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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應笑我》 第40章

八月十六趕上相國寺的萬姓易大會。林芳洲早起時頭雖還有點疼,卻不願錯過這樣的熱鬧,吃過早飯,便坐著馬車去了相國寺。

萬姓易大會的人果然很多,比肩疊踵的。正趕上秋季,許多瓜果了,又便宜又好吃。相國寺大門口不遠有胡人擺開攤子賣烤,香氣遠飄十裏,還可搭售造的好酒。

和酒都是極好的,卻也遠不及慧普和尚的燉豬歡迎。豬還沒燉好,早有人排起長龍般的隊伍,等著搶呢。

林芳洲想吃豬,又不想排隊,糾結一番,隻好先去別玩。

往西走了不遠,卻見那路邊搭著一溜的長棚,棚裏人聲鼎沸,吆五喝六的很喧鬧。林芳洲問十七道:“那是什麽?”

“公子,那是鬥蟋蟀的棚頭。”

林芳洲笑道,“我還奇怪呢,怎麽昨日在潘樓南街也沒看到幾個好促織兒,我還以為京城人不玩呢,原來都在這裏了。”

說著,三人走過去。隻見那些棚頭搭得十分寬敞,有送茶水的夥計在人群裏奔走。路的另一頭,都是小販,也有賣蟋蟀的,也有賣籠子的。那籠子有竹的,有金銀的,竟還有象牙的,小籠子隻有拳頭那般大,大的籠子,堪比鳥籠,裏頭擺設著亭臺樓閣,很是

林芳洲見一排長棚裏,有一個棚頭十分醒目,又大又氣派。心道,好馬配好鞍,這樣壯麗的棚頭,裏麵的蟋蟀想必也是最好的。於是他們走進這一個大棚頭裏。

棚裏喊聲震天,可見廝殺得有多激烈。林芳洲個子瘦小,很輕易進人群,隻見那鬥盆裏的兩隻蟋蟀,一個是大個子,渾青黑,長,另一個稍小一些,赤黃-軀矯健靈活。

兩隻蟋蟀正戰得難解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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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蟋蟀的主人,一個正喊得聲嘶力竭,另一個卻是雙閉,隻盯著鬥盆,默然不語。

不說話的那人,林芳洲竟然見過,正是昨日在潘樓南街賣金雕的漢子。

林芳洲覺得很新奇,看了一會兒,出人群,找到另一頭桌旁記賬的夥計,說道:“我一百錢,賭那黃的蟋蟀贏。”

夥計看都懶得看,隻是輕輕翻了個白眼,答道,“對不住了客人,我們這棚頭裏,一次至一兩銀子。”

林芳洲倒吸涼氣:“賭得這樣大?”

“一兩銀子也算大?”那夥計冷笑著,朝著人群努了努,“鬥盆裏兩個將軍,賭的可是三百兩紋銀呢,對閣下來說豈不是要大破天?”

林芳洲輕輕搖了搖頭,自言自語道,“賭這樣大啊,一兩銀子呢,太貴了……”

十七有點看不下去,“公子,咱……咱不缺錢啊……”

林芳洲便狠了狠心,咬牙道,“好,我就一兩銀子,賭那黃的贏!”

了銀子,夥計發給一個木製的小牌子,上麵用紅字寫著“一兩”。倘若另一頭贏,小牌子的字就是黑的。

韓牛牛問道,“公子,我看那黃的比黑的小很多,我們為什麽不黑的?”

“這你就不懂了,”林芳洲搖了搖手指,笑道,“俗話說,‘白不如黑,黑不如赤,赤不如黃’,那赤黃的蟋蟀是個中極品,依我看,黑的打不過它。”

這話音剛落,卻見人群一陣,有人笑道,“了!”說著哄然散開,跑到夥計這裏還牌子,部分人領錢。眾人都談論方才的戰況,興高采烈者有之,緒低落者有之。

夥計著脖子問那桌旁的裁判:“怎樣?”

裁判答道:“黃天霸王把黑熊力士咬死了,確認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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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牛牛由衷讚道:“公子你真厲害!”

林芳洲笑而不語,把手中的牌子一拋,“去領錢。”

“嗯!”

