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大媳婦扶著春花坐到了有人搬過來的小板凳上,下鞋,出雖然皮有些黑,但一青腫痕跡也不見的大腳。
周圍一堆人圍著,春花既不臉紅也不心虛,眨眼睛說:“別看外面好好的,可能傷到骨頭了,一挨地,就鑽心地疼!哎,傷筋骨的,我估計得有好幾個月沾不了地了。”
剛纔還說要幾天下不了地,蘇默一亮錢,馬上轉了口風,變傷筋骨,沒有百十來天下不了地了。
眼看腳趾頭和腳面都好好的,也能一本正經地睜眼說瞎話,這功力,蘇默不服都不行!
吳大娘站在人羣裡看得清楚,忍不住說了句公道話:“春花啊,差不多就行了。那些錢是小默和小笙的活命錢,你就行行好,給們留點吧!”
其他幾個婦人也心有不忍,七八舌地說:“差不多就行了,人家賠你兩大錢,你就回家著樂吧!”
“做人不能太黑了!”
“差不多就得了——”
——
程大媳婦瞪眼:“吳大娘,這兒有你什麼事,要你多!傷不在你上,的也不是你一家老小的肚皮,你當然站著說話不腰疼!小默姐弟的命是命,春花上有老下有小,他們的命就不是命了!?你可別忘了,這姐弟兩姓的什麼?!小默姐弟要是真有難,眼見快死了,蘇老爺見死不救嗎?”
說到底,們之所以明知蘇默就這些活命錢,依然鐵了心要訛,就是吃準了蘇家不可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家子弟死!
程大媳婦說得有鼻子有眼,那些本來還同蘇默的人們頓時不吱聲了。
吳大娘皺了皺眉還些說些什麼,卻被兩個生得膀大腰圓的婦人一左一右架著,走到另一邊說話了。
蘇默看了眼吳大娘的方向,見沒有被打,只是被兩個婦人暗暗攥手臂,不讓其過來,頓時放了心。
瞧著春花的腳,挑著眉,狀似好奇地問道:“春花嬸,傷在哪兒?我怎麼沒瞧見哪有青腫?”
春花似是嗓子不舒服,輕輕地咳了一聲,隨手在腳上指了一道:“喏,就是這。我皮黑,青腫不明顯,可能傷到裡面的骨頭了。”
“是傷嗎?”
蘇默小聲嘀咕了一聲,蹲下,湊近了去看,春花似乎吃了一驚,向後了腳,裝模作樣的哎哎了幾聲道:“喲,痛死我了!天殺,我看這腳是廢了,腳脖子,就痛得要死!小默,你在遠瞧瞧就算了。我腳味重,你不得。”
“沒事。我這兩天正好生病,鼻子不通氣,聞不到味兒。”
蘇默擡頭瞄了一眼,趁其不備,一把抓住那隻傷的腳,出手指,快速地按了按婦人說的傷。
春花似被蘇默這一系列的作驚得呆住了,直到蘇默按上了隨手胡指著的傷,還沒有反應過來。
程大媳婦站得離最近,隔著服,狠狠地掐了一下的後背。
春花後知後覺地反應過來,先是看到了蘇默擡起的眼睛裡,譏誚中帶著諷刺的目。
心尖兒一跳,接著沿著蘇默的手臂,看到了蘇默按在腳上的手指。
“哎哎哎,小默,你別按啊。我的骨壞了,不按就疼啊。你一按,那不是要我的命了嘛!”
“哎喲喲,疼啊,疼啊——”
分給朋友: 章節報錯
尸語者,灼灼慧眼,替亡者申冤。現代法醫金舒,在這與華夏古代無異的大魏,為養活一個年幼的弟弟,女扮男裝,成了定州府人人尊敬的“金先生”。可平靜的生活,卻被天上掉下來的靖王李錦給砸了個稀碎。這“閑散王爺”、“紈绔子弟”,利用“青樓女子被害案”,順路將她吃了個傾家蕩產,以錢為籌碼,把這人人稱贊的“金先生”,請進了六扇門。將這尸語的天才帶回京城,六年之前,血濺京城的冤案,是不是就多了一分沉冤朝雪的可能?
【雙潔 +1V1 + 追妻火葬場+微黑化病嬌+奇奇怪怪的雙向奔赴+he】【清冷天才修士×矜貴大局在握大小姐】蘇汐是惡毒女配一般的存在。驕傲蠻橫,肆意妄為,心高氣傲,仗勢欺人。前世的她,因為身是魔鼎,最終落得個師恩盡負,死生親友,被天才少年裴尋一劍刺穿的結局。然而得入往生門。她回到了她第一次遇到裴尋的時候,那個時候,他還被她綁在床頭,她還是修仙界鼎鼎有名的驕橫千金,他還是籍籍無名的凡界少年。這一次,她沒有像上輩子一樣放過他。裴尋知道,她是皎皎天上月,萬眾矚目的天驕貴女,而他卑賤如草芥。他們不該有任何交集的。一開始,她勾著他的下巴,調笑他:“這麼心儀我啊?”後來,潑天大雨,她看著他,輕聲笑道:“裴尋,我不要你了。”再後來,他終於成為了眾人景仰的存在,麵無表情地看著她,當著他的麵,帶著別人回了殿。最後,他強行把她深藏在了他的殿中。裴尋知道,他不該愛上她,無論這輩子,還是上輩子。可他們之間,注定死生糾纏,百世不渝。
十五歲那年,姜毓寧被接回侯府,侯府夫人看着她嬌嬌軟軟的身段,想許給自己侄子做妾。 可還沒來得及定親,姜毓寧就被東宮來的馬車接走了。 衆人不可置信地跟出去,只見東宮的大太監正親自搬凳掃塵。 而剛下早朝的太子殿下朝服未換,立在馬車前,將那癡傻的小庶女抱了個滿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