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玉聞言卻搖了搖頭:“不!媽媽你去值夜,我留在這里!我要親眼盯著這只老鼠!”
親眼見證結果!
周媽媽又勸了幾句,見堅持,這才作罷。
當晚,瓊玉沒去床上睡覺,搬了個繡凳坐在離那只老鼠不遠的地方,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它,期間困意來襲幾次差點從繡凳上摔下去,坐穩后又繼續盯著。
最終的結果和他們預料的一樣,期盼的相反,老鼠死了。
丁壽看著老鼠的尸,憤憤地咬了咬牙,一拳捶在桌上。
“老爺一生效忠朝廷,陛下卻如此待他!天理何在!”
周媽媽已是徹底心寒,扯了扯角,冷笑一聲。
“他覺得他就是天,他就是理,他所說的話就是天理。”
帝王之位,天子之尊。
上承天意,下統萬民。
他要其生其便生,要其死其便死,不遵者便為叛逆。
丁壽氣惱卻又無奈:“還好小姐沒嫁給他,不然今后還不知要過什麼樣的日子。”
一個口是心非當面一套背地一套,得不到就要將其毀掉的人,能是什麼好歸宿?
周媽媽緩緩點頭:“如今看來先帝賜婚也不一定就是件壞事,最起碼小姐遠離了京城,陛下的手就不了那麼長了,小姐也就暫時安全了。”
若是最終小姐沒有嫁宮中,也沒有嫁給秦王,而是嫁給了京城的其他什麼人,以陛下的份和子,怕是能做出奪妻之事來。
這麼說起來小姐到算是因禍得福了。
因為放眼整個大梁,陛下不到的地方也只有秦王這里而已。
而秦王雖然與老爺有仇,看上去卻不是個會平白遷怒他的兒的人。
周媽媽心里思量著這些,讓丁壽先把老鼠的尸拿去埋了,其余事等小姐與王爺婚之后再說。
……
姚清與魏泓的婚期定在四月初十,關于婚嫁的一切事宜都不用心,到了上川之后便沒什麼事了。
按理說待嫁的新娘就該在自家府邸待著好好備嫁才是,但是從京城遠嫁而來,離開京城的那日起就已經算是嫁出了姚家,在去往夫家的路上了。
在院子里實在無聊,需要準備的東西又早已都準備好,便與周媽媽商量了一番,想要去街上走一走。
來到胡城這麼些日子,還從沒去過街上呢。
周媽媽想著今后是要長住在這里的,提前悉一下周圍環境也好,便帶著瓊玉和幾個下人一起陪上街了。
以往在京城,姚家家教森嚴,又怕自己言行舉止有什麼不妥之給父親和兄長們添,所以向來規行矩步,即便是上街也都收斂著,不敢太過放肆。
如今山高皇帝遠,沒人管著,周圍又沒有人認識,想去哪便去哪,想買什麼就買什麼,這才算是真正會到了上街的樂趣。
接連幾日出門,買了許多以前從沒買過的吃食和玩意兒,大多是些在京城勛貴們眼中毫無用,上不得臺面的東西。
比如街邊貨郎擔子里的幾縷彩線,不流的食肆中賣相不好卻很味的點心,甚至是幾把眼下本用不著的扇。
胡城不大,來往客商卻很多,而且不知為何還有越來越多的趨勢,姚清幾乎每日上街都能覺得人比往常更多了一些。
這日正在自己喜歡的那家點心鋪子買東西,忽然聽到街上傳來一陣靜,似是有人在互相追趕,路上的其它行人怕被沖撞,紛紛讓開免得殃及池魚。
這在胡城是很見的事,因為這里是秦王的封地,有靖遠軍把守,誰若敢在街上鬧事,很快就會被靖遠軍制伏,說不定還要挨頓板子。
姚清已經快走到門口了,周媽媽怕被沖撞,趕忙攔住。
幾個下人也立刻上前堵在了門口,將這里隔開。
但就在他們戒備提防外面人群的時候,一只白的小狗卻從他們腳下飛快地躥進了鋪子里。混的人群中冒出一個人,急匆匆便往這里來。
他們這才知道原來并非是人在互相追逐,而是這人養的狗跑了,他在追自己的狗。
找狗的人是個有眼的,一眼便看出他們份定然不低,說道:“諸位放心,我只要我的狗,找到了它我立刻就走!”
幾人對視一眼,又回頭去看周媽媽,見周媽媽正與小姐一起往外走,便側讓開了。
湊熱鬧往這邊探看的民眾就見下人們讓出了一條路,一個滴滴的小娘子在一中年婦人的陪伴下走了出來。
那小娘子眉眼清秀,穿著一雪青的衫,懷中抱著一只雪白的小狗,可不正是那人要找的那只。
那人見狀上前一步,連聲道:“對對對,就是它!”
