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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青》 第七章

大家都久沒見了,此時熱絡地敬著酒。

尋康前段時間剛從牢裏出來,罪名是殺人未遂。

判了五年。

在裏面剃的寸頭現在還沒長長。

酒過三巡,人還沒到齊。有人問起他腦門上那道疤:「康哥該不會在監獄里都和人打架吧,腦門上怎麼這麼大一個疤。」

立馬有人笑著反駁他:「你他媽還是兄弟嗎,這疤不是老早就有了。好像還是上高中那會?」

最後那句話是在向尋康求證。

後者沒說話,只是低笑一聲。

竹簾被掀開,一前一後進來兩個人。

走在前面的周橙靜看見多年未見的老同學顯得十分熱,進來就開始挨個打招呼。

後,是被周橙靜以「來都來了」這經久不衰的四個字哄騙進來的林瑯。

尋康看見「罪魁禍首」了,久遠的記憶翻湧上來。

讀書那會人都稚,他喜歡過林瑯一段時間。覺得這個人不長的好看,還「酷」

有種什麼都不放在眼裏的空靈

那雙深瞳好像看誰都缺點意思。

他也不會追人,更加拉不下臉直接告白。所以就在背地裏做些小作。

扯扯的頭髮,拖走的椅子故意讓摔倒,或者撕掉的作業然後當著的面扔進河裏。

每次都是默不作聲,自己一個人收拾殘局。

直到有一天,他在回家路上被幾個壯漢拖進巷子裏毆打。

整整持續了一周。

骨折了,打了石膏,臉也腫了。

他骨頭,家裏人問是誰打的他也不說,也不肯住院,堅持去學校,堅持不要人接。

後來帶頭揍他的那個人估計實在看不下去了,最後一次揍他的時候好意提醒了一句:「你得罪誰不好,偏偏得罪一睚眥必報的。」

聽那個人說,找他們過來的是一個漂亮的孩子,話不多,只是把自己上所有的錢拿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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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語氣平靜的扔下六個字:「打死了,我負責。」

第二天去學校,林瑯從他面前走過,纖細瘦弱的被籠在寬大的校服里,馬尾晃啊晃。和從前沒兩樣。

安靜孤僻。

就好像,一切都沒有發生過。

周橙靜是個自來,很快就融進去了。林瑯喝了杯水,借口去洗手間,實則想去外面口氣。

去洗手間得經過一條走廊,在後面的院子裏。

廊道細長,牆上掛了各種的畫。

有些是唐卡,有些是油畫。唯一的共同點大概就是綵帶給人的巨大衝擊力。

林瑯停下了腳步,看著那些畫。是喜歡的風格,也是外人很難理解的風格。

知道,徐初的老師一樣,不理解的畫。

但他每次都會在一幅作品后,笑著的頭,毫不吝嗇對的誇獎。

他說:「畫的真好,我們小瑯以後一定可以為和莫奈一樣的畫家。」

這樣的誇獎對林瑯來說很用,像是一個打完勝仗回來的將軍,看見自己的人守在城門下等待

那種覺,讓癡迷。

這一輩子,只在徐初到這種緒。

他是世界上,唯一一個知道林瑯喜歡莫奈的。

在林瑯看來,一個人的前提是毫無保留。把自己的全部真心都剖開給他看了。

因為他。

所以從不向他瞞任何事

可他卻做不到相同的坦誠,他有太多

走廊的盡頭,是最後一幅畫。

的畫。

那天免費送給裴清的畫。

院子外傳來人的哭腔:「我真的,喜歡了你很多年。」

「抱歉。」

男人的聲音緩慢響起。

像是浸了水的厚海綿,堵在人的心尖上,只在瞬間便迅速漲大,所有空間都被海綿的給佔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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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輕一,又從中滲出冰冷的水來。

