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2章
梅薇思回過神來,笑著問:“你聊完了?”
“是,我有件事想告訴你。”
梅薇思看的神嚴肅,便故作輕松道:“笙歌姐這個表怪嚇人的,是什麼會吃人的猛虎要來了?”
不用猜,也知道是寧承旭的事。
最近聽說寧家不是很太平,心里對寧承旭的事,也就沒有那麼抵了。
笙歌看的表還算正常,才說:
“自從你走了之后,寧承旭一直在找你,已經很長時間沒有好好休息,他靠自己拼命工作來忘記你已經離開的事實,后來實在是沒辦法,老太太怕他的累垮,他出來旅游......”
梅薇思垂下眼,一言不發的安靜聽著。
“他應該是知道自己錯了,有些后悔,但我不知道你是怎麼想的,我能做的只是告訴你這件事。”
梅薇思說不上是什麼心了。
過去,一門心思想要得到寧承旭的喜歡。
他們之間的,本就是先主的。
一年了,都沒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現在被傷心,寧承旭突然意識到后悔。
梅薇思只能苦笑搖頭,這時候后悔有什麼用。
“算了笙歌姐,不說這些不高興的事了,最近莊園里的母羊,生了幾只小羊羔,很可,要不要去看看?”
笙歌看出在特意回避這些事,無奈地點了點頭。
兩人一起去了莊園的羊圈,梅薇思對那頭母羊很是關心,每當有空的時候就跑過去喂點草。
漸漸的,母羊和小羊羔都認識,兩只羊總是湊過來,跟親昵。
小總是最治愈人心的。
笙歌了小羊的頭,不住笑道:“真乖,有沒有給它取名字?什麼?”
梅薇思蹲在側,正在安母羊,搖搖頭:“還沒有,不過,我平時一直它旭旭。”
旭旭??
寧承旭?
管一只羊這個名字?
笙歌愣了半晌。
幾乎是瞬間和梅薇思發笑聲。
兩人什麼都沒說,但都默契的不問對方原因,任憑對方是什麼選擇,都會選擇尊重。
笙歌嘆:“這麼可的小羊,旭旭就更可了,不如就把旭旭這個名字給它好了。”
喂完小羊,兩人又注意到牧場上放牧的大黃狗,正在看守羊群。
這條大黃狗很壯碩,趴在草地上懶洋洋的。
它從來都不傷人,只是看好羊群,不讓每一只羊丟了。
有狼群來犯的時候,這只大黃狗很勇猛的出去戰斗。
笙歌才來沒一天,就聽說大黃的英勇事跡。
之前這邊還沒有開發的這麼完善,只是零星的有幾個牧民會來放牧,狼群也是在這地方扎的,于是盯上了牧民的羊。
只是狼群還沒有把羊出去,就被大黃給發現,大黃為了搶回羊,孤一狗斗三狼。
笙歌聽說后,倒是覺得那條狗英勇的。
*
旅游對寧承旭來說,意義不大。
看過這麼多地方,寧承旭并沒有覺得心有多舒暢,反而郁悶的緒更嚴重。
保鏢注意到他郁郁寡歡,湊過去問:“旭爺,您這是不喜歡這地方?”
寧承旭淡淡搖頭:“不是。”
“我都觀察您一路了,您總是悶悶不樂的,也不知道究竟是什麼讓您心里不痛快?”
寧承旭問他:“你失過沒?”
