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沒有哪一刻,徐朝宗像現在這般痛恨過自己。
現在他只知道對方的姓名,其他的一無所知。他暗自悔恨自己當年那稚可笑的嫉妒心,竟然迴避開跟初的種種過去,還以為自己大方得不得了。
想到前世說不定這個人背地裏不知道做了多小作,他還沾沾自喜,以為自己跟聽雨的和婚姻固若金湯,他就想穿回到前世,狠狠地自己幾耳。
三個室友面面相覷,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還是殷明扯下了耳機,語氣誇張地說:「老徐,不是吧,人家院花不就是跟一個追求的老同學吃頓飯麼,你跟韜哥怎麼搞得跟要打仗一樣。犯得著啊?」
在殷明看來,孟聽雨這樣級別的,別說是空窗期了,即便是了也多得是人等著前仆後繼。
仁兄既然決定死磕到底,就得接這個事實。
要是來一個追求者就這樣如臨大敵一回,別到時候沒追到院花,把自己給累死了哦!
「你知道什麼。」
徐朝宗放緩腳步,冷眼看他。
王遠博無奈之下,收拾好舊服,拍了拍上的灰,語重心長地勸道:「殷明這話也沒說錯,徐朝宗,這種事以後也不會,你還不如想想看,你該怎麼辦。冷靜,冷靜!」
發瘋如果有用,那這個世界就被神經病佔領了。
另一個不明所以的室友也直愣愣地點頭,舉起手來,「我也覺得……他們說得沒錯。」
徐朝宗的心也逐漸平復。
拖過一張椅子坐下。
這是一個優勝劣汰的時代,無論在什麼事上,都可以套用叢林法則。
在中是否也適用呢?競天擇、弱強食。弱的那一方自然該出局,只有撐到最後的那一方才可稱為強者。
現在回憶一下重生后的種種,他深知他也犯了大忌,錯過了最好的機會。
如果那個時候他的頭腦是清醒的,那麼他完全可以裝作大方地祝福。
他實在不應該跟一個註定要走的人發生衝突。
而現在,對他的那點耐心也被他揮霍得所剩無幾。就好像他原本有一百塊的存款,生生地被他用到只剩十塊。再這樣瘋下去,存款用的那一天,他就再無半點希,所以從現在開始,他要不聲地存錢。
幾番回合之下,徐朝宗終於真正地平靜下來了。
他沉穩地翻了一頁書,垂下眼簾,首先,他要做的是探探對方的路子,只有知道了這個人跟孟聽雨之間的過往,他才知道自己下一步要做什麼。
與此同時。
某個房間里,方以恆開了電腦,上網搜索跟繁錦社有關的種種。
他大概也知道自己該怎麼做。
高考已經結束,他沒辦法再以「幫忙找資料」這件事為借口再去頻繁地聯繫,甚至出現在的生活中,可一個半星期一次的聯絡?不夠,遠遠不夠。
他擔心,他還未將通話的頻率拉長時,邊已經有了別的人。
如果這是一場戰爭,那麼他現在要做的是速戰速決。
思來想去,正好他得了空,他可以利用別的方式出現在的生活中。
比如,他可以賭一把。馬上也要放假了,想起捧著那本周刊時眼裏的,那麼,他可不可以推測出,暑假是很有可能去繁錦社實習兼職?
是的,會。
就是這樣一個勇敢且無畏的人。
方以恆在幾個網站耐心搜索,找到繁錦社的地址后,重點在這附近看看有沒有他能應聘上的兼職。
做人最忌諱的便是沉不住氣。沒有耐心的人,是沒有資格如願以償的。
他要先研究一下地圖,看哪一家離繁錦社最近,哪一家又是最可能常去臨的店鋪。
*
董曼回國后沒幾天,跟孟聽雨約了吃飯。
一見面,孟聽雨先將自己親手做的針送給了,語氣地說,「曼姐,我特別謝你的指點,我也不知道你喜歡什麼,就……自己做了點小東西送給你。」
董曼詫異又驚喜地接了過來。
一眼就看出來這個針是費了很大的心,上面鑲嵌的珍珠圓潤且,周圍的點綴更是繁複多彩。毫不誇張地說,即便出席重要的場合,這個針都不會不住場合。
誠如猜測的那樣,孟聽雨是個很認真的人,如果想做好什麼事,必定是全力以赴,即便只是一個針,想做好,都下了很大的功夫,四找視頻學習,是確定花樣都用了半個月,再去市場上淘原材料,最後再做好。每一個環節都很用心。
沒有人不喜歡對自己用心的人。
董曼也不例外,當初在年會上之所以會遞出邀約的名片,的確是看重了孟聽雨上燕大學生的標籤。對而言,不過是發一張名片而已,也沒有付出什麼,所以對孟聽雨的一些指點,也不算多麼上心,畢竟工作也是真的很忙。可幾次聊天包括這次見面,董曼對孟聽雨的好就是實打實的了。
覺得這個孩子特別好。
有想法,有幹勁,也能吃苦,最重要的是,有一顆剔的心。
誰會不喜歡這樣的孩子呢?
