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李文傑預料的那樣,有了第一個掏錢買的,就會有第二個。
那個男子猶豫了一會兒,在得到確切肯定,單買一塊五塊錢得不到的況下,他也掏錢買了兩塊表。
就這樣,李文傑吆喝了整整一上午,到中午的時候,二十四塊表,被他給賣出了一百二十塊錢。
塔山縣百姓的收不高,但是,住在縣城的,十塊錢買兩塊電子錶,還是有不人能拿的出來的。
有些拿不出十塊,乾脆就與旁人搭夥,湊起來購買,誰也不願意花六塊,吃虧那一塊錢。
再有幾天就會新學期開學,也是這個節骨眼湊到了,否則,平時也許還沒這麼好賣呢。
“哎呀呀!李文傑,我們真的做生意了,賺了那麼多錢,哎喲喂,我們有錢了。”看到那一百二十塊,袁偉激得不行。
也不怪袁偉會這麼顯得大驚小怪,實在是,目前的一百二十塊,在當地,實在是一筆不算小的財富。
這麼說吧,李文傑的父親李富在建築公司上班,一個月到手的薪水還不足兩百呢。
“這算屁的有錢,纔多啊,我們就掙了七十塊錢而已。”李文傑不以爲然道。
“一天就掙七十塊,這還不多啊?李文傑,你心到底多大?我從來沒見過這麼多錢呢。”
“當然不多,別說七十,就是七百,七千,我也不會嫌多的,以後我們要賺七萬,七十萬,七百萬......”李文傑擡手一揮道,“走,肚子了,咱們吃碗羊米去。”
李文傑前面說的七萬七百萬那些,袁偉就沒有一個清晰的概念,反正就曉得是很多。
但是對於羊米,那就直觀多了,嚥了咽口水,彷佛現在已經聞到了香噴噴的山羊似的。
平時上街,袁偉的爸媽頂多給他買碗兩錢的涼,這還是因他是兒子。像那一塊二一碗的羊米,基本上就別想。
“走走走,我早就想吃了,可是我媽就不給我買,今天咱有錢了,要好好吃一頓。”袁偉舌頭著脣道。
在四方街的路邊找了一家生意比較好的羊店,點了兩碗米,李文傑和袁偉就大快朵頤起來。
“袁偉,我先說,咱們還不能分錢,得繼續去進貨來賣,一旦分了錢,就啥事也做不。”吃碗米,走出店門口,李文傑對袁偉道。
“還去省城?還拿電子錶來賣?”
“嗯,他家的這款表還是不錯的,你今天也看到了,在咱們塔山縣有銷路,所以,咱們爭取再幹幾回。”李文傑道。
“好,我聽你的,那我們是不是現在去坐火車呢?”
對於又要去省城,袁偉是很興趣的,覺得自己算是見了大世面。
“今天不行,現在去到柱城市,天黑了,人家也關門了,在那裡住一夜不劃算。我們明天一大早去吧,起早一點,坐早班火車去。”李文傑看了看天道。
與袁偉約定好了次日一早的見面時間與地點,他們倆就各自回家。
在路過大樹腳的時候,李文傑停了一下,看了看人民醫院的方向,他想到了那個被他救出來的張薇,也不知道那小丫頭康復得如何。
那種去看一下的念頭在李文傑的腦海閃過,可轉瞬間又消失了。
自己去看什麼看,人家那麼有錢,還怕會照顧不到嗎?再者說,自己現在主去,倒像是去討好求賞一樣。
救張薇,李文傑完全是出於一種正義和惻之心,並不是圖錢財。
回到家,李文傑把暑假作業拿出來,兩個小時就快速的全部做了一遍。
次日一早,李文傑又與袁偉出發去柱城市,儘管賺了錢,他們這回還是老規矩,逃票前往。在這個很沒錢的階段,能省一點是一點。
那家店老闆沒想到才隔了一天,這兩個娃娃又來了,而且這回真的是要五十塊電子錶。
“你們那二十五塊表賣了?賣了?”
“託您的福,賣了,不過,能那麼快賣出去,也是因爲我們的價格便宜。”李文傑道。
“你們賣多錢?”老闆好奇的問道。
“十......”
“十塊錢三塊,單賣三塊五。”
一直沒說話的袁偉想表現一下,可是他剛說出一個字,就被李文傑給接了過去,同時李文傑還輕輕的踢了他一下。
“呵,好傢伙,十塊錢三塊,你們賣得也真夠便宜的,怪不得那麼快能銷出去。”店老闆信了,他沒想過十幾歲的娃娃會那麼詭詐。
“薄利多銷嘛,我們那個地方窮,賣貴了,大家也買不起,既然貴了不好賣,那還不如便宜點銷,有點賺就。”李文傑流暢的應道。
快速挑選了五十塊電子錶之後,李文傑和袁偉又馬不停蹄的趕往火車站。
這回他們兩個沒有翻牆,而是正規的買火車票進站上車。因爲上次他們翻越的那個地方,今天有好幾名工作人員在。
只不過,他們的車票並不是買到塔山縣,而是就買了一個站的短途票。只要上了車,他們兩個就能買短乘長。
通過躲票,兩人安全的到達塔山縣。
由於早上去得早,又是輕車路的,沒浪費時間,所以他們回到塔山縣之後,天竟然還沒有落山。
“走,咱們先不回家,到百貨大樓門口那裡先賣一會兒再說,能賣出幾塊算幾塊。”李文傑看了看天道。
“可以,你說怎麼就怎麼,我聽你的。”袁偉已經充分的唯李文傑馬首是瞻了。
就在回來的火車上,袁偉還問李文傑,幹嘛不給那店老闆說十塊錢兩塊表的實話。
而李文傑給他的解釋就是爲了價格,要是他們賣的價格好了,利潤高了,店老闆就會有可能提高批發價,這就是見錢眼紅。
李文傑還以爲天黑以前能多賣出幾塊表去,哪知道,就在他們去往百貨大樓的路上,發生了點意外,讓他們今天的生意本就做不。
“嘿,你們兩個,有錢沒有,拿點錢給哥們買包煙。”兩人剛過汽車站,走在路上,竟然就被三個男孩給攔住了。
這三個人看起來十五六歲樣子,吊兒郎當的,不似那種職業社會人,但是,估計也沒欺負比他們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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