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孟聽雨跟徐朝宗以外,所有的朋友同學對於王遠博結婚這個決定都很驚訝。
王遠博跟他的未婚妻小頌去年十月份認識,今年十月份結婚,雖然不算閃婚,但這個速度也相當快了。就連殷明私底下都嘀咕:至於這樣衝嗎?
至於。
孟聽雨點頭。前世王遠博跟小頌也是差不多這個時間段結婚的,說來也有意思,跟小頌是之後才慢慢絡起來,這輩子卻不一樣,王遠博跟徐朝宗的關係更好,這大半年裏,他們四個人偶爾也約著出去遊玩。
小頌的品跟上輩子一樣,有了這樣多的相機會,們兩個人很快相起來,為了關係不錯的朋友。
王遠博在遇到小頌之前,也只談過一兩次無疾而終的。
明明都是很穩重的子,但在結婚這件事上,令家中長輩還有好友都跌破眼鏡,畢竟他們現在還年輕,兩人都是才畢業四年多,正是拼事業的時候,沒必要這樣著急。
王遠博卻是鐵了心,非結婚不可。
這幾年他跟著徐朝宗也賺了個盆滿缽滿,榮升為王家最有錢的人,在家裏也有了足夠多的話語權。他決定的事,也沒人能改變。婚房婚車早就備好,兩人也沒想辦多麼隆重的婚禮,要不是長輩不願意,他們都想直接領證旅行結婚。
既然要辦儀式,那就得有伴郎伴娘。
孟聽雨是四個伴娘之一。
徐朝宗也是四個伴郎之一。
沒有比這更完的安排了,如果王遠博沒邀請盛韜過來參加婚禮的話。
殷明還在一旁拱火:「老王,我覺得你表弟沒必要當伴郎,小夥子還年輕著呢。你就請咱幾個室友當伴郎,我一個,老徐一個,飛哥一個,再加上韜哥,正好四個,可不是巧了,別人都是個室友,你好啊,你有四個室友!」
徐朝宗長臂一,薅住殷明,使勁用力,幾乎要把他勒死。
這麼個多多舌又添油加醋的東西,活著也是浪費空氣。
埋了得了。
王遠博一臉為難:「……老徐才是大老闆,他給我分紅的啊。殷明,別給我出餿主意,有本事你結婚就這樣做,我就敬你是條好漢。」
人都有親疏遠近之分。
在大一大二時,他跟盛韜的關係也不錯,可誰,盛韜半路出國了呢。
他跟徐朝宗以及殷明,人是並肩作戰的夥伴,這幾年的就非同一般。給盛韜發請柬,那是過去兩年的同窗友,如果再邀請盛韜當伴郎,那就是沒眼力見到極點,到時候誰都不會開,又何必呢。
殷明這時候說這種話,不過是因為伴郎定下來了,也知道王遠博跟盛韜的子。
什麼都沒確定的況下,他倒是安靜如,可沒敢發表這樣的「高論」。
另外一邊,孟聽雨正在幫小頌試婚紗,兩人也在閑聊。
小頌也很八卦:「聽老王說,那個盛韜長得蠻帥的哦?」
孟聽雨:「……」
手開簾子一角,確定在外面的男士聽不到們的對話,這才低了聲音說:「是帥的,而且還很高。噓!」
這一點應該沒人會否認。
如果盛韜不帥,當時也不會……
那什麼嘛~
小頌輕輕捂,眨了眨眼,「放心,我不會說出去的,對老王我都不說。那徐總他會不會不高興?」
「一點點。」孟聽雨比了小拇指的一小截,「這幾天我也在哄他,事實證明,有的人是會蹬鼻子上臉。」
徐朝宗會不會不高興?
其實並不會。了解他,王遠博也了解他,甚至殷明也非常了解他。
他從來都不是一個小氣的人。
更何況,事早已經為了歷史,盛韜如此坦,他又有什麼理由去介意一段他都是配角的往事?
