吃什麼?吃膩了我換一道點就好啦。”
“倒不是吃膩,”顧訣對吃的其實還挑剔,但這家做的味道的確沒什麼病,“我只是覺得,每天吃外賣不利于健康。”
“……”阮安安奇怪地看著他,“不健康?”
其實他們經常點的這家店,價格非常親民,也就比自己在家里做能貴一點點。之前阮安安去店里打包的時候和店主聊天,店主有提到過,他們一天最大的客源就是這小區里懶得做飯的年輕人。
“其實沒什麼不健康吧,那家店口碑一直都很好,我們兩個也從來沒吃出什麼病呀……”阮安安說:“或者,你指的是那個包裝盒吧?那不然你回來的路上帶著飯盒去裝,就不會不健康了。”
顧訣想了想:“……也可以。”
兩人都是靠在沙發上,阮安安聽見他嘆了口氣,“過兩周比完賽,我真的要去新西方學做菜了。”
“......”
比賽指的是博弈杯。
雖然兩人其實并沒有為比賽做過什麼準備,但他這話說的......讓阮安安突然有點兒不好意思。
在搬進來前幾天,阮安安本來想和他訂個規則來著,比如一個一三五一個二四六做家務,又或者一個負責廚房一個負責客廳等等……但萬萬沒想到,顧訣竟然主包攬了家務!
明明看起來就是完全不做家務的那種人,做起來竟然特別快狠準!
不過這也要歸功于這房子里的三個大寶貝。
拖地掃地一機、全自洗碗機、全自洗機。
阮安安不太懂家電的價格,當時特地上網查了一下,發現這仨玩意簡直貴得令人咂舌。問顧訣的時候,他一臉自然地解釋,“可能房東也是個懶人,這都是他給留下的。”
打掃家務可以給房東留下的“清房三寶”,但做飯就不行了。
“你好像提了兩次學做菜……”阮安安實在是不懂,“但是為什麼你會想要去學?我覺得你一點都不像對廚師興趣的樣子。”
顧訣嗤笑一聲,“誰會對廚師興趣。”
阮安安睜大眼睛:“那你干嘛總說要去學?”
顧訣笑笑,手拉住的手,說:“我這不是對你興趣麼。”
阮安安更懵了,“......跟我有什麼關系?”
顧訣往后一靠,姿勢非常愜意。
他聲調緩緩地道:“我覺得以前高中的時候,我學習好,長得帥,打架牛……”
“???”
這波自夸來得猝不及防,但阮安安也不知道該怎麼制止,就驚愕地看著他繼續吹。
“當然,這些優良品質,現在的我依然備。”顧訣說完,繼續數,“并且你看,以前不會做家務的我,現在會做家務,業務能力強,還能賺錢……”
“想來想去,好像就剩下做飯一樣不是我擅長的。”他停頓了一下,轉過頭盯著看。
阮安安沒想到他會突然轉頭,對視的一瞬間愣了一下。
顧訣“嘶”了一聲,語調慢悠悠的,“這麼一想,會做菜之后,我好像就沒缺點了啊。”
“……?”
阮安安跟不上他的腦回路,張了張,“……所以呢?”
為什麼突然開始艸完男神人設?
誰說過您老不完了嗎???
顧訣拉著的手往自己這邊一拽,人湊過來,阮安安反應過來的時候,兩人距離已經近到連彼此的眼睫都能看清。
“我要是學會了做菜,你會不會覺得……”他拖著長腔,眨了眨眼,彎道,“很想嫁?”
這話說完三秒后。
顧訣滿意地看著朋友外的耳尖變得紅。
他忍不住出空閑的那只手了。
薄薄的一小片,溫度還高。
阮安安似乎有點兒,條件反般迅速了一下脖子。穿著高領白,這麼一作,下都到了領子里面,顯得臉更小,看起來更加可。
顧訣“嘖”了一聲,又轉而的頭發,又黑又,順了沒兩下,卻突然聽到的回答。
“會啊。”
聲音很小,但還是準無誤地傳到他耳朵里。
顧訣把玩頭發的手指一頓。
他視線慢慢移回的臉上,“……什麼?”
阮安安睫了,也抬眼看著他。
“我說……”眼睛睜得大大的,眼里亮亮的,“會,想嫁。”
顧訣:“…………”
顧訣實在是沒想到會得到一個肯定的答案。
他平時也會經常給阮安安拋出一些類似這樣的話題,但多數時候會顯得有點兒窘迫,支支吾吾半天也不知道說什麼,或者干脆不說,紅著臉轉移話題。
他都習慣了。
他以為這次也是一樣,害,他調戲,兩人膩歪一會兒,這話題就算過去了。
萬萬沒想到……
竟然給了正面回應。
“你知道你在回答什麼問題?”顧訣勉強拉回自己的理智,“我學會做菜,你就……愿意結婚?”
