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兮的看了眼,發現上次跟自己一起參加過《摘星》的試鏡。
不過什麽來著?就是因為長的太過電視化,導致顧兮每次都記不得的名字。
這郎盯著顧兮看了一會兒,很習慣也很瀟灑的往自己的那張床上一躺,說自己米然。
米然就是那種非常有派頭的人,假如跟雲禾站在一起,看起來更像是大明星。
大概一看顧兮就是個新人,米然毫不吝嗇的開始講演藝圈的道道,比如說製片人是管錢的,你平時必須伺候好,副導演是管演員的,所以你也得好好陪,還翻了個白眼,剔著指甲聲氣的說:“這個組的副導演啊,賊心不死,可討厭了,看你長得這麽清秀可人的,可得小心了。”
顧兮抱著臺本,有些張地吞了口口水,倒不是不願意和米然說話,隻是在這個小房間裏,們兩個似乎是兩個世界的人。
米然看一副小心翼翼的模樣,又笑著翻開自己的名牌包包,從裏麵取出鏡子和口紅,開始細細描畫起來。
整理好自己致的麵龐後,又開始講起八卦:“你知道嘛,前陣子那個熱播的古裝劇,我也摻和進去了,但那個主角,可真是……”
見一臉嫌棄的表,顧兮好奇的問:“不好麽?”
“嘖嘖,你知道那個灌水論壇怎麽講的?鞋把子的臉上掛了香腸,導演真是好胃口。”米然笑起來,“要不是我年紀上來了,再早個五年這主角必須是我的好麽?結果又攤上個二號。唉。”
“當然了,除了要陪好這些人,還得找個靠譜的經紀公司,我就是命不好,混到的公司太差,否則怎麽會輸給一個鞋把子。誒你知道嘛?大經紀公司的老板哦,多多都有些……”
“有些什麽?”顧兮像個好奇寶寶一樣的追問。
米然神兮兮的說:“都有點特殊的癖好,比如說……遲紹傑……”
“什麽?!”顧兮震驚,遲紹傑有特殊癖好?
“遲紹傑那哥哥啊,他手腕強。工作雷厲風行,業一致好評,長得又好,是多人都想抱的大,可惜這兒啊……”
顧兮頓時鬆了口氣,幸好不是遲紹傑。
米然見已經勾起了對方說話的興趣,自己也說得格外有興致,“那個遲景曜啊,聽說是個基佬。”
這也不算什麽重磅炸彈,顧兮歪著頭說,“這圈子裏,不是多的嘛?”
“是啊。”米然一臉無奈,“你要是遇上個向有問題的導演,想陪也陪不上,那才慘呢。”
湊上前,見顧兮手裏拿的臺本勾出了林月的那些臺詞,一臉豔羨:“顧兮你有經紀公司了麽?”
顧兮搖頭,著筆一麵背著臺詞,“還沒有,暫時是我姐姐代管。”
米然笑嘻嘻的問:“要不要加我們公司?”
顧兮手中的筆掉在了床上。
米然似乎對顧兮產生了異常濃厚的興趣,一直在遊說加自己的經紀公司,但是一想到剛才還吐槽自己公司太差,拉顧兮下水本就是居心不良,嚇得顧兮都不敢在房間裏麵待了,尋了個理由拿著臺本就衝出房間。
賓館坐落在海灘邊,過落地玻璃窗還能看見海灘上遊玩的人、圍觀拍戲的人,以及各種拍攝的械。
顧兮瞇著眼睛看,這會兒正在拍攝的是龍套戲,一群比基尼正在玩耍。找了個地方坐下,迎著開始看臺本。
剛才米然說的那些話,本都沒放在心上。
一紙三千萬的廣告合約,結束了維持三年的地下戀情,分手那一刻,高歌終於清楚,自己從來就冇有走進過他的心裡。她平靜的簽了字,拿著合約麻利的滾了。她以為他們的人生從此再無交集,卻不想,這纔剛剛隻是開始……某天,慕總裁打電話給某小藝人,“明天有空嗎?”小藝人不耐煩,“冇空!”“這樣啊,其實我是想……”小藝人被撩起好奇心,“想乾嘛?”“想!”小藝人……
民政局內,她的繼妹和男友偷偷領證。民政局外,她看著同樣被甩的男人。「先生,我們都被甩了,不如湊合一下也領個證?」「可以,但要履行義務。」「成交!」露水夫妻,合拍虐渣,人前他寵她上天,人後他卻不愛她。離婚後,他卻失魂落魄,幡然頓悟,千里追妻。墨肆年:老婆,跟我回家!白錦瑟:糾正一下,是前妻!你家也不是我家!墨肆年:那你把偷我的東西還給我!白錦瑟:啥?墨肆年:心!白錦瑟:...嚇死她了,還以為這貨來要兒子了。...
驚蟄從小和奶奶住在鄉下山里頭,一身淳樸,要上高中的時候,被林叔叔接到了城里,去上重點中學,希望她給他門門掛紅燈的兒子做陪讀,幫助他好好學習。大城市很多車,樓很高,驚蟄很不適應,但一心記著要幫林驍。林驍打架她遞掃把。林驍記過她寫檢討。林驍餓了她煮飯。時髦值點滿的林驍看著她穿著奶奶款碎花襯衣,復古到不行的牛仔褲,在花園里種花生,拿蒜苗當盆景,自己給自己織毛衣,還試圖給他破洞牛仔褲縫布貼……認真說:“你別喜歡我,咱倆不合適。”驚蟄疑惑看著他,緩緩點頭。有學長跟驚蟄表白,驚蟄搖頭說不能早戀,但學長溫柔說,我們可以做朋友,驚蟄答應了,她給朋友寫作業,還給朋友送自己手織的圍巾。林驍越來越覺得不對味兒,有一天忍無可忍的林驍扯住驚蟄,“你在報復我?”驚蟄困惑看他,“嗯?”林驍問她,“你喜歡他哪里?”驚蟄想了想,“他長得好看,人也好,還喜歡我送的東西。”第二天,走在時尚尖端的林少爺,穿了一條中規中矩的直筒牛仔褲,襯衫嚴謹系到最上頭,拿著她送的環保手袋,抿著唇說:“我不比他長得好?”驚蟄依舊困惑看他,“你最近怎麼了?”林驍沉默了足足十秒鐘,“我想把花園的玫瑰拔了給你種花生。”驚蟄眼睛一亮,“真的可以嗎?”林驍表情嚴肅,“但你知道,城里地很貴的。我那塊兒地給我老婆留的。”驚蟄:“……”
林曦十七歲那年,傷了耳朵暫時失語。父母車禍離世,她和哥哥相依為命。 后來哥哥工作調動離開,她被接到臨市外婆家生活。 期間,哥哥囑托朋友來看她,來得最頻繁的,就是那個比她大了五歲的“三哥”——秦嶼。 京市距離臨市一百多公里,他堅持陪她看醫生,耐心教她講話,甚至每晚都會準時出現在她的校門口。 他將僅有的溫柔全都留給了她,但一切又在她鼓起勇氣表白前戛然而止。 暗戀未果,家里又突生變故,她遠走他鄉和他徹底斷了聯系。 再見面,是她七年后回國相親,被他堵在餐廳走廊,“樓下那個就是你的相親對象?怎麼在國外待了幾年眼光越來越差了。身邊有更好的選擇,你還能看上他?” “誰是更好的選擇?” 她下意識追問。 秦嶼:“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