但他還是會吃醋。
那就哄著唄,結果發現,他不止適合創業開公司,他還尤其適合開染坊。
這幾天,徐朝宗是走路帶風,神清氣爽,這樣的狀態一直維持到進家門前,果真應了孟父的那句話,他不去電影學院是屈才了,演藝界了他的涉足才是憾,一推開門,他就自進酸死人不償命的醋缸模式。
「那的確要治一治他。」
小頌輕聲給出了好幾個主意。
婚紗穿好,孟聽雨跟另一個店員將簾子拉開,牽著小頌,店員幫忙牽著擺,一步一步地走到他們面前。
殷明抬頭看了一眼后,又垂頭后頸,低聲咒罵徐朝宗。
徐朝宗只掃了一眼,視線被旁邊的孟聽雨吸引。
他這些年來,好像一直都是這樣,不會過多的關注別人,即便是前世,他跟王遠博後來的關係那樣要好,但跟小頌相也是客氣得很。
只有王遠博專註地看著自己的新娘,大步上前,真心誇讚:「特別。」
本來這樣的場合人心,在場唯一的一對卻沒什麼特別反應。
哪怕賤如殷明,也不會在這樣的事上起鬨。
他們都明白,徐朝宗能追到孟聽雨,已經夠令人意外了,現在兩人年多,還沒結婚的意思,難道是老徐不想嗎?那當然不是。
徐朝宗的親人朋友們都很有分寸。
當然也是被他給練出來了。
大家都很有分寸,不會拿這種事以起鬨的名義詢問孟聽雨。
試過婚紗后,準夫妻王遠博跟小頌做東,請他們吃飯。氣氛很輕鬆也很熱鬧,一向不怎麼在外面喝酒的孟聽雨,也喝了幾杯,王遠博很會安排,連代駕都提前找好。在外面吃飯,孟聽雨如果喝酒,徐朝宗就會沾沾,不會喝太多,下了車后,他很輕鬆地抱起,還好現在很晚了,也沒上同一棟的鄰居們。
的酒量其實還不錯,但還是故意醉醺醺的靠在他的肩頭,雙手環住他的脖頸。
周圍靜悄悄,都能聽到他的心跳聲。
九月份,天氣依然炎熱,這一路回來都出了點薄汗,徐朝宗自覺地拿起睡去了客衛,等他沖完涼回房,卻沒在房間看到。
一邊歪頭用干巾頭髮,一邊抬往帽間走去。
剛走到門口,被眼前的一幕深深地吸引,好像被人點了一樣,不得彈,傻了般的看向側著子對鏡子系帶子的。
孟聽雨洗完澡后臨時起意,想起今天才收到的伴娘服,一時意,想要換上試試。
伴娘服都是小頌另一個多年好友親手設計而。這個朋友沒在燕市,拿到們的尺寸后花了快一個半月的時間才有了品寄過來。
跟後來的一字肩或者抹禮服不一樣,孟聽雨極了這禮服飄逸靈的蝴蝶袖,淺布料在燈下有著珠般的澤,如一抹湖。
本如白瓷般細膩,在鏡前微微轉,擺揚起。
對上徐朝宗的目,喝過酒的關係,臉上紅暈未褪,愣怔幾秒,「……我試試伴娘服。」
他視線黏著不放,走上前來,站在側,手牽住了那系帶,俯,幾乎是用氣息音回,「是要系這帶子麼?我來幫你。」
其實他本不知道這跟細帶有什麼,手指不經意地拂過的鎖骨,到意,一邊笑一邊躲開,卻直接抵著那一面鏡子,冰涼的在脊背上揮之不去,瑟了一下。
還沒反應過來,他強勢地靠近了。
這下後背鏡子得更了。
「幹嘛。」手去推他,他這一刻卻如松如柏,扎了似的,怎麼用力也推不開。
呼吸灼熱,落在的耳邊。
幾乎形了鮮明的對比,背面是著鏡子的涼,耳邊又是這樣的熱度。
夜晚本來就無所忌。
