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結果,王爲估著自己短期是很難知道了。
正東派出所案分析會後,麥旭平隨即指示黃在俊,正式向市局彙報,“易會殺人搶劫案”已經偵破,請求上報省廳和部裡,對犯罪嫌疑人包振海進行全國通緝。
原本已經略有鬆懈的全市搜捕,再次抓。
省廳領導親口指示,要從頭開始,原先排查過搜索過的地方,要再次排查再次搜捕。人手不夠,省廳從全省其他公安局和省武警總隊調集人手支援,總之一定要將犯罪嫌疑人包振海抓捕歸案。
不過,這都與王大隊無關了。
他很清楚,這樣的抓捕,自己參與其中,並不能起到多大作用,也就是增加一名普通的搜索民警罷了,因爲他對北庭市區的況不悉,他能起到的作用,甚至還不如基層派出所的治安聯防隊員。
對於王大隊這樣的英刑警來說,這也算是一種警力浪費。
他還是儘快返回邊城,回到毒大隊長的崗位上,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他的作用。
所以接下來的搜捕工作,他並沒有繼續參與,而是全力投到對阿都團伙販毒案的偵辦之中。
麥旭平指示,給予邊城來的同志最大程度的協助,各部門要爲邊城同志大開綠燈,儘早偵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
參與“易會搶劫殺人案”的偵破,並且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對王爲來說,“好”其實是顯而易見的。
最大的好就是,北庭市公安局黨委經過研究決定,“阿都團伙販毒案”,由邊城同志主辦。
這涉及到一個管轄權限的問題。
一般來說,案發地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對案件有管轄權。
但是“阿都團伙販毒案”的特殊就在於,這個案子的案發地,不法侵害的所在地,既可以算是在邊城也可以算是在北庭。
誰這幫毒販是在兩個城市之間“叉販毒”呢?
邊城的四號運到北庭去賣,北庭的大麻運到邊城來賣。
當然,本案的全部犯罪嫌疑人,都是在北庭抓獲的,一網打盡,隨著阿都等人的供述,又有更多的團伙員相繼落網。主要犯罪地,是在北庭這邊。
通常況下,這樣的案子,邊城就只能是協助偵查了,最終要由北庭這邊來起訴,來審判,這樣更加合乎地域管轄的原則。
所以一開始,北庭市公安局也是這麼個思路。
但這個案子的偵破,邊城的同志卻是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甚至可以說是決定的作用,就這樣吧案子移給北庭的同志,然後“兩手空空”回邊城,白白辛苦那麼久,說起來,心裡怕也是很不痛快。
雖然說,幹刑警也好緝毒警也好,並不是爲了立功獎,可是誰沒有那麼一點上進的心思呢?
自己冒著那麼大的風險,好不容易破了這麼個大案,最終功勞卻是別人的,要說十分心甘願,怕也是沒人相信。
然而這個案子,從管轄權上來說,確確實實是由北庭來辦理更妥當。
這一點,邊城的同志都是很清楚的,也有了相應的心理準備。
現在,北庭市公安局黨委能做出這樣的決定,對邊城同志而言,實在是莫大的驚喜,也大大出乎王爲等人的意料,程雪曹承三簡直是喜出外。
破獲這麼大的團伙案,地萬里,抓獲大量毒販,這是實實在在的功勞!
尤其程雪這樣的年輕緝毒警,太想要有一個這樣的大案來證明自己了。有了這個案子打底,今後在毒大隊的地位就會直線上升,大家再也不會將當新兵蛋子來看待了。
不過王大隊思考再三,還是婉拒了烏書記和麥局長的意。
因爲無論從哪個方面來考慮,這個案子留在北庭起訴,審判,比在邊城起訴審判,要方便得多,也要節省大量的人力力。
真要是由邊城起訴和審判,是這調查取證所需要的功夫以及警力,就不得了,恐怕他將西城區毒大隊的所有緝毒警察都調過來,也遠遠不夠。
當然,烏牧,麥旭平和黃在俊都明確表態,會給他們最大的便利,全力協助他們把案子辦結。
可謂誠意十足了。
北庭的同志,也是以此來表示對王爲的謝。
最終,王爲說服了烏牧,麥旭平和黃在俊,將案子移給北庭警方辦理。
麥旭平和黃在俊都覺得很過意不去。
邊城的同志,這完全就是“學雷鋒”啊!
