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說話,孩子的事茜茜還不知道。
“什麼時候走?我先把店盤了。”這一天,等了很久,現在已經迫不及待了。
“快了,等我把手上的事理完,到時候咱們三個人一起去陌生的城市,重新開始。”既然決定了,我也不想再拖,越快解決越好。
“三個人?”茜茜了我肚了一眼,隨即將我手中的冰茶拿走,重新換了一杯熱水,道:“沒事,一切有我,我們三個人一定會幸福的。”
總是這麼懂我,也總是這麼遷就我。我想,這就是閨的意義吧!
從茜茜那里出來,我一輕松,有些事,一旦決定了,反而心里好許多。
我掏出電話打給冷慕白,這次只響了一聲,電話便接通了。
“林晚青!”很意外,這次,他直呼我的名字。
“晚上有時間嗎?我想請你吃飯。”
他似乎很意外,頓了頓道,“好,時間和地點。”
“我發給你!”掛了電話,我將時間和地點發給了冷慕白。
時間尚早,我便先到公司,理了一些堆積的工作,一看時間,已是下午四點。
我對著肖涵道:“之前總裁特助李慶送過來的那份離婚協議,你幫我拿過來。”
當時,李慶奉顧霆琛的命令送協議過來的時候,我很生氣,直接讓肖涵收著。
肖涵一愣,看向我道:“林姐,你?”
我和顧家的糾葛肖涵一直很清楚,沉默了一會兒,才開口道:“林姐,你同意離婚了?你忘記答應什麼了嗎?再說,轉給你的權要五年之后才徹底屬于你……”
臨終前給了我部份公司份,但前提條件是,我必須跟顧霆琛在一起五年后才屬于我,想來,是怕我堅持不下去,主離開。
知道肖涵是為了我好,我也不好給解釋,只是道:“我自有打算,你快去拿來就是。”
肖涵很不愿意,但最終什麼也沒說,拿出了那份協議。不過還是不甘心地道:“林姐,只有兩年時間了,現在不是最好的時間,你再拖拖……”
我沒有說話,將文件袋收好,朝揮揮手,進了電梯。
還想繼續勸我,但電梯門已關上。
離開公司,我直接去了跟冷慕白約好的地方。
這是一家氛圍不錯的高檔餐廳,很適合像冷慕白這樣份的人。
我直接去了提前訂好的位置,沒有想到的是,冷慕白已經到了。
他一黑,將原本就深邃的五襯托得更加立高貴,吸引了周圍不目。
“對不起,我遲到了。”我有些不好意思的拉開椅子坐下。
他俊眉輕眺,難得地堆起幾分淺笑,開口:“是我早到了。”
服務員過來點菜,我將菜單推到他面前,笑道:“你笑起來特別溫,應該多笑,不要老是繃著一張臉。”
顧霆琛的兄弟跟他一樣,平時總是一副冷霜臉,一副拒人千里的樣子。
他手,將菜單重新推到我面前,笑意更勝:“我又不是花孔雀,為什麼要對別人笑。”
我沒有想到,他也有幽默的時候,忍不住撲哧一聲……
點了幾個自認為他會喜歡的菜。
他沒有再說話,只是端著水杯含笑看著我。
我有些尷尬,輕咳道:“我很好笑?”
他收回目,輕笑道:“其實你才應該多笑的,平時太沉悶了,會給男人力。”
我一愣,怪不得顧霆琛會討厭看到我。
公眾號添加到桌面,一鍵打開,方便閱讀去添加>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徐歲寧跟洛之鶴結婚的前一晚,陳律死死拽著她的手腕,顫著聲音說:“明明是我,先跟你好的。”愛情多不可靠,所以我最喜歡,夜里盛宴狂歡,白日一拍兩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