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家不可能殺自己人,這殺玉玥的說法完全不立,只能是殺自己,只有自己早死,那十七皇子才能順利登基!也只有皇后知道,自己前兩月,已經暗裡寫下了立太子的聖旨,只待吉日公佈!皇上很悲哀,枕邊人……
皇后很無語,再一次對那位妹妹恨之骨,活著的時候,什麼都搶不說了,就算人死了,還能夠害自己於不利的地位!這什麼?孽緣?
一個月後,十七皇子病發故……
皇子故十天後,皇后哀傷過度,自殺亡,後宮裡的人,活著並不容易,其實想死也是艱難,不管你是什麼品位,自戧之罪必會株連母族,於是,金皇后家全家獲罪,充軍漠北……
工部侍郎前去送行,不好意思,這家分開了後,位極顯赫的皇后母族裡,並沒有工部金家的名字。不過,一筆難寫兩個金字嘛!送送是必須的。再說了,這幾位原來的國舅可正經是自己看著長大的。
玉玥並不知道皇后爲什麼要殺皇帝,不是來殺自己的麼?當初背心上的刺骨的冰涼是報的假信?這些事玉玥沒空細細思量,的邊圍繞著各種娃子並他們的親孃,紛紛跟傳授著各種懷孕生子的經驗,以及各位長輩們按一天五餐送了的養生食。
賢王爺素來是大方的,這時候都嘆道:“照這樣下去,玥兒,你生上三五個娃娃,就是伙食費咱們都能省兩座王府出來!”
“所以,我算明白了,這就是你不上朝掙錢養家的原因!”
玉玥著突出的肚子,一邊吃著孃親送來的燕窩,一邊對著那位不上朝,在邊上蹭吃蹭喝的王爺嗔笑道。
賢王爺不以爲恥,反以爲榮的點頭不已,一邊示意把邊上的那盅魚翅送到老王妃的桌子上。吳嬤嬤同潘嬤嬤同時搖頭。唉,太過分了有沒有?
(全劇終)
她是當朝帝師的女兒,生父不喜,生母早逝,與當今聖上有婚約,卻被聖上以貌醜失德,無國母風姿為由拒娶。他是手握重權、世襲罔替的異姓王,名震天下、風姿無雙,引無數貴女竟折腰……一紙婚約,她身敗名裂;一場戰爭,他身殘名毀;一道口喻,她嫁他為妻。新婚夜,傳說中命在旦夕、癱瘓在床的男人,將她壓在身下,刀尖抵在她的脖子上,“本王的妻子,本王寧可殺了她,也不會讓人帶走。”“正好,本王妃的男人,本王妃寧可閹了他,也不會讓他碰彆的女人。”有上帝之手美稱的紀雲開,不慌不忙的推開刀,推開身上的男人,卻被男人的反應嚇了一跳!說好的不舉呢?說好的對女人冇有反應呢?男人,你的原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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