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來當地掃黑,車勇害怕了,就帶著我去了南方,開個小發廊,搞仙人跳,我給他生了兩個孩子,都在老家讓他爸媽帶著,我知道這輩子都不可能離開他,離婚是別想了,這個人不但是惡更是賴皮……去年,車勇因為以前的案子發了手忙腳又要跑路,我就趁機溜了,那天下著大雨,我在火車站買票,售票的問我去哪兒,我說隨便,就來到了江尾,就遇見了你們。”
“你不想孩子麼?”武玉梅問。
“想,怎麼能不想。”閆花說,“大的十歲了,老二六歲,都是留守兒,車勇只管生不管養,孩子可憐啊,可是我也不容易,這些年來好吃懶做的,啥技也沒有,連自己都養不活,怎麼拉扯孩子……”
武玉梅扼腕嘆息,閆花說的都是大實話,一個孤人漂泊在外太難了,再加上兩個孩子,本無力支撐,所以只能選擇逃避,渾渾噩噩的度日,幻想著有朝一日能找個有本事的男人,帶自己離苦海。
老黃說話了:“想辦法把車勇送進去關上十年二十年,再出來就沒本事禍害你了。”
其實按照他的習慣,理毀滅才是最佳辦法。
……
吳斌負責這個案子,哪怕再過一天就是中秋節也不能耽誤抓人,他帶隊去抓捕車勇,卻了釘子。
車勇搖一變,了他們縣巡警大隊的工勤人員,他帶的兩個人也都是貨真價實的協警,鋼珠槍的說法就更有意思了,說是查扣的證,沒來得及上繳,現在人家那邊還向吳斌索要車輛、手銬和鋼珠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