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煒數落了一聲:「喂喂喂,這位兄弟,我們現在正在辦公務,不能喝酒。」
「我不是警察。」蘇仲擰了酒壺蓋子,走進了飯店。
看著這個不喜歡說話,態度又很強的搭檔,畢煒忍不住向夏朗吐槽:「游廳可真是的,找這麼個人來。要我說,抓這王八蛋我們倆人就夠了,何苦讓他來呢?」
夏朗拍了拍他的肩膀,拉著他走了進去。不是警察卻能來參與省廳的案子,夏朗的心裡也充滿了疑,這個蘇仲到底是什麼人。
與此同時,省城文苑區的某住宅。屋子裡布置很整潔,窗明幾淨,甚至於每天打掃也不可能做到這麼乾淨。一個人翹著二郎坐在了沙發上,他的兩條手臂展開來搭在了沙發的靠背上,抬頭著天花板。時,他做了一個深呼吸,緩緩閉上了眼睛,角揚起了一笑容,似乎是在想著什麼開心的事。
過了一會兒,他又睜開了眼睛,眼皮低垂,目鎖定在了茶幾上的一件上。那是一把GLOCK17手槍。這把手槍真好使啊,他在心由衷地讚歎道,難怪那幫刑警都喜歡用這把槍呢!拆解開來,只有五個零件,都要比92式八個得多。
他慢慢彎下腰,十指晃著,忽然抓起了桌上的GLOCK17,指著對面,眼神中出了殺氣。而對面的電視機旁邊,懸掛著一件警服,他扣了扳機。GLOCK17發出了「咔咔」的聲音,他彷彿看到了又兩枚子彈激出去,打在了警服上,穿著這件警服的警察口綻放出了兩朵花,最終慢慢倒在了泊之中。
所有的不公,我都將要向你們討回!
從飯店裡出來,畢煒帶著夏蘇二人去了對面的一家小麵館吃飯。看著他唏哩呼嚕地吃著麵條,蘇仲只是舉起酒壺喝了口酒,看著他。
夏朗問蘇仲:「你真的不吃點兒啊?」
蘇仲答非所問,而是問畢煒:「不查案子了嗎?」
「著肚子怎麼查?是革命的本錢,總不能兇手還沒抓到,我們先掛了吧?」三兩口,畢煒吃完了麵條,端起碗底把湯都喝乾凈了,這才慢悠悠地拿出了一支香煙,叼在裡,「說說你們的看法吧。」
蘇仲沒有說話,裝起了酒壺。夏朗也吃不下去了,把碗推到一邊,拿出了陳妙言送他的電子煙,攥在手裡吸了一口說道:「這個人可能是提前就在飯店的洗手間里,也可能是那個兄弟不小心把槍失在了廁所里,被兇手撿到了。這種可能不是沒有。但是有一點是肯定的,就是兇手懂槍,而且很擅長。」
畢煒點點頭:「從第二起案件來看,擊距離在五十米左右,能夠一槍正中眉心,這傢伙的槍法真不簡單!」
「史天鵬和王貴林的人際關係沒有集。」蘇仲終於開口了。畢煒和夏朗都認真聽著,難得他主開口,可是等了許久他都沒有說下去。畢煒很失:「這不廢話嘛,本來就沒有集。要不我們幹嘛懷疑這是一起針對警察的槍擊案呢?」
「學長,我想去看看史天鵬的車。」
「好,我帶你去。」畢煒把錢放在了桌上,看著蘇仲。意思很明顯:我們現在去停車場,你呢?
蘇仲起往外走,丟給了兩人一個背影:「我還有事。」
畢煒很不解,扭頭對夏朗說道:「你說這小子出生的時候是不是腦子被門了?」
夏朗做了一個無奈地作。
畢夏二人來到了公安廳的停車場,史天鵬的座駕取證完畢后就停放在了這裡。這是一輛普通國產的黑SUV,市場價不到十萬就能拿下來了。夏朗先是圍著車轉了一圈,沒有什麼發現。畢竟痕檢已經取證完畢了。他看著畢煒,眼神中是詢問的意味。
畢煒渾不放在心上:「你隨便,只要能破案,就算把這輛車拆了都值了!」
夏朗拉開車門坐在了駕駛位置上。駕駛座上的跡早已乾涸,有的地方都出現了大片大片的裂。他緩緩靠在了椅背上,輕輕閉上了眼睛。再次睜開眼睛,他眼前的場景已經不再是省廳的地下停車場,而是匯天大廈。
這裡已經是深夜十點左右了,他拿起了手機附在耳邊,和朋友打著電話。而這時候,有個人站在了車窗外,因為車窗上著黑的,加上周圍線不足,史天鵬很可能一開始沒有注意到這個人。直到這個人抬手敲了敲車窗。
史天鵬扭頭看著,他應該不認識這個人的,但還是打開了車窗,問道:「有什麼事嗎?」
這個人會是一個什麼份(或者形象)呢?乞討的?發傳單的?……夏朗接連設想了幾種況,似乎都不可能。這樣的人來敲車窗,史天鵬開門的可能很低。就算是有發傳單或者是乞討的,史天鵬也沒必要中斷和友的講話。他只要隨手拿過傳單或者是給點兒零錢就可以了。
除非這個人的份能夠讓史天鵬不得不和他說話。會是什麼呢?夏朗之前看過了現場的照片,那裡是馬路邊上,沒有可以停車的標記,更沒有勾勒出停車位。
能夠在深夜出現,且迫使史天鵬中斷和友通話的,份無外乎兩種,一個是大廈停車場的保安,一個是警。
夏朗閉著眼睛,彷彿黑暗中見到了一點兒亮。他繼續想下去:深夜十一點,大廈的保安似乎不大可能出現,因為史天鵬的車只是停靠在了大廈前的馬路上。而且,據史天鵬友的描述,當時史天鵬那個人兄弟。
雖然不能否認警察隊伍中有一些人親和力強,但也不太可能一個保安兄弟。思來想去,只有警了。警也是警察,史天鵬一聲「兄弟」屬正常況。而且到了年底了,各單位的年會應酬也就多了。這種況下,警自然就忙碌起來,深夜查醉駕的任務很是繁重。
對,這是一個警!即便不是真的警,也是穿著警的服。所以他能敲開史天鵬的車窗,讓史天鵬出那一聲兄弟!
想到這裡,夏朗長舒了一口氣,他像是經歷了一場劇烈的力活,重地了兩口氣,這才推開車門下了車。
畢煒見狀,笑了一下:「看你這樣是有收穫了呀?說說看吧。」
「對方是警!」
畢煒頗為認同:「年齡在28歲到40歲之間,有過軍隊或者警隊服役經歷,槍法奇準。生活中是一個注重細節的人,乾淨,有汽車駕照……」他又想了一會兒,補充了一句:「也許也有托車駕照。」
夏朗點點頭,兇手如果不是警的話,就是冒充的。警車可不像GLOCK17手槍那樣可以在黑市搞到,但是托車並不難,而且駕駛汽車出去容易被真的警查獲。相比較而言,托車更適合作為他的作案工之一。
有了這一線索后,畢煒和夏朗去了游旭的辦公室,剛推開門,卻看到了蘇仲坐在了游旭的對面。就像今天兩人剛來的時候那樣。畢煒甚至懷疑這個蘇仲本就沒有離開過。
「呵呵,真行啊,我們查案跑得都斷了,你還有閑心來這兒蹭茶喝。」
游旭知道畢煒的脾氣,不以為然:「你們來得正好,蘇仲剛才跟我說了,要查一下省城所有的警。你們的意見呢?」
畢煒和夏朗同時驚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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