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出來啊你還有這一天。”安諾愜意的喝了口熱飲,“林公主用這雙打程總的金貴的小手打我,是我的榮幸,我認了。”
“你怎麽這麽狗?”林亦笙嫌棄的睨了一眼,“程時宴背著我給你開了多工資嗎?讓你這麽捧他?”
“沒有。”安諾彎了彎眉眼,“但你回頭可以跟程總說一下工資這個事。”
誰會嫌錢多?
程總要是能一月給三五千工資不嫌,三五萬工資也不嫌多。
畢竟白拿的錢最香。
“......”
林亦笙被安諾順著竿子往上爬的話噎了下,緩了緩說道:“待吧,你最近怎麽不去Muise了?”
聞言,安諾正了正神,“那晚月黑風高,寒風呼嘯。Muise裏燈紅酒綠紙醉金迷,一個清純可的在卡座裏舞姿顛倒眾生、分外人......”
“講重點!”林亦笙麵無表的打斷自吹自擂的人,揚了揚白皙纖長的手,“看見沒?我的鐵砂掌已經躍躍試了。”
“哦,見小綠眼了。”
“Elvis?”林亦笙瞇了瞇眸子,“到底是多大的過節,讓人追你追到國了?”
安諾狼狽兮兮的竄回國的時候隻簡單的說了和Elvis有過節。
現在想想到底是什麽樣的過節才能讓Elvis找的程寶幫忙逮人,程寶不幹,人還親自來海城了。
“也沒什麽。”安諾眨了眨眼,“國特小廣告業務了解一下?”
“我打印了一遝小廣告在他集團附近發給他的員工和手下。中意兩國語言容大概是Elvis大小韓國男人的水平,拉低意大利平均值。”
說完,安諾還朝著對麵喝水的人比了個OK。
“咳咳......”林亦笙被嗆到了。
一邊拿紙巾拭角,一邊說道:“他得罪你了?你玩這麽大?”
跟當初的寡婦有異曲同工之妙。
很了解安諾,安諾算得上一條很隨和的鹹魚。甜整天又嘻嘻哈哈的很得罪人或者和人翻臉。
“他說我小!”提起來安諾都不免咬牙切齒,“見我一次提一次就算了!這是事實,我沒法反駁。”
“但是更過分的是他竟然說我跟他平起平坐!”安諾了,“雖然小但也能看出形狀,你說他是不是綠眼瞎?”
看出不來Elvis優雅矜貴的皮囊下長了一張這麽損的。
林亦笙不著痕跡的瞥了眼。
不過Elvis說平起平坐好像沒病吧,畢竟鍛煉的男人的跟安諾小籠包差不多。
腦子是這樣想的,但是為了不被閨叨叨,林亦笙明豔的臉上一派正經,“沒錯,他確實是綠眼瞎。”
“床單都滾多次了他還嫌棄?嫌棄還找我,你說他是不是犯賤?”安諾吐槽完喝了一大口熱飲。
到現在都能想起男人說話時那副賤兮兮的臉!
“是。”林亦笙抬眸看了眼怒火中燒的人,若有所思說道:“那你在Muise見他,他就這麽讓你走了?”
“不然呢?”安諾聳聳肩,笑得不懷深意,“Elvis雖然賤吧,但是可比程總好說話。”
林亦笙:“......”
兩個人在咖啡店從南聊到北。
人不能閑,一閑就想著搞事。們咕咕嘀嘀商量著怎麽把方知弄出來,過年時搞個人局。
一番商討後,安諾一錘定音,“行,就這麽辦了!辛苦你了,笙同誌。”
“嗬。”林亦笙皮笑不笑的輕嗤。
“別嗬了。”安諾起拉住,“走吧,去買服,大年三十爭當最靚的崽。”
......
天暗淡。CS商場周邊的路燈亮起,白織燈暈出的冷給冬季添了幾分蕭瑟寒意。
冷風肆,本該人煙稀的商場前方空地此刻圍了一圈人。
勞斯萊斯駛出停車場,安諾看到擁的人群,讓司機將車先停在一旁,拽著林亦笙下車湊熱鬧。
越湊近音樂越響,洗腦魔。
“貝斯貝斯~噔嗯噔噔嗯噔噔~”
安諾帶著林亦笙到了第一排。
五個平頭小夥子站一排,單薄的襯衫,小腳,瘦得像麻稈。他們麵對著鏡頭,手臂叉小臂帶,右臂豎左臂橫,左臂豎右臂橫,一套小連招。
兩個人麵麵相覷。
文藝複興搖?!
安諾咋舌,“想不到你老公欣賞藝水平的口味還獨特......”
如此前衛,一個社牛都甘拜下風。
林亦笙默了默,覺得還是有必要為的程寶證明一下,“雖然商場是程氏旗下的,但表演絕對不是他安排的。”
CS門口又沒不讓人在這跳舞,由此可見這群小夥子是主來這裏跳的。
“哦。”安諾拿出手機一邊拍一邊心不在焉的點點頭,“別小看人家隨便搖這幾下,這可是能搖出庫裏南!”
傳的林父的商人基因,送完安諾回棠山南苑的路上,林亦笙小腦袋裏算盤劈裏啪啦的敲得咣咣響。
這不就是一本萬利的生意!
晚餐時間,程時宴淡淡的睨了眼瞄了他好幾眼的人,放下手中的筷子輕描淡寫的說道:“等不及了?”
林亦笙眨眨眼,“昂?”
“等不及你先回臥室洗澡換服。”他輕輕拍了拍人的臉,嗓音低沉沙啞帶著哄,“我吃完飯就上去,嗯?”
林亦笙眉頭跳了跳,“吃飯還堵不住你那張?”
呸!有那麽?是在想賺錢的事,才不是想他腦子裏的那檔子事。
程時宴薄掛著淡淡的笑,“飯不能,你能。”
林亦笙瞪了男人一眼,將飯碗一推,拖鞋落在地板上的聲音響亮,隨著人的影一同消失在樓梯上。
......
白明的從腳到大,和人的瓷白的不相上下。聽診鬆散的耷拉在人的肩頭。
的護士帽歪歪扭扭的戴在頭頂,包前方是的布料,後方和一樣的材質,層層疊疊堆積在人的若無骨的腰間。
月上枝頭,昏暗的房間玫瑰被催鮮豔濃鬱綻放的正盛,花瓣上掛著晶瑩的搖搖墜的珠。
程時宴大掌落在人纖細的脖頸迫使不得不仰起頭顱。咫尺之間旖旎跳起伏著的洶湧的風被他盡數收於眼底。
一風浪止新的一風暴起,沉沉浮浮,空氣中滿是曖昧與荷爾蒙的氣息。
林亦笙上裹著一層浴巾,胳膊有氣無力的耷拉著被男人從浴室中抱了出來。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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