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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怪醫》 第1109章 去tm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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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警察局局長看完這本份告知書之后,直接撥通了警察總署署長的電話。

“署長先生,我想知道中國警方的意思是什麼?”

署長冷冷的說:“不管他做什麼,我們都不能讓他們得逞,國的公民只能由國的法律審判。”

局長沉了幾秒鐘。

“那接下來我們該怎麼辦?”

署長直接說道:

“我會聯系外部,讓外部去中國進行涉,讓對方把人移過來,到時候再由我們自己的法院進行審判。”

局長一陣疑

“以當前中國和國的形勢來看的話,想要他們把人移過來,這是有難度的,畢竟是在中國境犯的罪,他們們有管轄權,我們沒有任何的正當理由的話,移申請是可以被駁回的。”

署長不以為意道:

“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都需要給國面子,其中就包括中國。”

“故意傷害罪名立,但是刺殺楊夏未遂,聽起來就十分的荒謬。”

“如果這個案子我們警署不手,由中國的法院審判的話,將會為我們警署最為恥辱的時刻。”

紐約警察局局長也不好多說什麼,如果中國警方或者外部忌憚國的話,或許這個事還有轉機。

但如果他們態度強

那這個事就沒有那麼樂觀。

“我明白了署長。”

署長說:

“現在,我希你能夠派人去留意這起案子,時刻關注中方的態,但凡有什麼況要及時上報。”

局長:“我知道了。”

掛斷電話。

對于局長來說,其實最糟糕的不是有中國的審判,而是中國審判之后給國的公民施加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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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是沒有死刑的。

兩國之間的法律沖突,矛盾的重點就是在這里。

要是國公民死在了中國的法治審判當中,那對于國來說是無法接的。

然而中方也猜到了國的顧慮。

經過好幾天的商討,魔都市中級法院在規定的時間開庭。

本次開庭采取的是公開審判的方式,審判還沒開始,觀眾席上就已經坐滿了人。

周秉亦第一時間趕到了現場。

法院提前給他預留好了中間的位置。

除了他之外,央視也派了記者、攝影工作人員來到現場對本次審判進行錄像。

魔都市公安局局長。

魔都市出境負責人。

國駐華大使館負責人。

中國外部二把手。

這些人全部都來到了現場。

隨便一個拎出來的,那都是大人

所以對于法院院長來說,這是他從來沒有面對過的局面,通常來說局面越大事就越嚴重。

但今天的審判對于他來說不過是一個流程罷了,最終的結果他們早已經商定好。

所以,給到他的力,幾乎微乎其微。

因為他作出的決定背后有其他更大的人支撐著。

“請肅靜,下面宣布開庭。”

隨著艾坤被兩名警察一左一右押解著走審判室,然后坐進固定的詢問椅。

下面便開始進辯解環節。

艾坤請來的是國最著名的律師,他還配備了一名翻譯。

然而即使他花費巨大的代價也無濟于事。

就算國律師巧舌如簧,能答善辯,懟的中國律師無話可說,可依然無法改變法的決定。

整個辯論環節,只用了不到40分鐘。

拍案后宣布道:

“下面面進休庭環節……審判結果將在30分鐘后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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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庭討論,不過是走的一個正常流程。

他們得做出一個讓國政府覺得自己在認真對待的樣子來。

如果剛辯論完就宣判結果,顯得不那麼嚴謹。

們在休息室喝茶聊天。

等三十分鐘過了,重新開庭。

“全起立。”

所有人涮的一下站了起來。

國人先是看了一下周圍邊的人。

發現大家都起來了,自己不站起來,確實有些尷尬,便有些不愿的從座位上站了起來。

這時審判長開始喊道:

“下面宣布審判結果。”

“被告人艾坤,籍華裔,犯故意傷害罪,判無期徒刑!”

聽到這個審判結果,觀眾席發出一唏噓之聲。

國人雙手一攤。

“ohmygod,這太不可思議了!”

“這樣審判是不公平的。”

然而沒有人回應他的質疑。

審判長只是對他喊了一句。

“請肅靜!”

國人雙手環抱,一臉不愿的閉上了

審判長便繼續說道:

“犯買兇殺人未遂罪,判有期徒刑三年。”

聽到這個懲罰,國人又不干了。

但他沒有說話,只是不停的搖著頭。

審判長沒有被他影響,宣判了最后的結果。

“因被告承認自己在國有殺人前科,屬于累犯,適用于加重節。”

聽到這,現場一片嘩然。

關于累犯這個問題,在剛才的辯論中并沒有提及。

現在說出來如同一個定時炸彈。

駐華大使館的負責人一臉吃驚的看向審判長。

同樣的國這邊的律師,在聽到艾坤是累犯后,也是一臉的不可思議。

他連忙向審判長提出質疑。

“審判長,案中您從未提及過這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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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被告在公安機關如實供述了自己有殺人犯罪的前科行為。”

律師吃驚的看向艾坤。

艾坤只能默默的低著頭,當作默認。

審判長繼續宣布:

“故本院宣判,累犯艾坤,因買兇殺人未遂罪,故意傷害罪,數罪并罰,判死刑,立即執行。”

“啪啪啪啪!”

當審判結果告知與眾時。

現場的反應不是嘩然,也不是唏噓,而是掌聲一片。

“大快人心!”

“奔走相告!”

“罪有應得!”

“判的好!!”

“犯我藥神者,雖遠必誅!!”

聽到這個結果,駐華大使館負責人直接離開了現場。

對他而言,雖然有些荒謬,但是他也不能在法院這種神圣的地方當場發飆。

審判長說道:

“被告如有異議,可在十日提起上訴。”

至此,本次審判便宣告結束。

這邊審判結果剛出來,不到一個小時,那邊國警察總署便收到了消息。

總署署長瞬間震怒。

“我去他m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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