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姐道:“西路那邊很生氣,我們居然會因為小品牌,選擇放棄他們。如果我們不跟他們簽合同的話,他們就要與余雪珊那邊洽談代言人的事。”
聞言,姜昭要被氣笑了。
這是在威脅?
西路不是號稱大品牌嗎?所謂的大品牌,就這點氣度?
今天找洽談的時候,品牌代表也是一副“你這個咖位,我們想要簽你是你的榮幸,還不趕快恩戴德地接”的模樣。
看到的表,徐姐了鼻梁。
“昭昭,我知道,你比較中意憶蘭。但是我覺得,你可以再慎重考慮一下。別的因素暫且不說,如果西路真的找了余雪珊當代言人,網友們難免會拿來跟你的憶蘭進行對比......”
“徐姐,我明白你的意思——”姜昭神堅定,“不過,我已經決定了。西路居然有這樣的反應,我不覺得,和他們品牌合作是一件正確的事。”
徐姐嘆了口氣。
“實際上,我也覺得,在這件事上,西路有失風度......既然如此,那麼,就按照你的想法來。”
姜昭忍不住微笑。
謝辭挑選的這個經紀人,真的很合的口味。
......
得知姜昭愿意當代言人,憶蘭的創始人爺爺非常高興,主提出增加的代言費。
但姜昭拒絕了。
憶蘭給出的代言費,已經是他們力所能及的最大范圍,如果再高的話,恐怕會影響到他們品牌的正常運營。雖然也想要錢,但更希憶蘭能好好發展。
敲定了代言人的各項事宜,接下來,就是有條不紊的拍攝。
姜昭雖然是第一次接代言廣告的拍攝,但在最初試水時的生之后,表現得非常出,攝影師們忍不住連連夸獎。
后期制作完后,姜昭需要發宣傳微博。
本來想申請新賬號。
結果,打開微博后才發現,自己的私人賬號已經被了出來,還有很多關注。所以,干脆使用了這個私人賬號,并且順便認證了一下。
【姜昭:宣@憶蘭。】
由于提前打好了招呼,所以憶蘭博很快便轉發。
【憶蘭:愉快@姜昭。】
姜昭的這個私人賬號,已經許久都不發態。翻翻以前的微博,也基本都是些轉發,并配上“哈哈哈哈哈哈哈”的評論。
們正百無聊賴地翻著這些搞笑微博,并跟著狂哈的時候,忽然發現了姜昭剛發的新態。
愣了愣,爭先恐后地跑來評論。
【我去,看看我發現了什麼?微博失蹤人口居然回歸了!剛才看到的瞬間,我都懷疑是自己的眼睛出了問題!】
【天哪,昭昭好厲害!才參加第一期節目,就拿到了代言人欸!】
【憶蘭?聽起來有點陌生。】
【我查完回來了,憶蘭是個旗袍品牌!我就是因為昭昭穿旗袍太驚艷,所以垂直坑的。讓當憶蘭的代言人,簡直不要太合適!】
【這麼說,以后能經常看見昭昭穿旗袍了?好期待!】
【啊啊啊啊啊啊啊!救命!你們快去看憶蘭博,剛剛他們發布了昭昭的代言廣告!我不允許有人沒看過這個廣告視頻!現在立馬就去看,簡!直!!到!炸!】
們紛紛跑去憶蘭博。
接著,他們驚訝地發現,這個博竟然是個新申請的賬號。總共就發了兩條微博,一條是剛剛的轉發,另一條是姜昭的代言人廣告視頻。
這個品牌平時都不宣傳的嗎?
疑問閃過們的心頭。
但接著,他們就被廣告視頻吸引了。
視頻最開始的畫面,是朦朧的江南煙雨。淅淅瀝瀝的清晰雨聲,構了全部的聽覺。
接著,一道曼妙的影出現在畫面中央。
穿著鵝黃的旗袍,與周圍的青綠主調構了鮮明對比,為畫面中醒目的風景線。芊芊玉手撐著水墨油紙傘,緩緩行走在青石板路上。
似乎有誰喊了一聲。
腳步堪堪頓住,接著,回過頭來......
們不約而同地集摒住了呼吸。
【天哪!太絕了!太絕了!太絕了!重要的事說三遍!我已經被昭昭的絕值打敗了!】
【整條廣告視頻沒有半句臺詞,但我就是連皮疙瘩都起來了!尤其是昭昭最后的驚艷回眸,真的超級鯊我!了了!】
【不得不說,昭昭穿旗袍真的很絕!廣告怎麼這麼短啊?我還沒有看夠呢,嗚嗚嗚......昭昭什麼時候能拍戲?好想讓嘗試各種各樣的絕世大人角!】
由于們的熱烈討論,不久,話題#姜昭代言憶蘭#就沖上了熱搜榜。
路人們好奇地點進去,在看完廣告視頻后,不人被那逆天的值驚艷,姜昭的數量再次飛速增長。連帶著,關注憶蘭的人都多了許多。
就在這時,另一條熱搜橫空出世。
她從小被慕家收養,低聲下氣看人臉色,養母和姐姐都欺負她。 域川城那個神秘男人突然來家里下聘,姐姐慕韻冒名頂替,新婚夜被踹下床。 他放出狠話交不出人我讓你們慕家從此消失! 本以為是狼入虎口,殊不知這男人竟視她如珍寶,寵溺入骨。
【破戒追妻佛子?病弱心冷美人】【總裁+豪門+禁欲佛子+病弱美人+雙潔】周晚黎和霍嶼承結婚三年,卻過得比陌生人還像陌生人,她愛得熾熱,可他卻始終像一塊冰冷的石頭,手上時常盤著那串黑色的佛珠,真以為自己是個和尚。她還以為,自己可以感化他那顆冰冷的心,可現實是她想太多了,這個男人,他是沒有心的,看著自己哭,他能做到無動於衷,他可以連眼睛都不睜開。周晚黎決定,放過霍嶼承,也放過自己,所以在霍嶼承在靜室裏待了一天一夜後,她向他提出了離婚。離開靜室的時候,她沒看到,霍嶼承轉過頭在看她,握在手中的佛珠,力道大到要碾碎它。離婚之後,周晚黎大病一場,也放下了過去,開啟了自己瀟灑的新生活。可這個時候,霍嶼承卻親手摘下手中的佛珠,用晦暗不明的眼神看著她,宛如一頭盯著獵物的狼。
居可琳十三歲那年,在兩家長輩安排下住到李京屹隔壁。 李叔叔和藹可親,李京屹冷若冰霜,摔門就走。 當晚吃飯,李京屹臉上帶傷回家,看起來十分可憐。 她一時心軟,遞給他一個創口貼。 少年眼神陰鷙:“滾,看見你我就噁心。” 從此李京屹成爲居可琳生平最討厭第一人。 居可琳一直以爲李京屹憎厭她,直到某次他喝醉酒,吻了她。 她迷迷糊糊的喊他哥。 李京屹態度依舊惡劣,咬她脣瓣:“別套近乎。” #原來你的討厭只是暗戀我的保護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