那麼辛辛苦苦,最終這顆大桃子,都歸了北庭。
無論如何,都不能讓邊城的同志兩手空空,就這麼“一無所獲”地迴天南去。
所以,最終還是烏牧親口給王爲承諾,一定會將邊城同志在這個案子之中所付出的艱苦努力,正式通報給天南省公安廳和邊城市公安局,建議天南省公安廳和邊城市公安局,對參與此案偵破的同志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另外,北庭市公安局還決定上報市政府,從本案繳獲的毒資之中,出一部分,補償邊城警方辦理此案的經費。
對此,王爲自然沒有拒絕。
有錢拿的時候,王大一般都不會太客氣的。
再說了,局裡也好,大隊也好,辦案經費從來都沒有十分寬裕過。儘管他當了大隊長之後,拉贊助的本事遠遠超過和平,毒大隊的辦案經費,比以前是要充裕得多,可是,誰會嫌錢多啊,是不是?
王大還想給隊裡每個人都配上最好的防彈背心以及其他裝備呢!
原本,裝備是由上級統一配發的,不必由他這個大隊長來心,但如果大隊能搞到錢,那麼給隊員們配備更好的裝備,也不是不可以的。
尤其是防彈背心這樣的保護裝備,上級並不反對隊員們執行任務的時候穿上最好的防彈背心。
就是不知道這筆錢到賬之後,局裡會扣掉多,估著能有一半撥到毒大隊來,王大隊就要開心得睡不著覺了。
這還因爲毒大隊長是他王爲,要是換一個人,就算還是和平在的時候,這樣一筆錢,能有百分之三十最終撥到毒大隊這邊,就算是燒高香了。王大隊在分局比較強勢,不管是肖世高還是魏明輝,都得給他個面子,估計最終五五開的可能比較大。
對這個結果,王大隊表示滿意。
程雪自然是略有點不滿的,但也沒說什麼。也明白,老大的決定是正確的,真要是把這個案子帶回邊城去審去判,太麻煩了。
現在北庭這邊能主“送功勞”還“送錢”,要算非常不錯了。
也就王爲有這個能耐,換個人,想都不要想。
三天之後,王爲,程雪,曹承,三終於登上了南下的列車。
在此之前,他們將手裡的卷宗全部移給了北庭警方,算是正式了結了這個案子。
臨行前,王爲專程去市一看再次提審了阿都。
這次對阿都的提審,自然不是還要從他裡挖出點東西來,而是王大隊想要親口告訴他一個消息:經過專案組研究,認定這次阿都檢舉揭發伊明的行爲,屬於重大立功表現。
專案組的這個決定,已經得到中區分局黨組和北庭市局黨委的批準,同意寫進卷宗之中,等偵查終結之後,移給檢察機關。
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也會在公訴書裡就這一點特意加以說明,並且向法院提出酌從輕或者減輕罰的建議。
阿都那一個激,哭得稀里嘩啦的。
雖然王爲並沒有向他保證,這次重大立功表現能百分之百救他一條命,但至,他活下來的希比以前大了許多。
不管怎麼說,王大這個人還是很靠譜的,說話算話,哪怕他只是一個罪大惡極的販毒頭子,王大隊也沒打算忽悠他。
王爲他們四人離開的時候,對包振海的抓捕還在繼續。
也不知道這個傢伙到底有什麼本事,居然一直都沒有暴出蛛馬跡。隨著時間的推移,實話說,對於能否順利抓到他,信心方面是一個不小的打擊。
有經驗的老刑警都知道,像這種況,時間拖得越長,抓獲犯罪嫌疑人的機率就越低。
畢竟城市太大了,人口太多。
在上百萬人中確的鎖定其中一個,在天網系統沒有建起來之前,何其艱難!
不過王爲相信,現在已經有了包振海的詳細資料,只要他不跑出境外去,那將他抓捕歸案,是遲早的事。
在王爲的記憶之中,這個包振海最終還是落網了的。
正所謂法網恢恢疏而不。
犯了那麼大的事,想要一輩子逍遙法外,不到制裁,有點癡心幻想了。
麥旭平和黃在俊親自送他們到車站,鄭重握手道別。
待遇給得十足了。
看到那長長的綠皮火車靜悄悄地握在北庭市火車站的軌道上,程雪就嘆了口氣,輕輕嘀咕了一句:“六十個小時,好難熬啊……”
原來小姑娘家家,心深也並不如的外表那麼“冷酷”。
“幹嘛不坐飛機?”
王爲微微一笑,什麼都沒說。
他也想坐飛機啊,但還是不要違反規定的好。
沒有急況,局裡是不允許出差乘坐飛機的,連臥都不可以。
王大隊自己是很有錢,但這跟規定是兩碼事。既然爲大隊長,那還得以作則。可千萬不能帶壞了隊裡的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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