十年前。溫知夏是安靜寡淡的乖乖女,顧平生是放蕩不羈帶著痞笑的校霸。 溫知夏一酒瓶爆頭了小巷內想要對她施暴的流氓,讓顧平生驚嘆、驚艷,原來小書呆也有脾氣。 青春年少,好像全世界都知道顧平生愛溫知夏,情深難抑。他為她喝過最烈的酒,淋過最大的雨,發過最熾烈的誓言,給過她最纏綿的吻。 顧平生用濃情蜜意偷走了少女最乾凈的一顆心。十年後。大雪紛飛的傍晚。 瘦弱的溫知夏看著車前跟另一個女人擁吻的顧平生,手中的化驗單無聲的飄落在地上,被雪花掩埋。 顧平生許是認定了、賴定了,事事順著他的溫知夏,這輩子都不會離開他。 他好像是忘記了,當初是誰求著哄著溫知夏愛他。她疼到了極致,為了保命,便是要將名為 “顧平生”的這塊腐肉剜去,即使傷痕累累,即使鮮血淋淋。後來——溫知夏在門口看到靠著墻吸煙的男人,他的身旁帶著一個紅著眼眶可憐巴巴的奶娃娃:“媽媽,團子好睏~~”溫知夏皺眉:“?!”青霧色的煙霧將男人的神情遮蓋,他耍起無賴:“看什麼?親子鑒定在這裡,你兒子,也是我兒子,負責吧。”
她本是精確到0.01毫米的神槍手,是豪門世家的女兒,卻被綠茶婊冒名頂替身世。 他本是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專情總裁,卻因錯認救命恩人,與她閃婚閃離。 他從冇想過,有一天,她的槍口會指向他的心臟。 “這一槍,送你去給我的孩子陪葬!” 她扣下扳機……
林笙一出生就被扔進了大山里,被一個神秘組織養大,不僅修得一身好馬甲(著名設計師、格斗王、藥老本尊……),本以為有三個大佬級爺爺就夠炫酷了,萬萬沒想到,叱咤商場的殷俊煜是她大哥,號稱醫學天才的殷俊杰是她二哥,華國戰神殷俊野是她三哥,娛樂圈影帝殷俊浩是她四哥。某天,當有人上門搶林笙時:爺爺們:保護我方囡囡!哥哥們:妹妹是我們的!傅西澤一臉委屈:笙笙~我可狼可奶,你確定不要嗎?林笙:我……想要
萌娃+現言+霸總+甜寵團寵多年前他出意外,差點成了植物人,季老爺子給他算了一卦,命中需要可以克得住他的人,才可保住健康的身體,就這樣她成了他的妻子,三年獨守空房,本以為她盡心盡力的照顧他,可以捂熱他的心,誰知三年后他的白月光回來,最終她們還是以離婚收場,偏偏在離婚的頭一天,改變了兩人的最終軌道。 離婚后她帶著悲傷出國,卻不曾想懷了前夫的四個祖宗。 五年后,她帶著四個幼崽回來,前夫跪求復合。 老婆,我錯了,原諒我吧!
她二十歲那天,為了救一個男人而入獄,出獄后卻發現口口聲聲說著會等她出獄結婚、不介意她沒有讀完大學的男人,在她入獄的第一年就結婚了。背負著“殺人犯”的罪名,她在這個社會中過得風雨飄搖,不得不走進她以前從來不屑的地方工作。奢華的高級會所,是有錢人的銷金窟、溫柔鄉,對她來說卻是地獄一般的地方。只是,她沒想到,在地獄,也會遇見天使。“有一天,會有一個人走進你的生活,讓你明白為什麼你和其他人沒結果。”
執掌半個娛樂圈的千億總裁裴堯,是京圈第一有名的混不吝,一雙深邃引人深陷的桃花眼,身姿耀人,揮金如土,他有絕對浪蕩的資本。 一次劇組party上,裴堯撂下新歡,將會所的陪酒女郎——陸柒給撈住了腰:“陪我喝一杯,你要什麼我都給你。” 就這樣把陸柒帶回了家。 衆人毫不意外,畢竟這位美人傾城絕色。 誰知剛一到家,陸柒就把他鎖在了門外。 裴狗撓門:“老婆,開門。” ——自陸柒回京後,就發現自己這便宜老公不太對勁,說好的會撩、女友多。 怎麼就逮她一個人撩?女友是半個真人沒見着。 直到她親手編纂了一條裴堯跟女明星的緋聞,直升飛機上,這人狠狠抱着她,壓着她的後頸,迫她擡頭:“好好看看,我眼裏到底是誰?” 再無法忽視他眼中的自己,陸柒沉溺了,看着他越發肆無忌憚的對自己百般呵護。 終於問他:“你愛了我多久?” 這人半跪牀上,沉聲:“十年。”而她每五年就會忘記一次,馬上又要到第三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