董曼真心實意地表達了自己的喜歡,立即就試戴起來,「親的,你怎麼知道我現在就很想要一個針?我跟你說,太及時了,下個月我還要參加一個晚宴,正好就可以戴這枚針出席!」
孟聽雨抿一笑,見是真的喜歡,心裏也悄悄地鬆了一口氣。
不是所有人都喜歡手工類的禮。
「曼姐,你喜歡就好。以後有機會,我再送你這樣的小禮,只要你別嫌棄就好。」
「怎麼會!」董曼慨,「這可是我這兩年收到的最棒的禮了。」
想起什麼,一拍額頭,「瞧我這記,差點忘了,來,這是給你帶的禮。」
從托特包里拿出一個小禮盒出來,推送到孟聽雨的手邊,笑盈盈地說:「逛免稅店時看到的,覺得還蠻合適,這是個口紅套裝,好像有三支吧,我看都不錯,就很適合你這樣的年輕小生。」
孟聽雨當然也抗拒不了這樣的禮。
換禮這一出,令兩個人的心都很好。
輕鬆之下,董曼談話間,也更親了些,「我對口紅有很特殊的,你知道嗎,我像你現在這麼大的時候被學姐介紹來到繁錦實習,那時候就是個跑的,給前輩們買買咖啡,送送資料,有時候也覺得很累啊,然後有一回吧,有個編輯的工作出了紕,被上司劈頭蓋臉的罵,我當時在洗手間,聽到有人在哭,悄悄地看了一眼,就看到了,哭了一會兒后,就乾了眼淚,拿出口紅對著鏡子補妝——」
董曼眼裏迸發出崇拜的彩來,「好神奇,補了口紅后,氣場立馬就不一樣了,又雄赳赳氣昂昂地出去。」
孟聽雨認真地傾聽著。
是一個很好的傾聽者,不管說什麼話題,都會用澄澈的目專註地看著對方。
眼眸里沒有一不耐與不專心,很輕易地便會虜獲對方的信任跟傾訴。
下一秒,董曼喝了口茶,笑道:「那個編輯現在為了我的頂頭上司。」
孟聽雨由衷地讚歎,「好厲害!」
可能只有行人才知道,像這種極代表的傳統紙,里的職場關係並不會比電視臺更簡單。
年紀輕輕就能為社裏一個周刊的主編,可想而知工作能力有多強悍。
「是我見過的最厲害的人。」董曼盯著孟聽雨,坦誠道,「其實每年我都會發出好多張名片給你們這樣的學生,但很奇怪,不知道為什麼,我對你的覺是不一樣的。我常常有一種,你跟我是同齡人的錯覺。」
孟聽雨心想:的確是錯覺。
實際年齡還要比董曼大好幾歲呢。
不過就在事業野心跟衝勁方面,真的比不上董曼。
前世等畢業時,徐朝宗在別人眼裏已經是一支優質了。他們兩個人方方面面都不同步,他披荊斬棘,為了他的事業鬥,要為打造一個夢幻莊園,時間長了,好像所有的人都會有這樣一種想法:你還那麼拼做什麼呢?你老公都這麼厲害了。
所以當別人開始羨慕的好眼,認為找了這個世界上最有潛力的男人時,是有一點點排斥的。
就好像……
以後會一點一點的失去的名字,最後大家想起來時,是徐太太,是徐朝宗的妻子,而不再是孟聽雨。
孟聽雨有著十八年的閱歷跟見聞,跟董曼聊起來也不會怯,所以兩人越聊越高興,大有一副為知己的架勢。
董曼還招呼孟聽雨坐旁邊來,開了筆記本電腦,興地說,「這次出差我拍了好多照片,真的,以後如果你有機會,就去威尼斯看看,那裏真的值得一去!」
看電腦時,孟聽雨注意到了董曼的屏保是一個記憶中……早就被封殺了的男藝人。
微微一怔,竟然想起來一件記憶深的小事。
是了。
想起來了,繁錦社曾經也遭遇過重大信任危機事件。
起因就是這個男藝人,那一年繁錦社的人周刊封面人就是這位,然而沒多久后,封面上的男藝人出了令群眾難以忍的醜聞。
繁錦社的口碑也被影響,網絡群眾都在質疑,彼時的主流紙為什麼要用這樣一個劣跡斑斑的藝人作為周刊封面?如果不是醜聞被曝出來,難道這樣的人也配得上德藝雙馨這個詞?
現在孟聽雨對這一塊也算有所了解,當時只是看戲,現在想想,這件事其實給繁錦社帶來了空前的損失跟打擊,應該有很長一段時間都呈現出頹勢來。
孟聽雨看向董曼,一臉言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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