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頂烈高照,把花崗巖的地面曬得滾燙,從雷默斯上滾落下來的汗水,滴落的了滾燙的花崗巖地面上,眨眼就被蒸發得干凈。
雷默斯都忘了自己已經來到這個廣場是第幾天,而他每天來,就是在重復著一件事——摧毀自己的自尊,拼命的想要引起從廣場上走過的那些沉默強者的注意。
“誰能幫我摧毀祖星的黑暗之塔,我雷默斯愿意為他最忠實的奴隸,永遠不背叛,無論讓我做什麼,哪怕要讓我奉獻上自己靈魂我也愿意……”雷默斯嘶聲力竭的在廣場上怒吼著,像一個瘋子,他拿出一把匕首,就用匕首在自己傷痕累累的膛上,刻下一道淋淋的劃痕,他想要用這種自殘的方式表明自己的決心,也想要引起更多人的注意。
廣場上人來人往,一些人只是朝著他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就冷漠的走開,沒有誰有興趣過來盤問一句。倒是在雷默斯邊那些展示著自己才藝和姿的妖嬈子,會讓人多打量幾眼。
之前雷默斯在這里,想要讓自己當狗來吸引別人的注意,但他發現,這個效果不太好,因為有一次,真有一個牽著狗的男人來到了他的邊,輕蔑的看了他一眼,對他說,你連我的狗都打不過,卻想要讓我去為你對抗主宰魔神,你在想什麼呢,是你瘋了,還是當所有的神尊強者都是白癡。
雷默斯發現,自己真的打不過那個人的狗,那個人的狗是被人飼養的異種地獄犬,型比獅子還大,而且如閃電,天生自帶火焰屬,上的氣息,明顯比他還強。從那天之后,雷默斯就沒有再扮狗,他拿出匕首,在自己赤敞開的膛上留下傷痕,如果有人愿意,他甚至可以剖開自己的膛,讓人看看他滾燙跳的心臟的。
為了救贖祖星,為了結束祖星上的災難,雷默斯愿意付出自己的一切,讓他做什麼都愿意,哪怕只有不到萬分之一的機會,他也愿意嘗試,如果不嘗試,則可能連這萬分之一的機會都沒有,因為雷默斯深知,憑他自己,要進階半神,可能連萬分之一的機會都沒有,更別說進階神尊。
這兩天,罪惡魔都的人明顯了很多,只有以前的一半,自從兩個多月前,罪惡魔都的那件大事發生之后,來往罪惡魔都的人反而就了,一些住在罪惡魔都的人恐懼被神靈和強者的戰斗牽連,離開了罪惡魔都,還有些人,則因為斗寶大會的結束,離開了罪惡魔都,現在的罪惡魔都,有點像散場后的劇院,又像是海嘯后的寧靜,連各大道場這些日子拿出來出售的神之藏都了很多。
那件大事發生的那天,他也到了斗寶道場,想看看開出神的藏之王是什麼樣的,但他實力太過低微,在他來到斗寶道場的時候,他連那個人邊的千米之都不進去,只能遠遠的看著,聽著靜,但也是那一天,雷默斯終于第一次近距離了神靈和神靈之上的力量到底是什麼樣的,如果說那樣的力量像大海,那麼,他覺自己只是水滴,如果那力量猶如烈日,那麼,他覺自己只是一蠟燭,雙方的差距就是這麼大。
這些日子,雷默斯晚上做夢的時候經常會夢到那日的場景,想起那個人直面神靈時說的那幾句話,偶爾,雷默斯也會在睡前幻想著,有朝一日,如果自己有那樣的能力,不,哪怕自己只有十分之一的能力,自己也能摧毀祖星的黑暗之塔,結束無數人的苦難。
那日他做了一個夢,夢見自己進階神尊,摧毀了那夢魔一樣的黑暗之塔,在夢里的時候,他就知道這是夢,但哪怕這是一個夢,他都舍不得輕易的醒來,因為每次醒來,他都要面對冷酷的現實,每日都要遭別人的冷眼,嘲笑,打擊,否定,侮辱。
每一天,雷默斯從天還沒亮就來到了這里,一直喊到天黑下來,喊到脖子沙啞出,喊到膛上又多了十多道淋淋的傷痕,他才拖著疲憊的軀,像是經歷了一場大戰的老兵一樣,邁著緩慢沉重的步伐,準備返回他所住的橋。
在路過街心噴泉的時候,雷默斯把頭埋到噴泉下面的水池里,喝了一個飽,冰冷的水滋潤著他沙啞的嚨,干涸的軀,洗滌著他上的傷口,也著他絕的心靈,在他把頭埋到水中的那一刻,雷默斯總會想起小時候在他家門口的那條寧靜的河流,那是一條麗的河,河邊長滿了蘆葦和鸚鵡草,河水清澈見底,站在岸邊,就可以看到河底那些漂亮的石頭,他和他的小伙伴們,會在炎熱的天氣里,跳到河中,把頭埋水中,睜開眼,尋找水下那五彩斑斕的鵝卵石,盡的嬉戲。
當雷默斯把頭從水池里抬起來的時候,看到水池里的水倒映著頭上天空中那紅的微,他恍忽間好像又看到了記憶中那條小河后來的景象——水把清澈的河水染紅,無數的尸在河山漂流著,河邊的蘆葦和鸚鵡草在大火和烈焰中燃燒,河邊的村莊變了灰盡,那河水干涸了,那些漂亮的石頭被暗紅的泥污和灰塵所覆蓋,河床上布滿了尸骨,一只只恐怖的魔卡察卡察的踩著那些尸骨,在河床上游著……