“……”阮安安也不知道他怎麼就得出這麼個結論了,雖然有些過于簡,但好像意思是正確的。
“那個……”突然想到一點,“但是你還在上學,會不會……”
說完的那瞬間就發現這句話有,不該說“你還在上學”,明明是“我們還在上學”。
但顧訣顯然沒有在意。
“上學不是更好嗎?”顧訣打斷,“你不知道大學生結婚會加學分嗎?”
“……”
還真不知道。
“所以上學完全不是問題,”顧訣抑了一下自己的緒,盡量平靜地又問了一遍,“所以,是真的學會做菜就愿意嫁給我?”
“……”
本不是這個原因。
“學會做菜”更像是一個契機而已。
最主要的是,認識之后的心,之后的甜,同居之后的溫馨,包括以前在網上了解到的“許多恩的同居之后原形畢導致不合分手”等問題,也完全沒在他們上應驗。
反而越來越契合。
有時候下了課和他一起回來,見到笨笨在玄關歡迎兩人,甚至覺得,這里就是他們的家。
就算接下來還要再住幾年十幾年都可以的一個“家”。
阮家沒有給過這樣的覺,林家極過夜,自己的家都沒有給過這樣的覺。
除了小時候和媽媽一起住的那個房子外……
就只有他租的這個小公寓,給了這樣的覺。
阮安安看了一眼墻上的表,時間還來得及。
“我沒有跟你說過……”阮安安抿了抿,“我家庭其實有點兒……復雜。”
顧訣一愣。
狂喜的心稍稍平靜下來一點兒。
繼續道,“總結來講其實也不復雜了,就是爸爸媽媽關系不好。”頓了頓,阮安安換了個語氣強調,“是真的真的很不好。”
這點倒不用說……顧訣至今都記得當初蹲墻頭的時候聽到的那番話。
剛才被炸飛的神回顱,他點頭,“嗯,你繼續說。”
“所以在我懂事之后,其實一直覺得……我是不是將來會恐婚啊,會不會一輩子都不喜歡誰,也不會結婚什麼的。”
“……”
“遇見你之前,我依然這麼想。”阮安安歪了一下頭,“但是遇見你之后……在很早很早,我們都還沒有確認關系的時候,我就已經夢到我們結婚,還有婚后生活的場景了。”
顧訣結滾了滾,“我也……夢到過。”畢竟日有所思夜有所夢。
“我當時就覺得很不可思議……我竟然真的想過和你結婚。”
哪怕只是幻想,只是在夢里。
明明,本以為只是一場見起意而已。
“而且……說起來也很奇怪,”阮安安突然笑了一下,“我從小到大都喜歡看長得好看的人,俗稱‘狗’,而且我其實也見過很多長得不錯的,但是……卻沒喜歡過別人。”
“……”顧訣還在分辨后半句話的意思。
阮安安深吸一口氣。
盯著顧訣的眼睛,認認真真地說:“只喜歡過你。”
-我從小到大都喜歡長得好看的人,也見過很多。
-但是卻沒喜歡過別人。
-只喜歡過你。
作者有話要說:顧狗開心到蹦迪。
但車厘酒在哭泣。
寶貝們,我覺得我六千的全勤怕是要死在今天了。
非常難過,但是又怕連三千字的也沒了,所以先發一更給大家看qwq
依舊25字留言送紅包……嗚嗚嗚嗚嗚嗚嗚想哭qwq
【年代+穿書+甜寵+1v1雙潔】 還有這種好事?! 看著床上俊美的男人,葉嬌的眼淚差點從嘴角流下來。 一夜風流,第二天直接傻眼。 原來昨天是她的新婚夜,七零年代的新婚夜。 而一年後,她就要難產而亡…… 她的女兒成了襯托女主美好的踏腳石; 她的老公則是女主無比堅實的金手指靠山! 葉嬌差點哭暈在廁所。 她想跑,可是這男人真是該死的好看! 她想離婚,可是新婚第二天,自家男人就上交了小金庫…… 又帥又聽話的極品小鮮肉,葉嬌真的捨不得!
未婚夫出軌那晚,溫黎敲開了霍遠琛的房門,她撩惹他,一夜縱情。溫黎知道,在男人眼里,她是白白送上門的,新鮮感一過,兩不相欠。可后來她訂婚了,霍遠琛失控了。他死死拽
喬云舒為了外婆的手術費嫁給了權勢滔天的厲家少爺,可厲寒霆是昏迷不醒的植物人。所有人都篤定她嫁過去會守活寡。沒想到植物人老公根本沒有昏迷,身強體壯得能打死一頭牛!薄涼狠厲的男人認定她是貪圖富貴的拜金女,對她態度惡劣,還放下狠話,等時機成熟就和她離婚!后來,一次宴會上,眾人眼中的豪門棄婦喬云舒竟然孕吐了!禁欲冷漠的厲爺直接化身寵妻狂魔,對她百般嬌寵!喬云舒看向男人,“不是說時機成熟就離婚嗎?”厲寒霆攬著她的細腰,啞聲道,“乖寶,是我之前有眼無珠。”原來在不知不覺中,他已經對她情根深種,愛之入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