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強,便示弱,是沈甄同他這麼久相以來,學會的第一個生存之道。
很快,便嘗試著回應,任由他擺弄。
若是放在以往,他自然會被這幅樣子,
弄得失控,但今日,他整顆心都像是被人攥了一般。
他低頭看著閉目順從的模樣,心底一窒,他都做到這個份上了……
他染了其他子的香同親近,都毫不抗拒。
饒是他從不沉浸風月之事,不打聽那些閨幃心思,也知道,這天下的子,就沒有不善妒的。
看著毫無芥的樣子。
想來,這便是真的不在乎。
陸宴驀地自嘲一笑。
他從沒想過,有一天,自己還會費勁心思去試探一個姑娘家的心。
所以、上輩子,也是本不喜自己,才轉就嫁給了旁人嗎?
想到這,他猝然松開了手。
沈甄一睜開眼,看到的便是他這幅不怒自威的模樣。
“大人。”沈甄小聲喚他。
陸宴凜眸,一時間,很難說清楚眼下這是個什麼滋味。
若是沒有聽到白道年的消息,他尚且還能騙自己,那夢境,未必就全是真的。
然而走到這一步,便是連自欺欺人也做不到了。
四目相對,他突然啞著嗓子道:“我對你,不好嗎?”
沈甄的神滿是不解,不反問道:“大人為何會這樣問?”
陸宴不依不饒,“給我做外室,跟了我,委屈嗎?”說完最後一個字,他落在腰上的手,便不由自主地在。
這力道好像在同說,沈甄,你敢說一句委屈,你試試。
第31章 長夜
夜深重。
陸宴著的子,盯著的眼睛一不,端的是不語便不罷休的架勢。
見沈甄一直不吭聲。男人落在腰間的手,便從冷冷的鉗製,變了緩緩的挲……輕輕重重,既像是,又像是迫。
委屈嗎?
跟了他,其實不該委屈的。若沒有他,即便那日逃出了長安城,也只能帶著泓兒四奔波,想求偏安一隅,都是癡人說夢。
既了他的恩惠,總是要付出代價的。這點道理,應該懂。
可道理歸道理,真要說出“不委屈”這三個字,卻也很難。
畢竟活了十六載,也從沒想過,有一天,會做了別人的外室……
沈甄努力地張了張,竟是一個音都發不出。
見如此,陸宴的心不一沉再沉。
三個字,當真就這麼難以啟齒嗎?
真好,極好。
堂堂鎮國公府的世子爺,長安城裡天之驕子,從小到大,的都是旁人爭先恐後的結,何曾這樣被人牽著鼻子走過?
看著眸裡難以抑製的水,陸宴那雙幽暗深邃的眼裡,驟然湧了一憤怒,和一他自己都不想承認的慌。
他結微,翻從上下來,啞著嗓子道:“歇了吧。”
從此以後,不想說,他亦是不想再問。
沈甄看著他的背影,也知自己方才惹了他不悅,思忖片刻後,便用雙手環住了他的腰,道:
“承蒙大人恩惠,沈甄沒齒難忘。”
的聲音毫未改,可說出口的話,卻讓他四肢百骸都跟著發麻。
果然,只有恩嗎?
——
夜已沉,沈甄的呼吸漸漸轉勻。
陸宴側頭看,又看了看放於床側的香囊,終是長歎一口氣,闔上眼睛,緩緩夢……
時間一晃回到了十月初九的那天。
那是沈家該還債的前一個晚上。
那日,京兆府有個棘手的案子。暮鼓響起時,陸宴正低頭寫著呈文。
這時,外面幾個正要散值回家的皂隸大步跑了進來,“陸大人,昭興坊那邊起火了。”
另一個人道:“金氏錢引鋪的掌櫃方才來擊鼓,說沈家三姑娘欠債不還,畏罪潛逃,現已出城了。”
陸宴挑眉,沈家三姑娘?又是?
陸宴撂下筆道:“金氏的人進來。”
那金氏錢引鋪的掌櫃一進來,便拿出了手裡的證據,道:“大人,沈家欠的可是整整八千貫,人若是跑了,在下把命搭上都是不夠賠的。”
見陸宴不語,掌櫃的趕忙又道:“除此之外,在下還有另一樁事告!沈家三姑娘出城,用的乃是篡改的戶籍,和假冒的文書!此事,衙門不會置之不理吧?”
“大人,這怎麼辦?”楊宗低聲道。
陸宴轉了轉手中的狼毫,長歎一口氣,“上司兵參軍,出城。”篡改戶籍,假冒文書,這可不是小事。
陸宴帶了一批人馬手執火把尋人,南北各一方,最終,於子時三刻,抓獲了不慎墜馬的沈甄和沈泓。
人贓並獲,並無任何抵賴的機會。
陸宴翻下馬,走到沈甄側,用極冷的聲音道:“通關令文,誰給你的?”
沈甄低著頭,咬下,一言不發。
的鬢發已,殘留著點點跡,小臉煞白,勝過他手上的銀燈。
“回本的話。”陸宴道。
沈甄的指尖均在抖,生慣養的三姑娘,一沒被人審問過,二沒有當過逃犯。
只是事關長姐,什麼都不敢說。
宋雲依帶著她的天生神力,穿越到一貧如洗的古代農家。她擼起袖子,拎起鋤頭,極品親戚找茬,虐渣.打臉.掙銀子。把小日子過的風生水起……成天在我身邊晃悠,趕也敢不走的人,時時刻刻想要將我拐走的某王爺。某王爺:“本王的王妃出身農家,不喜約束,你們彆不長眼的嚇到她。”眾人傻眼,看著剛剛領旨,一身戎裝,準備出征平亂的女將軍,陷入深深的懷疑。
前世,你是我夫君,是我大燕忠臣右項,卻于我大婚之日,滅我大燕,毀我皇室,身邊擁著那個她。我朝那冰冷的劍飛奔而去,死不瞑目,只愿再活一世,就好!……這一世,周生辰,我傅驚塵愿傾盡所有,惟愿你死我亡!…
看完這一本,她逃,他追,她插翅難飛的小說后,周妙滿意地睡去,可當她睜開眼睛,發現自己竟然變成了那一本強取豪奪小說中的白月光替身,最終還要步上殉葬的凄慘結局。為了保命,她不得不努力成為一名努力打工的工具人。為男女主早日登上人生巔峰,周妙兢兢業…
眾人皆以為林芳洲是個遊手好閒的男子,而從小女扮男裝的她,其實很憂傷。倘若被人知道她是女兒身,告到官府,說不定就要流放三千里,去沙漠里種西瓜。所以,打死也不能讓別人發現她的秘密。然而她誓死保衛的這個秘密,卻被她意外救下的一個「從天而降」的小少年抓了「小辮子」,林芳洲頓覺生無可戀!遭受非人的「折磨」數年後,面對已恢復身份的小少年雲微明,林芳洲彷彿看到自己坐在了金山上,連後腦勺都在發光。「真是想不到啊!我以前撿過不少東西,唯有你最值錢!我救你一命,你打算拿什麼報答我呀?」雲微明道:「救命之恩,無以為報,只好以身相許了。」「別別別,給點錢就行了……你再過來我報官了!」「嘿嘿,你忘了?官府是,我,家,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