“不……”雷默斯揪著自己的頭發,覺心如刀絞,發出一聲低沉痛苦的,這痛苦和絕,是支撐著他在這里日復一日堅持下去的力。
大口大口的息讓雷默斯的緒慢慢的平靜了下來,他像野一樣甩著自己頭發和上的水滴,然后頭也不回的朝著橋走去——他沒有時間悲傷,他必須要休息好,明日才能繼續來這里的廣場上吶喊,他上的傷口,也需要時間恢復。
一個多小時后,天已經完全黑了下來,在滿天星的照耀下,雷默斯穿過罪惡魔都那繁華的街道,終于來到了罪惡魔都西北郊區的一條河邊,這里的河上有一座古樸的石拱橋,橋周圍是一片森林,也沒有什麼住戶和商家,橋下都是雜草,不會有人驅趕他,所以他可以放心的在拱橋那半圓形的橋下面,找到一個能躲避風雨的地方,像一樣的棲息在這里,舐著自己的傷口——罪惡魔都的客棧和酒店的價格,不是他能承得起的。
來到橋下,來到自己睡覺的地方,雷默斯坐在橋墩的背風,才小心的從自己隨攜帶的空間裝備中拿出幾塊干裂的干,大口的吞噬咀嚼起來。
那一件可憐的空間裝備,容積不到一百方,放在許多高階修煉者面前都未必會讓人正眼看一下的東西,卻是他上最有價值的裝備,那件空間裝備里放的最多的東西,就是水和食,還有量的藥和一些他以前收集到的黃金,而黃金這種東西,對其他世界的普通人來說可能還算珍貴,但對高階的修煉者來說,這也只是很普通的金屬,甚至是建筑材料,沒有什麼特別的價值,在罪惡魔都這樣的地方,丟一塊黃金在地上,都未必會有幾個人愿意去撿。
雷默斯剛剛吃完干,覺自己的上又恢復了一點力氣,他拿出一件皮來裹在自己上,就躺在橋下,閉上了眼睛,準備休息。
只是,剛剛睡下不到五分鐘,雷默斯卻突然聽到了一個聲音。
“你雷默斯是嗎?”
雷默斯豁然翻坐起,像獵豹一樣,半跪在地上,匕首一下子就出現在他的手上韓,他雙眼閃,警惕的看著周圍。
周圍寂靜無聲,除了緩緩流淌的河水和蟲語,什麼都聽不到。
難道是自己太有強者關注,而出現了錯覺?
“不用張,你看不見我,但我可以看見你!”
這個聲音再次出現了,聽著這個聲音,雷默斯驚愕的張大了,雙手不自的抖了一下,那一把匕首,差點拿不住就掉在地上,因為雷默斯發現了,這個聲音不是出現在他的耳邊,而是直接出現在他的意識中,這意味著什麼,這意味著傳遞這個聲音的人,至是九階以上的神尊。
“閣……閣下……我是雷默斯……”雷默斯收起了他的匕首,用沙啞艱的聲音回應道,也不知道為什麼,這一刻雷默斯張得渾直冒冷汗,腦袋暈乎乎的,舌頭打結,甚至都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你很幸運,因為看到你,讓我想到了我以前的很多朋友,你的遭遇很讓人同!”那個聲音繼續在雷默斯的意識之中響著。
“閣下需要我……做什麼?”雷默斯開口問道。
“我想見見你!”
“閣下在哪里,我……立刻過來!”
“我距離你的地方有點遠,你過來恐怕有些不方便,我送你一個傳送陣符,你碎那傳送陣符后就能見到我了!”
雷默斯正在詫異那傳送陣符在哪里的時候,卻看到他面前的河流中,那流淌的河水中,突然出了一只完全由水凝聚起來的手,那手上,就著一個冰藍的陣符。
雷默斯接過那珍貴的陣符,想都不想,就勐的把陣符碎了。
“轟……”
強大的力量和法就在那陣符之中,在雷默斯碎陣符的瞬間,他覺自己的化了一水流,在空氣之中,像閃電一樣的迅速傳遞,等到他睜開眼睛,他已經一陌生的山峰上,罪惡魔都天空之中的帶掛在遠遠的天邊,只是從距離上看,這里距離罪惡魔都已經超過五千公里。
一個拔的形正背著手,站在他面前的山峰上,看著滿天星斗——這個背影,就有著難言的氣勢和魅力,讓滿天星斗暗然失,為點綴!
只是看了這個形的第一眼,雷默斯就覺自己呼吸一滯,心被一種奇異的緒充滿,那緒讓他不自的淚流滿面,然后重重跪在那個影的背后,用帶著一哽咽又帶著堅定氣息的聲音說了一句,“雷默斯……見過……夏帝陛下!”
“你稱呼我陛下?”夏平安終于轉過,看著雷默斯。
“那日陛下在斗寶道場救了無數人,又當眾擊殺了神靈斯普拉,所以當日陛下離開之后,斗寶道場眾人高呼陛下為夏帝,為神尊之中唯一能凌駕于神靈之上的帝皇之尊,夏帝之名,現在已經轟傳萬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