說著就想把自己的狗拿回來,但也知道不能直接從人家小姐手里拿,便等著下人給他抱來。
姚清看著懷中茸茸的小狗,喜歡得不得了,但君子不奪人所,既然這狗不是的,理應還給別人才是。
于是不舍的將小狗給了周媽媽,周媽媽接過去還給那人,小狗卻在即將被那人接住的時候劇烈掙扎起來,周媽媽冷不防沒抱住,被它從懷中躥了下去。
那人驚呼一聲手便要捉,小狗卻又跑到了姚清邊。
他怕沖撞了宦人家的小姐,不敢靠近,只得指著那只狗罵:“你個小畜生趕給我滾回來!不然待會回去老子就剝了你的皮!”
一朝穿越,堂堂鬼醫殺手成了紅杏出牆卻不知姦夫是誰的棄妃,無所謂,反正這身體不是她的,可身懷六甲什麼情況?咬咬牙,生了!五年後,她攜子強勢歸來,驚艷天下。渣夫回頭?滾你丫的!渣妹陷害?讓你嘗嘗身敗名裂的滋味!說她仗勢欺人?「胡說,娘親明明是仗財欺人!」問她姦夫是誰?死了!某男飄到她跟前,幽幽望著她:「我死了?」
凌飛飛出門就撿到某隻,餵,不是說好套路,以身相許,然後你情我濃?為何某隻第一百次拒絕,一點都不可愛,兵書上不是說屢敗屢戰?說好的女追男隔層紗,天啊,殿下你難道穿的是鐵砂衣? PS:女追男,輕鬆逗逼文,當然少不了權斗宮鬥各種鬥~
★下一本寫《太子妃難為》或《迫嫁》,文案在最下方,求個預收哦~~女為人妾,妾不娉也。受室即是娶妻,納寵謂人娶妾。莊青槿自五歲那年被孟家買下起,她先是當了孟季廷的丫鬟,然后才成了他的妾。鐘鳴鼎食、錦繡簇簇之中,她也只是一個地位卑微的妾。★本文閱讀指南:1、女潔男不潔,女主是妾,男主有妻,不適見諒哦;2、男主有嫡長子,男主除嫡長子外剩下的孩子全是女主生的,不適見諒哦;3、男主封建大家長,沒有男
城欲破,國將亡,皇后裴輕給那人寫了封求救信。整整七日都毫無回音。然絕境之時,他來了。一張絕世俊顏上盡是不屑和輕蔑。蕭淵刀尖滴著血,走到她丈夫面前懶懶地喊了聲皇兄,仗著勤王護駕的功勞,自是要討些恩賞——“那些個金銀財帛我多得是,皇兄可別賞這些。”“不如就把你的皇后送給我玩玩?”
初相遇,她是命運多舛的高門貴女,他是滿門盡滅的世家嫡嗣,——她於繁華中下嫁,他在恩愛中仇斷。 再相見,她是兢兢業業的啞巴女婢,他是掌權天下的國之巨宰。 ——他愛的卑微無比,她卻再也愛不起。 隔世逢,她是心狠手辣的媚骨妖女,他是英俊瀟灑的護妻狂魔。 ——她淡然一笑情滅,他拚命相守追隨。
阮明姝是個胸大無腦的惡毒女配。 她作惡多端,但只有半吊子心機水平,使計害人不成,反倒將自己折了進去。 阮明姝失了清白,被迫同她萬分嫌棄的獻王定親。 她心中自是無比厭惡這個男人,瘸腿病秧子,還比她年長七八歲,當真是要了老命了! 於是,阮明姝花光積蓄請Sha手,重金謀Sha未婚夫。 萬萬沒想到,未婚夫竟然活着從幽州Sha回京城。 臨近婚期,她收到未婚夫送來的禮物——她給Sha手的兩箱金子和Sha手的tou。 未婚夫順便讓人帶話:“讓阮姑娘破費了。” 阮明姝姝被嚇昏了過去,醒來後哭唧唧的鬧着要上吊。 不用想也知道,嫁過去後,這個瘸腿病秧子一定會狠狠折辱她!哪會給她好果子吃! — 沈嗣穿越後。 多了個嬌滴滴的作精未婚妻。 膚白貌美,模樣乖巧,彷彿是按照他的審美長得,他心中萬分喜愛。 不過小未婚妻就是不太聰明,連害人都不會害,總是被人欺負。 起初,沈嗣對她並無興趣,只想把人教養好了,讓她另尋一門合適的親事。 後來,沈嗣心想,她天生就是屬於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