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哦。”季微微聽了季聽聽的話后,醍醐灌頂,“其他同學都沒有機會去看比賽,只有我們幾個人去了。”
“他們肯定都很想知道計算機比賽是什麼樣子的。”季微微想通了,決定再去找一個全新的作文本,而這一次的作文本子就不要了。
打算重新再寫一遍。
“姐姐,你說到時候,老師會讓我在講臺上朗讀嗎?”季微微有些期待,上一次的小作文,是柏思螢在講臺上朗讀。
季微微很是羨慕,也想著有一天自己也能夠在上面,當著所有同學的面子,大聲地朗讀自己的作品。
那種覺一定很不錯。
聽了季微微的話后,季聽聽想起了柏思螢從講臺上下來后像是沒了半條命的樣子,角狠狠地搐了一下,正要說些什麼。
宋曉嵐端著熱好的粥上來了。
“聽聽,覺怎麼樣了?”宋曉嵐是很關心季聽聽的,原本也是想留在二樓等醒來的。
但是見到季微微抓耳撓腮的,宋曉嵐就下樓去了,不敢打擾季微微寫作業,就不知道季聽聽是什麼時候醒來的。
“好很多了。”縷縷的香氣飄過來,季聽聽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很是滿足,“媽媽,你做的粥很好吃啊。”
比以前做的還要香。
季聽聽想起了上一世,那會兒還是只有過年的時候才能吃到,那時候,宋曉嵐剛做完農活,回到家中殺,又擔心們會壞了,就切了一塊,再切,放到白粥里面煮。
那時候,味道真的是回味無窮。
可也只有那一次的粥是最好吃的,往后再吃到的粥都不是那個味道了。
為此,季聽聽懷念了很久。
如今,再一次聞到了粥的清香,的肚子很給力地咕嚕咕嚕地起來。
聲音響亮,在場的人都聽見了。
“姐姐,你都沒有吃午飯,現在肯定是壞了。”季微微一點都不覺得尷尬,反而覺得是很正常的事。
宋曉嵐笑了笑,也沒有在意,“還很燙,小心一點,別燙到舌頭了。”
不管季聽聽的年齡多大了,在宋曉嵐的眼中,始終是自己的兒。
永遠都是媽媽心目中的小寶貝。
“好。”季聽聽沒有捧著粥,而是低頭慢慢地用勺子喝著最上面吹涼的粥。
宋曉嵐也不說話了,安安靜靜地看著季聽聽吃粥。
季微微則是進房間找了一個全新沒有寫過的作文本子,再把之前寫了一小半的作文本子遞給宋曉嵐。
“媽媽,你看看,這是我寫的心得。”
“是這一次計算機比賽的哦。”季微微很是自豪,“媽媽,你也看一下。”
宋曉嵐接過了本子,看著上面的字跡,每一回看到,宋曉嵐都很難想象出來,這是五歲孩子寫出來的字。
橫撇豎捺,都很有筆鋒。
就連自己都做不到。
宋曉嵐的字很小,也很圓,非常的娟秀。
可兩個兒的字卻是相反的,磅礴大氣,很有骨氣。
見字如見人,宋曉嵐想起了上一世,兩個兒都是十分有骨氣的人,就算是很艱難,很艱辛,也都咬牙堅持過來的。
就是可惜,好不容易斗的果,一眨眼就消失了。
如今重新來過,宋曉嵐也不知道是一件好事還是壞事。
“很好,很不錯。”雖然是五歲孩子的文筆,但已經非常通暢了,沒有錯別字。
標點符號也是正確使用的。
一想到這麼聰明的兒是自己親生的。
宋曉嵐又覺到無比的驕傲。
“我們家的微微是最棒的。”
季微微被夸贊了,笑嘻嘻地瞇起了雙眼,有些不好意思,但也是很大方地接了,“謝謝媽媽的夸贊。”
宋曉嵐了的發型,“現在還沒有寫完,等寫完之后,還能給媽媽看嗎?”
“可以啊!”季微微也很高興宋曉嵐能喜歡自己寫的小作文,“等我寫完之后,第一個就是給媽媽看。”
有草稿紙的,但是季微微擔心宋曉嵐會看不懂順序。
至于為什麼給季聽聽看,季微微覺得是能看到自己寫的。
另一邊,季聽聽慢慢地喝了小半碗的粥,已經有飽腹了。
跟以前能吃好幾碗飯的季聽聽相比,這是很了。
宋曉嵐察覺到季聽聽不吃了,見剩下有這麼多,以為還是不舒服,眉心倏地一下就皺了一團,“聽聽,是不是還是有些不舒服?”
“嗯,今晚再睡一覺,明天就好了。”季聽聽原本是想著每天都在鍛煉,質應該會好很多的。
但是忘了,現在的還是小孩子,不管怎麼鍛煉,始終是有極限的。
“姐姐,外婆買的酸嘢,你還沒有吃呢。”季微微還惦記著田雙玉買回來的酸嘢。
雖然田雙玉說可以吃一些,但也要留一些給季聽聽,
季微微一直都想和季聽聽一起分,所以一直都在忍著,聞著那饞人的酸味,口中分泌出來的唾都已經換了好幾了。
現在見季聽聽吃夠了粥,再來吃酸嘢,應該是沒有問題了。
季聽聽本來還是想等幾分鐘再吃的,可見季微微那麼著急,笑了笑,眉眼里藏著無窮無盡的溫,“嗯,現在就吃。”
“好哦!”季微微很高興。
宋曉嵐也沒有阻止,小孩子就是要有些任才好,“注意點,不要吃太多。”
酸嘢是可以吃的,但不適合吃太多。
“恩恩。”季微微直接夾了一塊酸木瓜,沒有直接吃,而是喂給宋曉嵐,“媽媽,你先吃。”
“好。”
酸木瓜脆脆的,也酸酸的,非常的清爽。
宋曉嵐并不是很喜歡吃酸的東西,可見季微微那麼高興,也忍不住多吃了兩塊。
季聽聽最喜歡的就是酸黃瓜了,外皮的脆口酸爽,里是綿的,而且浸泡的時間足夠,酸味已經進到里面了。
一口咬下去,酸中又帶著一屬于黃瓜本的清甜。
很是開胃。
而且酸味當中的勁兒直直地竄上腦門上,似乎沒有那麼暈了。
季聽聽也不住多了兩塊
他是本市人人懼怕的商業天才。她是落難千金,為了拯救公司,四處奔波,卻在一次商演過程中與他相遇。他說:“我可以幫你拯救公司,但你必須得成為我的女人!”她無語,於是——助理:“報告總裁,有人卸了您愛車的車門!”總裁暴怒:“什麼?誰幹的?”助理:“是夫人!”總裁“哦,一扇門夠不夠?叫人把剩下的車門也卸了!”助理“……”
沈家的真千金回來了,假千金沈思被掃地出門。人人都以為她以后要過窮日子,吃苦頭,沒想到親生父母是隱世富豪。住在偏遠郊區,不好意思那是王府。出入沒車?對對對,也就十幾架飛機代步。沈思需要衣服,全城高奢任她挑選。沈思想做生意,國內一流企業拿去隨便玩。沈思過的順心如意,可誰來告訴她,這個整天在她面前亂晃趕不走的男人是怎麼回事?還嚷嚷著是她未過門的老公。‘傅先生,你已退婚,請自重。’傅司年救命!還沒結婚就把老婆惹生氣了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