裁判問那黑熊力士的主人:“黑熊力士死了,蔡公子是否要將它安葬?這棚頭對麵有個李七的,最會給促織兒做喪事。”

蔡公子氣道,“敗軍之將,還做什麽喪事!”說著把那黑熊力士的起來,狠狠往地上一擲,又上腳用力一踩,然後撥開人群,頭也不回地走了。

裁判搖頭道,“黑熊力士給你斂的財也有好幾百兩了,小郎君這樣無,”接著又調轉看向另一人,“沈小人,你的黃天霸王已經贏了,請把它收回去吧,下一場還有人等著呢。”

那沈小人卻說,“我這蟋蟀被咬破了,想來也活不長,我也不要了。”

林芳洲大喜,連忙上前說道,“你不要了?不要就給我吧!”

旁人見林芳洲這樣,紛紛上前討要。

林芳洲把手舉高,道:“我出十兩銀子!”

周圍寂靜無聲,再沒人和爭了。

蟋蟀是用來鬥的,十兩銀子買個快要死的蟋蟀,怎麽看都像是傻子才會做出來的事。

沈小人問林芳洲:“你為什麽要花錢買它?它已經快不行了。”

“我……我從未見過這樣好的蟋蟀,想買來玩一天。”

那沈小人也是個中人,道,“你既喜歡,便送你何妨。”

林芳洲大喜,“多謝沈小全。”

他搖頭笑道,“我在家行二,你我沈二便好,‘小人’來‘小人’去的,聽得人牙酸。”

林芳洲覺得這人倒十分對的脾氣,便笑道:“那我就你沈二郎吧。”

“好,你怎麽稱呼?”

“我姓林,在家排老大,你我林大郎。”

林芳洲心裏惦記著傷的黃天霸王,與那沈二郎客套幾句之後,便匆匆告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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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姓易大會也不逛了,趕回家,回到家時,直接衝進雲微明的書房。

“小元寶!”

風風火火的,把他嚇了一跳。

荷風與荷香正在外麵聽候使喚,見林公子這樣毫無顧忌闖進去,便有些不滿。

荷香:“他怎麽也不敲門呢!”

荷風:“他與殿下同手足,這種話你以後不要說了。”

書房裏,雲微明放下手中的筆,問道,“怎麽了?”

林芳洲笑嘻嘻地坐在他邊,“我問你個問題。”

“嗯?”

的笑容有些-,簡直不能直視,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別過臉去。

林芳洲說,“你……還是不是子呀?”

他莫名的有些氣,“我早說過,我已經大了,不是小孩了。”

“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想問……想問……”林芳洲一咬牙,爽快說了:“想問你還是不是-男。”

他心裏一跳,臉龐無法控製地紅了,地看一眼,小聲說道,“問這個做什麽。”

“你就回答我是不是。”

他垂著眼睛不看,紅著臉點了一下頭,“嗯。”

林芳洲高興極了,“太好了!借我點尿。”

“……”他呆了一呆,“什麽意思?”

子尿,我要子尿,有用。”

他深深吸了口氣,抑著怒氣,咬牙說道,“你出去。”

“不要那麽小氣嘛……”

“林芳洲,你欺人太甚。”

“哎呀,我手疼,手疼!”

“……”

林芳洲最後功從小元寶那裏討到了子尿。又發全院的小廝,在花園裏捉了些蚯蚓,等蚯蚓拉了些糞便,把那子尿和蚯蚓糞混合均勻了,用筆蘸著塗在黃天霸王的傷口上。

韓牛牛問道,“公子,為何要這樣辱一隻小蟲?我看它怪可憐的。”

“不是辱,我給它療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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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塗了幾天,那黃天霸王的傷口果真愈合了。林芳洲像伺候親爹一樣伺候它,養了有十來天,它終於恢複生龍活虎。

林芳洲給它取了個新的名字,“鎮山小將軍”。帶著鎮山小將軍去那棚頭裏玩,不敢賭大的,每次隻賭十兩,每日隻戰兩場,逢戰必贏。

這樣過了約莫四五天,鎮山小將軍漸漸地為棚頭裏的一個霸主。

林芳洲在棚頭裏再次遇到沈二郎,沈二郎見到完好如初的鎮山小將軍,嘖嘖稱奇,問道:“你用了什麽法子把它治好?”