至四肢百駭。

刀,最是致命。

人垂下眼,泣時,肩頸輕

雖然看不見臉,但是長之下的段,不難猜出是個大人。

的聲音帶著哽咽,以及細碎零星的音:「我就這麼不堪嗎,不堪到你連一個機會都不願意給我。」

裴清生了一張很和的臉,用外婆的話說就是——慈悲相。

帥的很有距離,可因為那些特質總是很容易讓人下意識想要親近他。

如果佛生有相,大抵就是這樣吧。

他拿出手帕,溫地放在旁邊的石桌上:「任何時候都不要因為別人而去否定自己,謝謝你的喜歡。」

他的聲音,總能讓林瑯想起清佛寺那個年輕住持。

清淡和的,對誰都一視同仁。

彷彿在他們眼中,人沒有三六九等之分,也沒有在意或者不在意。

他平等地對待每一個人,溫有禮貌。

但他同樣平等地不在意任何一個人。

你摔倒傷了,他會溫扶起你,問你需不需要幫助。

但他不會因為你的傷而難過。

庭院很大,長廊是用鵝卵石鋪出來的。

天很乾凈,碧藍如洗。他的眼睛也是。

在他轉離開的瞬間,視線與靠牆站著的林瑯對上。

偶爾有風吹過,空氣中浮著熏香的味道。

裴清停下腳步,距離太遠,林瑯瞧不見他眼底的緒。

時間一分一秒的流逝,裴清始終都沒挪開過視線。

直到林瑯微挑了下眉。

他的瞳孔才在那瞬間恍惚,轉瞬即逝,沒人察覺。

他沖頷首,算是打過招呼。

從看到,再到離開,兩個人沒有說過一句話。

不知何時了下去,暗沉暮在他的白上散開影。手腕上的菩提子手串,也泛著一層淺薄的在袖口,忽忽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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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像是這座院子裏的一副水墨畫,飄渺清絕。

那個人哀怨地哭完,八是見他沒有毫留緩慢地收好眼淚,盡量讓自己看上去沒那麼狼狽。

想來也是個有著自我驕傲的人,很難想像到底是有多喜歡,才能讓不惜放低姿態去說這些話。

猶豫了很久,最後還是拿起那塊被他放在一旁,準備留給眼淚的手帕。

視若珍寶般的放進了外套口袋。

回大廳時,看見林瑯,出幾分不自然:「你都聽到了?」

林瑯和不算認識,但之前見過幾面。

是徐初好友的朋友。

請求林瑯:「今天的事,麻煩你不要和別人講。」

林瑯點頭:「放心。」

道過謝后,乾脆靠牆站著,問林瑯:「有煙嗎?」

林瑯搖頭:「戒了。」

徐初不許煙,說對不好。

又笑,一副要和林瑯促膝長談的模樣:「你是徐初朋友,應該見過裴清了吧?」

林瑯對別人的經歷沒多大興趣,但現在這個狀況,也不好直接走開。

所以全程都是點頭搖頭。

點頭。

果然,得到確認的回答后,那個人問:「你覺得他怎麼樣?」

林瑯實話實說:「單論樣貌和家世,世間有了。」

「他這樣的人,哪怕沒有這副皮囊,照樣世間有。」擅自開始講述自己的經歷,「我喜歡了他五年,從高中到大學。」

林瑯沒說話,不是一個特別合格的傾聽者,故事只是剛剛開了個頭,就想找個借口離開。

但是不等開口,對方便擅自將故事繼續下去:「可是喜歡沒用。他那樣的人,從來不缺人喜歡。」

和徐初在一起的這些年,因為他的份,林瑯也算是見識到一個完全不屬於自己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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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總會有人去編造一些謠言來平衡自己和權貴之間的差距。

他們說,那些有錢人都是些草包二世祖,離了原生家庭甚至還不如工地搬磚的農民工。

可是親眼見過之後,林瑯才知,能夠說出這些話的人,才是在方寸之地的井底之蛙。

自小便接最好的教育,擁有廣闊眼界,他們口中被貶得一文不值的二世祖,哪一個不是人中翹楚。

良好家世,於他們而言不過是一個可有可無的跳板罷了。

而裴清,則是那群翹楚之中的,天之驕子。

若把人比作飛蛾,裴清便是幽暗夜中的一簇明火。

引得無數飛蛾明知有去無回,卻仍舊甘之如飴。

「他太優秀了,也太耀眼,喜歡他的生太多太多,我不過是其中之一而已。這五年來,我沒勇氣去和他說一句話。只能藉著在同一所學校的便利,看他一眼。後來他出國留學,徹底沒了消息。我隔三岔五找他朋友打聽他的消息,時間長了,我就和他的朋友在一起了。」

苦笑,「我一直以為,這樣我就能離他近一點。要是能早些知道會是這個後果,我無論如何都不會答應他朋友的追求。」

「他把分寸看的太重了,哪怕是一丁點的機會都不肯給我。」強忍難過,嫌棄地冷笑一聲,「你說他們這些宗教學的,平時上課的容是不是都是寺廟裏那些清規戒律?都什麼年代了。這還只是他朋友的前友和他告白,要是哪天他朋友的現友要和他上床,他不得手抄一百遍清規戒律了?」

林瑯沒說話。

那個生眼神看向林瑯,像是突然想到什麼,沖笑了笑:「我沒說你,我就是打個比方。」

林瑯也笑:「沒事。」

氣也的差不多了,站直了子,手往裏指了指:「有個聚會,我先進去了。」

對方點頭,也不挽留:「謝謝你聽我嘮叨。」

「客氣。」

林瑯進去了。

看著離開,人抬手輕輕拍了下自己的

裴清玩的好的朋友除了那個土大款前男友,就只剩下徐初了。

剛才說那話不是明擺著含沙影林瑯嗎。

但願林瑯別多想。

反正,裴清那個人,也做不出這種事來。

他絕對,做不出和自己好友的現友,上/床這種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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