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一早,聶茵醒來的時候,已經嗅到了香味兒。
賀凜正穿著圍,在廚房做東西。
聶茵看了一眼時間,已經遲到了。
嚇得抓過包包就要出門,賀凜一把將人攔了回來。
“我打電話跟我爸請假了,你中午再去,先把飯吃了。”
“賀導同意了?”
“他說中午十二點前必須趕到,還讓我不要胡來。”
賀凜才剛回國的第一晚,就遲到,誰都會猜昨晚他們是不是來了。
但和賀凜昨晚還真的沒做。
賀凜將早餐端了上來,放在桌上。
“先吃飯。”
聶茵只好重新坐回了餐桌上。
賀凜給端來了一碗湯,然后又開始給買的玫瑰花剪枝,到了花瓶里,又把花瓶放到了窗臺。
窗臺那里的足,此刻正好就有一縷灑下來。
聶茵著刀叉,突然間有種錯覺,和賀凜好像小兩口一樣正在過日子。
賀凜放好花瓶,就回來坐下了,看到在發呆,眉心皺了皺。
“是不是我這一周廚藝下降了,在國外的時候實在太忙了,沒來得及鉆研,只能暫時讓自己看看菜譜。”
“不是。”
聶茵反駁,低頭看著碟子里煎得很完的牛排,“我只是,很久都沒有這麼安寧的時候了。”
“聶茵,只要你想,我會讓你一直過很安寧的日子。”
這句話一出來,屋頓時陷了沉默。
他也有些張了,著刀叉的手指了。
聶茵卻沒說話,沉默了一瞬,才回答,“我怕你后悔。”
賀凜此刻卻拿出了一張照片,照片里,賀凜七歲,聶茵已經十四歲。
聶茵看著這張照片,瞳孔突然一,手中的刀叉都落在了地上。
這照片里的孩子有印象,十四歲那年,上初中的時候,正好遇到了綁匪正在綁架一個小朋友,看那小朋友的穿著,就知道對方應該很有錢。
當時也不知道哪里來的勇氣,直接報警,然后踩著自行車去追。
一直追到郊外的一個廢棄的游樂園,也被發現了,綁匪把一把拎了起來,然后丟到了那個小朋友的邊。
小朋友一直在哭,看到,噎了一下。
“沒事的。”
輕輕跟他說:“我報警了,警察叔叔很快就會找過來。”
但小朋友還是一直哭,眼淚掛在睫上,聶茵就將人抱著,兩人蜷在一塊。
因為的報警,再加上提前把自己的手機藏在了鞋子里,警察通過對的定位,不到一個小時就破獲了這起案件。
如果那天不是,聽說那個小朋友是要被撕票的。
那群綁匪都是窮兇極惡的人,完全不會在意一個小孩子的命。
聶茵被警察狠狠的表彰了一下。
其實那天的況已經記不清了,只記得一朵大紅花被掛在了的口,然后和小朋友,還有一群警察合照留影。
那小朋友被救之后,一直趴在父親的懷里哭,怯弱的喊,“姐姐,謝謝。”
那在聶茵的人生里,也算是一件大事了,十四歲就破獲了綁架案,在當時還鬧的轟的。
但是并未得到聶家的贊賞,甚至在那之后的幾個月里,聶家都希低調一點兒,別再把自己的份鬧得人盡皆知。
所以聶茵本人也很快就忘了這件事。
看著這張照片,里面的賀凜怯怯的牽著的角,當時他們兩人是站在一起的,周圍都是警察。
聶茵滿眼的不敢置信,聽到他說:“我不是一時興起,我是蓄謀已久,但你一直的都是聶衍,我以為你們在一起,會很幸福,所以才努力讓自己遠離你。”
賀凜盯著面前的牛排,頓時覺得吃不下了。
“聶茵,我在十八歲之前,一直都不敢出現在你邊,我怕你還把我當那個抱著你哭的小孩子,從一個男孩長到一個男人,這中間需要很長的一段路走,我也不確定自己走的路正不正確,只是我不希你再傷了,所以十八歲的生日一過,我就來找你了,你至,把我當個男人對待吧。”
唐馨暗戀自己的老板四年,那會兒老板正在追她的閨蜜,她作為他的隊友,陽奉陰違,成功把他PK出局后。她趁虛而入,卻在告白時被他拒絕:“抱歉,我們不合適。” 然后,她干了一件大事—— 她當著助理的面,把老板撲在辦公桌上強吻了,水亮的眼睛對上他那雙復雜的眼,低低地說:“這樣也算得到了,以后也不會再惦記了。” 后來,唐域發現這姑娘當真不惦記了。 他卻一天比一天煩躁,她怎麼能說不喜歡就不喜歡?還說只喜歡他的臉和錢。 這他媽什麼扭曲的愛情觀。 唐域一直致力于糾正唐馨扭曲的愛情觀,卻常常被她帶進溝里,順便瘋狂愛上她,總裁包袱掉一地,騷話滿天飛,最后不得不用“暴力”治服她—— “叫唐爸爸也沒用!” —— 三觀總是被狗吃的霸總X永遠有心機應付霸總的小富婆。 小富婆日記:在他徹底愛上我之前,我一定不會承認,我當初對他一見鐘情了。 文案二 據助理匯報,劇本會議上,唐馨跟另一個編劇吵得不可開交,毫不退讓。 唐域聽完,問:“原因?” 高助理:“另一個編劇要給女二加戲,唐小姐說那段戲加進去女二就是個傻缺,還拉低男主智商情商,那編劇氣哭了。” 唐域起身,一走進會議室,那編劇就哭訴:“唐總,你評評理!” 唐域看了她一眼,淡淡地說:“抱歉,我評不了,我跟她吵架從來沒贏過,得哄著讓著。” 其他人:…… ——
公司瀕臨破產,父親車禍危在旦夕,丈夫白月光歸來,她被迫離婚,卻被繼母設計懷了孩子。 懷胎十月,她生下四胞胎,偷帶著兩個逃之夭夭。 三年後,她成為躋身時尚圈的頂級珠寶設計師,前夫看著她身邊的雙胞胎。 “這兩隻怎麼跟我家裡的兩隻長得這麼像?”
人生苦短,及時行樂。顏安深表同意,故而決定在這趟孤獨之旅找點樂子。比如此刻,逼仄的機艙內,緊挨她坐的跳傘教練。顏正、腿長、性感又禁欲。真是春光無限好,春色在人間。“喂,帥哥,我命都交給你了,你把電話留一下吧?”…
宋朝夕一觉醒来,穿成书里的同名女配,女配嫁给了世子爷容恒,风光无俩,直到容恒亲手取了她的心头血给双胞胎妹妹宋朝颜治病。她才知自己不过是个可怜又可笑的替身。奇怪的是,女配死后,女主抢走她的镯子,病弱之躯竟越变越美。女主代替姐姐成为世子夫人,既有美貌又有尊贵,快活肆意! 宋朝夕看着书里的剧情,怒了!凭什么过得这么憋屈?世子算什么?要嫁就嫁那个更大更强的!国公因为打仗变成了植物人?不怕的,她有精湛医术,还有粗大金手指。后来国公爷容璟一睁眼,竟然娶了个让人头疼的小娇妻!! 小娇妻身娇貌美,惯会撒娇歪缠,磨人得很,受世人敬仰的国公爷晚节不保…… PS:【女主穿书,嫁给前夫的是原著女主,不存在道德争议】 年龄差较大,前面女宠男,后面男宠女,互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