林芳洲神一笑,“獨家笈,概不外傳。”又擔心他把它要回去,於是試探著問道,“它既然已經好了,要不,我把它還給你?”

沈二郎卻是搖頭,“我既說了給你,若是再要回來,我什麽人了?”

林芳洲深深為沈二的人品折服了。

沈二郎又道:“隻不過,你為何每次隻賭十兩?我當初買這蟋蟀時,花了百兩銀子。它很厲害,你放心賭。”

“你花了一百兩銀子?買它?”

“嗯。”

林芳洲心想,果然是個敗家子!

說道,“我前些天在潘樓南街看到過你,你當時在賣金雕。你說你急用錢。”

“嗯,”沈二點點頭,接著指了指鎮山小將軍,“就是為了買它。”

林芳洲不是很能理解這年頭的紈絝子弟。

在茶棚裏與那沈二郎敘了一會兒,得知他家原來是販馬的,他長到二十多歲,族中嫌他不,他賭氣之下,帶著銀錢來京城曆練。他心裏沒算計,才不消幾個月,把錢都花完了,於是變賣手裏的東西度日,把仆人也賣了,最後才開始賣金雕。

林芳洲好奇道,“金雕最後賣了多錢?”

“一千兩。”

“還真有人買。”

“你不要看不起我那金雕,我在它上花的錢,也不止千兩了。”

“是,是……”

……

林芳洲天天去棚頭裏廝混,那沈二郎也經常來,兩人漸漸為朋友,沈二郎今年二十六,比林芳洲大,林芳洲便喚他“沈二哥”,他喚林芳洲“林弟”。

在棚頭裏,林芳洲漸漸的聲名鵲起,許多紈絝聽說了,都想結,隻因竟然會醫治蟋蟀。為人低調,隻說自己是來京城玩的,從不提三皇子的名號。京城裏人口有一百多萬,每天都有許多外地人湧京城,魚龍混雜,見怪不怪,因此眾人都以為是個家道敗落的公子,也不作他想。

林芳洲第二次把傷的蟋蟀帶回家時,又去找雲微明。看到荷風荷香圍著們的三皇子殿下,把他伺候得像神仙一般,周圍服侍的也都是丫鬟,沒有一個男子。林芳洲很擔憂,對雲微明說,“你要潔自好,不要被們勾了去。不要和那些丫頭鬼混。”

他心裏一甜,灌了一般。他問道:“為什麽這樣說?”

“你不知道你的子尿有多好用。”

“……”裏有毒,毒得他肝疼。

林芳洲:“你再借我一些。你知道嗎,原來京中人都不會治蟋蟀。今日這個是別人拜托我治的,治好了有十兩銀子的診金,比治人賺得還多呢。”

他怒極反笑,“你自己來取。”

林芳洲在腦子裏想了一下扶著小元寶的小弟弟讓他撒尿的形……是沒有這個勇氣的,於是訕訕地走了。回去之後想了個好辦法,以後再有人拜托醫治蟋蟀,就讓他們自己帶子尿。

如此過了些日子,每天玩得幾乎忘記歸家。過了九月十五,季節到了,蟋蟀漸漸的死的死藏的藏。這一天,林芳洲穿一素淨的服,不及吃早飯便出門了,雲微明奇怪道:“你做什麽去,這樣著急?”

“今天拔山將軍下葬,我早點去送個行。”

“……誰?”

“拔山將軍。”

“滿朝文武我都認識,沒聽過這樣的名號。”

“哦,拔山將軍是個蟋蟀。”

“……”他無奈地搖頭,“你都結了一群什麽人。”

拔山將軍的葬禮很隆重,也幾乎宣布了今年鬥蟋蟀活的落幕。大部分棚頭都拆了,剩下一些破破爛爛懶得拆的,也再沒夥計看著,隻偶爾有一些浮閑浪子在這附近散散步,緬懷一下今年熱烈的戰況。

林芳洲與沈二郎為好朋友,兩人以兄弟相稱。那沈二郎出手闊綽,吃飯時總是搶著結賬,林芳洲也不好占人便宜,也與他一起搶。

十七覺得他們好無聊。

不能鬥蟋蟀,沈二郎帶著林芳洲一同看了幾場蹴鞠比賽,從此林芳洲有了新的好。

卻不知,因這新的好,差一點送掉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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