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聞言,不說話了,黑夜裡,靜靜的看著顧的臉,眼角全是失而復得的笑意……
好像囂張自信的聲音,極了!
顧怕妖孽老公框的,急不可耐的從脖子裡掏出一個從不離的玉扳指,說:「我不信,我不敢相信,那你告訴我,這個玉扳指代表什麼?如果你答得上來,那我就相信你。書趣樓()」
墨臻好整以暇的盯著那枚玉扳指。
那玉扳指的材質是和田玉,很有年代,像是男人戴的東西。
僅一眼,墨臻便認出來,那是他拉弓扣弦時候用來保護手指的,他曾經戴了很多年,幾乎從來沒有離開過他的拇指,上麵還有很多槽痕,都是拉弓扣弦留下的長痕跡。
但在大婚當日,他摘下來,抓著的手指,帶到了的無名指上,那玉扳指和的無名指本不相符,但他當時找不到其他的戒指,可以戴在的無名指上。
隻因為說,在的家鄉,在大婚前,必須要有求婚儀式,男方要單膝跪地,說一句能夠打,讓願意以相許的誓言,還要給送一枚帶鑽石的戒指,戴在無名指上……
可是那時候,他連求婚鑽戒是什麼都不知道?
手中唯一能拿出來的可以戴在手上的,隻有玉扳指。
墨臻滿心慚愧,幽幽道:「代表從今以後,我把命給你。」
啊啊啊,答對了,顧興得想要尖,又忍不住鼻子一酸。
腦子裡,依舊回著那時候,他將玉扳指呆在的無名指上,朝單膝跪地,對說的話。
他說:「我現在向你求婚,隻要你肯在今日與我大婚,從今以後,我把命給你!我霍琛,說到做到,決不食言!」
啪嗒一聲,眼淚直接從的眼角滾落出來。
捂著自己的,看著那個後來真的把命給了的男人,控製不住此刻的心,雙手地摟住了他的脖子,在他的頸窩裡蹭了又蹭,蹭掉自己的眼淚。
的聲音都哽了:「我不要你把命給我,我隻想你永遠陪著我。」
良久,男人的大掌托著的後腦勺,輕輕的了兩下:「好,以後我永遠陪著你,再也不會讓你從我的邊溜走。」
「我也不會溜走的。」顧仰起頭,臉上早已被淚水模糊。
堅定地說:「我一輩子都不會溜走的,還記得你失憶後我跟你說的話嗎?妻子就是那個就算你不記得我,我也想與你攜手一生的那個人。」
墨臻沉半響,角一抹淺淡的笑痕劃過:「我隻記得你說,老公是那個就算忘記了你,不記得你是誰,也要相信你,大膽牽著你的手,與你一起聽過人生最低穀,在風雨中繼續前行的那個人。」
顧用力著眼角的淚:「對對對,你一直都是這樣做的,還好我有先見之明,告訴你妻子和老公的定義,否則你被簡曉姍那坨又臭又令人噁心的糞土拐走了怎麼辦?」
「胡說。」男人威嚴的聲音,阻止胡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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