也猜到是箭在弦上,避無可避,只好啞聲道:「過幾天就是婚禮了,這禮服我要穿的。」
意思很明顯,弄壞要他狗命。
他的親吻從面頰移到耳垂,低聲道:「放心,這種時候我都比平常耐心百倍。」
他不會有一點不耐煩。
在這種事上,在這種時刻,他總是細緻微又耐心百倍。
每每都會等不知今夕何夕,他才會展開激烈的攻勢。
夜晚這樣的漫長。
就好像是一場夢不到盡頭的夢。
他看到的是他的鏡花水月。
看著頭頂的燈一圈一圈氤氳開來,彷彿看到了滿天散開的煙花。
「我你。」
他好像有什麼執念,要將平日裏沒說過的,在這樣的時候明正大地一腦都講出來。
也只有此刻,沒得到的回應他也不會在乎。
*
王遠博婚禮這天,孟聽雨和徐朝宗作為伴郎伴娘都要很早起床。
孟聽雨換好伴娘服后,對著帽間的鏡子化妝,徐朝宗懶洋洋地進來,將跟伴郎西裝相配的黑領帶遞給,「你昨天說幫我打領帶的。」
「沒看到我在忙啊。」沖鏡子裏的他不耐煩地說,手上還拿著睫夾,「懶死了,還要我幫你打領帶,怎麼不要我幫你吃飯啊?」
他還是靜靜地看著。
幾秒之後,將睫夾放下,白了他一眼,接過他手中的領帶,走上前,他們也實在默契,剛要踮腳,他的手掌已經在腰上,稍稍收,摟住,讓能更輕鬆一點。
他垂眸,凝視著。
沒忍住,太喜歡了,低頭在側臉上親了一下。
抬起眼睛看他,瞪了眼,算是警告他老實點。
打領帶也很練,閉著眼睛都能做好,下兩下給他系好領帶,後退了一步,一瞬間有片刻的恍惚。
好像回到了他們結婚的那一天。
他也是現在這個模樣。
只幾秒鐘,又回過神來。
跟他在一起的這幾年裏,過得很充實,也很開心,現在想起婚姻,雖然依然不那麼嚮往,但也不會太排斥。
徐朝宗看他擰眉,幾乎立馬就猜到在想什麼,他聲音低沉和緩:「聽雨,不要想太多,慢慢來。」
還是那句話,徐朝宗會永遠陪在孟聽雨的邊,一步不離。
不需要勉強自己做任何不開心的事,那些猶豫不決的事也不用做。
只要開心就好。
孟聽雨聞言微微一笑,手幫他又整理了下領,「好了。」
「覺適合拍張照。」
最後徐朝宗拉著孟聽雨站在鏡子前。
他手搭在肩膀上,臉上帶著淡淡的笑意,拿著手機,頭靠向他肩膀,另一隻手還比了個耶。
畫面定格。
在去往王遠博夫妻新家的路上,越看這張照片越滿意,又一次更新了好友狀態。
【伴娘今天不需要搶捧花,伴郎會買。】:,,.
她被堂姐下藥陷害,誤上帝少的床,被壓了身。此後,他娶她,化身兇殘野獸,對她百般掠奪。他是西港城叱吒風雲的大人物,手握重權,天賦異稟,行事淩厲果斷,在商界翻手雲覆手為雨。程諾以為這樣沒有感情的婚姻,隻要彼此相處融洽就可以了,可是當賀梓楷的小侄子站在自己麵前時,程諾才慌了,自己居然嫁給了初戀的叔叔。
她死后他才明白自己自始至終愛的不過一個她而已,可惜一切都太晚了。唐如潔說:墨庭霄,我這輩子都不可能離開你,就算你不愛我,我也要占著你妻子的位置吊著你。唐如潔的愛得熱烈,飛蛾撲火,粉身碎骨……墨庭霄說:要是那個女人真的死了就好了!可看到唐如潔的遺體,心卻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