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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99種變態人格》 第287章:戰爭就是原惡

王健自然是沒有意見,他就是二五仔,只要能得到報,調查什麼都可以。

當然了,要是能參與調查死神,那就是最完的。

可是,如今他的資歷不夠,還不能提出這個申請。

于是,他點頭:“聽工藤叔安排!”

工藤新一微笑:“那好,下來后,你們去辦理手續。

然后,去警方那邊報個備,協會已經跟警方代過了。

到時候,在合理范圍,你們也可以調一些警力。

去吧!”

出了辦公室,王健與新二,就開開心心辦手續去了。

萊恩家,萊恩正在跟妻子商議。

“雪莉,死神來國,對我們而言,也是有影響的。

國的罪人太多了,那些黑幫、毒販們,如今也都是驚弓之鳥。

我怕,這些人發瘋,到時候,我們這邊也不是很安全。

所以,我是這麼想的。

我們這一片,人不算多,但也不,加起來大概有50人左右。

我想啊,把大家都聚集起來,開個會。

以后大家相互扶持,一旦哪家人到攻擊,一個電話,我們其余人都去幫助。

這樣的話,我們抱團,面對危險,就會從容很多。

你覺得怎麼樣?”

萊恩說道。

萊恩是某俱樂部的東,關系人脈很好,也很有錢。但,他是一個知識分子,沒有做什麼惡,也沒有什麼勢力。

因此,對于自己的安全,他能想到的好辦法,就是這樣。

妻子雪莉聞言后,連忙點頭:“我也贊同,這是好事兒。

那,老公,我們怎麼把大家聚集起來呢?”

萊恩笑道:“我都想好了,今天是周末,又是假期,所以大家都有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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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我們搞個烤聚會,然后把大家都請過來。

到時候,再找個機會把事給大家說一下,他們應該不會拒絕的。

再說了,這附近最近來了不新面孔,趁機讓大家悉”

“很好,就這麼辦,我現在就去準備食”雪莉很激

萊恩笑道:“一起吧,需要買的東西多,等會兒把傭人都上”

蘇墨不知道的是,他今晚會無奈去參加一個聚會。更加不知道的是,這次聚會,他會非常驚喜,也許還有驚嚇。

此時的蘇墨,才剛剛躺下床,很快就進了夢鄉。

安德魯,我不是國人,而是阿拉伯人。

我的記憶是從4歲開始的,很早吧。但要是你們跟我于一樣的環境,你們會更早

從我有記憶以來,時間是沒有意義的,我不是在逃亡,就是在逃亡的路上。

那時候,我的家鄉正于一片戰火。可惡的國人,無恥的侵了我們的國家,燒殺搶掠、無惡不作。

每天,我都能聽到導彈炸的聲音;每天,天空上都是飛來飛去的戰斗機;每天,我都能看到一個個人死去。

我沒有看到過爸爸,早就死了,也不知道怎麼死的,媽媽也沒有跟我說過。

就這樣,從4歲到8歲這幾年,我一直都被母親帶著逃亡。

吃飯是吃不飽的,經常的發暈,說來也是諷刺。

正是因為戰爭,我才活了下來。

因為,戰爭開始,社會沒有了秩序。母親帶著我到找東西吃,有的房子里一個人都沒有,我們在里面能找到好多吃的。

超市、小賣部、商城等等,都有很多吃的,沒有人管,隨便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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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幾年,活的沒有意義,就像是,只會隨著本能去做事。

直到我9歲那年,戰爭進了尾聲,就在我以為,新生活即將開始的時候。

一天晚上,一群國士兵沖進了我跟母親的房子,這是我們撿來的房子。

那晚,是我噩夢的開始,也是人生的結束。

我實在不愿意回憶起那晚發生的事,但卻永遠也忘不掉。

他們,那群畜生,當著我的面,欺負了我的母親。

不僅如此,他們還笑著割掉了母親的頭顱。

有個滿臉傷疤的惡魔,將腦袋拿到我面前,讓我看,還讓我笑。

他惡狠狠威脅我:”快笑,你不笑,我就殺了你“

怎麼可能笑的出來,我雙眼紅,死死咬著牙齒,然后吐了那個惡魔一臉口水。

他很憤怒,給我了我一掌。

然后,那個惡魔把我凌辱了,呵呵,原來,那個惡魔是個變態。

那個過程讓我想死,無法形容,恨意滔天。

我發誓,只要有機會,我要把他碎尸萬段,不,是他們所有人。

我失去了意識,以為自己死了。

但當我醒來時,我在車里,上還有繃帶。

諷刺的是,救我的居然還是國人,也是一群士兵。

我不明白為什麼,也不明白他們什麼意思。

也是直到我長大,我才懂,不是所有國士兵都是畜生,國人里也有好人。

但是,那一晚的遭遇,讓我抓狂、讓我無法安睡、讓我想要去死。

之后,我被帶到了國,并且進行了長達3年的心理輔導。

12歲的我,生活在了這個世界上最富饒的國家,但我一點都不喜歡,心里只有無窮的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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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國人,他們對我做到這種程度已經是極限了,所以,我開始了流浪生涯。

這個國家什麼都缺,就是不缺流浪漢,我便是其中一員。

最開始的一年,其實過的還不錯,除了偶然被人暴揍以外,并沒有什麼不好。

直到我遇到了一對黑人,他們把我拉到一條巷子里,對我實施了侵犯。

那時候,我并沒有太大的悲痛,地獄不就是這樣的嗎?

從那晚開始,我就知道,我不是活在人世間,而是真實的地獄。

那兩個雜碎完事后,還介紹我去上班,說可以賺錢。

我去了,對,我去了,專門服務那些變態。

這一行,真的很賺錢,比街上那些小姐更加賺錢。

時間過的很快,17歲那年,我離開了那里,到了紐約。

那時候,我上有一萬元,那是幾年攢下來的,我要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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