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電梯里出來,人就了許多。
魏婷拉遠了與許紹城的距離,速度逐漸放緩。
許紹城按下某間房的門鈴。
門“咔”的一下開了,里頭的人顯然有點驚訝:“許總?”
許紹城回頭,耐心地等著魏婷過去。
“我帶了一個人來。”他對房里的人說。
等魏婷終于“挪”到門口,房里的人看清的臉,“咦”了一聲。
“這不是那個……”他指著魏婷,向許紹城求證:“許澤洋的那個……”
聽他提起許澤洋的名字,魏婷的心一,抬眼過去。
那人人高馬大,剃著寸頭,臉上還有一道猙獰的刀疤——一看就不是什麼好人。
張地站定在原地。
“是。”許紹城點頭,驗證了刀疤臉的猜想,而后招呼魏婷:“我們進去說話。”
魏婷依舊不,警惕地盯著他們二人。
“你放心,酒店到都是監控,你要出了什麼事,我們一個都跑不了。”許紹城“寬”。
魏婷這才勉強跟著他們倆進了房里,但也沒往里頭走,一個人守在門邊,一手抓著門把手。
“就這樣說,說完了我就走。”
許紹城拉了把椅子,在房里坐下。刀疤臉拘謹地站在他旁,小心地開口:“許總?”
“你把你是誰,還有許澤洋讓你做的那些事,都告訴。”許紹城用下指了指魏婷。
“好的。”刀疤臉連忙應道,隨即清了清嗓子,開始自我介紹:“我馬強,是維城‘天馬幫’的老大。”
維城各種各樣的地下幫派很多,馬強所領導的“天馬幫”,幫員以渡過來的華國人居多,在這邊的華國人圈子里小有名氣——當然,是負面的名氣。
“天馬幫”的事跡,魏婷也曾有所耳聞,但親眼見到“天馬幫”的人,這還是頭一回。不打了個寒,進了角落。
“2月3號的時候,許澤洋找到了我。”馬強說。
——2月3號,是綁架發生的前兩天。
“他問我有沒有興趣跟他做筆生意。我幫他押一個人回華國,他給我一百萬金。”
魏婷的子一點點僵住。
“2月5號下午,我見過你。”馬強的目在魏婷的上,“你那個時候是昏迷的,被我兄弟抱進的房間。”
“哪個房間?”魏婷急忙發問:“楓葉酒店?”
馬強笑了,“不是,楓葉酒店那是后來的事了,最開始你是被安置在許澤洋臨時租的一一間地下室里。你朋友——就是那個沈玥的人,用自己來換你的時候,才得許澤洋讓人把
你送到了楓葉酒店去。”
“沈玥……換我?”魏婷驚得呆住。
這件事許澤洋沒跟說過,沈玥也沒跟說過。
可看馬強說得有鼻子有眼的,又不像是在撒謊。
“許澤洋最終的目的,就是把沈玥綁回華國。請我和我兄弟,也是為了在路上看住,不讓跑掉。但是他抓不到沈玥,所以只能抓你,威脅沈玥去見他。”
許澤洋下藥迷暈是確有其事,后面發生了什麼就不知道,醒來的時候自己和沈玥已經安全地待在楓葉酒店,以至于從頭到尾都以為許澤洋是沖著去的。
魏婷的心慢慢下沉,握著門把的手無意識地用力。
“然后……呢?”
“然后?然后沈玥就去了啊!也傻的,許澤洋讓一個人去,就真的誰都不帶,一個人去了。”察覺到許紹城帶著冷意的目,馬強迅速改口:“不是、我的意思是,勇敢,也講義氣的,為了朋友以赴險,簡直就是我們學習的榜樣!”
然而許紹城仍不滿意:“說重點。”
馬強忙不迭地回到正題:“許澤洋讓沈玥去的地方并不是關著你的地下室,而是機場附近的一所小旅館。沈玥被他抓住以后,英勇機智地說服了我的兄弟們反水。本來在那個時候就可以在我兄弟們的掩護下逃跑,但是為了救你,生生拖到和許澤洋一起去了機場——因為許澤洋給他看著你的手下下了命令,我們到了機場,他們才能撤走。后來到了機場,差點就被許澤洋給綁上了飛機,幸好許總及時出現,把沈玥給救了,不然現在可能都生死未卜。”
他這一番話信息量太大,魏婷消化了好一會兒才又開口:“證據呢?誰知道你是不是跟他們串通起來編故事騙我!許總的本事有多大,我不敢說一清二楚,但好歹還是知道一些的!”
“證據多得很!”馬強一點兒也不發怵,從放在床上的黑手提箱里拿出一沓紙,“這是許澤洋跟我簽的合同。”
“你們這幫派倒正規。”魏婷譏誚道。
接過那份合同,從頭到尾略瀏覽了一遍,容與馬強說得相符,末尾的簽名,更是明晃晃地簽著許澤洋的名字。
魏婷見過這個簽名,每當他們倆一塊兒出去,許澤洋付錢簽單時——他寫在信用卡憑條上的字跡,與這份合同上的一模一樣。
的心開始搖,卻仍道:“偽造簽名對于許總來說,也不是一件多麼困難的事吧?”
“還有這個哩!”馬強又拿出一張紙來。
那是去通信公司打出來的通話記錄,一個非常悉的號碼
在其中出現了好幾次。
“我的手機也可以給你看!”馬強非常坦,“絕對沒有造假!還有我的銀行流水——2月3號晚上,你看這里,五十萬金,是許澤洋給我的定金,這個賬戶你可以查一下,就是許澤洋本人的。你要是還不信的話——”
馬強打了一個電話,對著那頭不耐煩地吼:“人帶來了沒有?怎麼這麼慢?你們是爬過來的嗎?”
“來了來了強哥!馬上就到!半分鐘!”電話那頭的人誠惶誠恐,隔了一會兒,又說:“到了到了!強哥,我們在門口了,您給開下門!”
他的話音剛落,門鈴聲就響起。
許紹城與馬強同時看向魏婷。
許紹城說:“開門吧,給你看更多的證據。”
(本章完)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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