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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路線不對[快穿]》 陛下離開之後番外2

翌日上午,江城警察局。

林安志找出了一些文件資料,攤開到了鍾寒山和秦楚跟前,說:「這是近十年本區域死亡的年輕子。這兩個是已經結婚的,們的丈夫都已經再婚了。」

趙小妹看看檔案,不皺了皺眉,說:「都是正常死亡,一個是腺癌,還有一個是白病。一般來說這類正常死亡后的靈不會流連並且還無差別傷人的。」

林安志說:「這真的是全部了,會不會是別的城區來的人?或者更早期的人?」

張皓凌搖了搖頭,說:「從整個泰安城區來查就已經擴大了區域了,其實一般的靈留連人間除非是有讓靈寄存可移的特定介質或者為鬼修大能,不然不會離開特定的悉的範圍的。」

陪伴來的陳主任想了想,說:「會不會是新死亡,我們卻沒有發現的人?」

趙朔不道:「那不是你們這裡還有人非正常死亡?你們沒有查出來,這才冤鬼索命,好可怕~~」

陳主任:「……」

警察:「……」

趙小妹說:「可以閉嗎?」

趙朔終於發現自己人設不小心在人前崩了,他可是霸道總裁,豪門公子,太失份了,咳了咳端正坐姿。

張皓凌環視了這警局四周投來好奇的眼神,不到畫風清奇,明明是一個驅邪的工作,弄得好像是刑偵探案一樣。

……

中午時分,原本陳建說是要安排他們吃飯,不過他們說想自己在這個區域走走,看看況,午飯會自己解決,陳建怕會耽誤他們的事也就沒有客氣了。

到了一家普通的餐廳,趙朔潔癖,以前很去普通餐廳,而不得不去應酬時也僅去幾家知知底的餐廳。但是自從在神小隊被磨鍊后,大爺就啥店都可以了,唯一前提是只要是人開的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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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你吃什麼?」

「你點吧。」

「招牌菜是烤魚,來一份怎麼樣?」

正點了菜,張皓凌說:「我看還是要找個年輕警員配合一下,把東西引出來的好。尋找靈,用刑偵的方法本來不太靠譜。別說是近十年的了,就算是百年,怨念強的靈都有可能存活下來,檔案不全怎麼找?就算找到也未必能拿到它的生辰八字或生前的東西。」

趙小妹點了點頭,趙朔忽說:「怎麼引?燒錢財,孤魂野鬼過來搶錢?」

張皓凌說:「你們想一想那五位害者是在做什麼時害的?」

趙朔說:「約會。」

張皓凌說:「所以,只要找人演一演約會的戲,也許能把對方引出來。」

趙朔說:「正常人哪敢去當引鬼怪的餌?」

張皓凌聳聳肩,說:「那就自己上吧。」

趙朔說:「上回對付那髒東西,還是本爺出馬引的,看來對付這些東西,引才是一個好辦法。」

他和趙小妹又不想起陛下,微微沉思,卻被一幕麻打斷。

「老公,這次公司辦舞會,我穿什麼好?」臨桌的一個年輕子依偎著一個年輕男子問。

那男子說:「老婆穿什麼都好看,我覺得你上個月買的那條孔雀藍的子就好看。」

「嗯~~哪條在王總的生日穿過了,再穿大家不都笑話了。」

「老婆,我們年底要結婚,花錢的地方多著呢。」那男子有些無奈地勸道。

趙朔本來是聽那人嗲聲嗲氣都快給跪了,這時不一怔,說:「妹妹,會不會是我們的方向本就是錯了?老公不一定是已經結婚了,男朋友也是會這麼的!」

……

下午,泰安城區警察分局。

林安志沒有想到,在他們下午還沒有上班時,三個神會再次到來,要求重新翻出年輕的死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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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安志說:「如果是如普通的刑偵我們還能大膽展開,但是涉及這些東西的,我們不敢下定論。」

趙小妹問道:「你有發現?大膽說出來聽聽。」

林安志本就聰明,還是警校高材生畢業考進這裡的,這是第一次遇上涉及怪力神的案件,也來了興緻。

「早在第一起事件發生后,我因為好奇,查過這些資料,但是我沒有把握,也不敢說。畢竟干我們這行很忌諱,不能這麼迷信。要不是事一再發生,5個人躺進醫院,醫院一點辦法都沒有,上頭領導也不會同意我配合你們查。」

其實林安志就算配合他們了,等案件破了,報告都不能如實寫,明面上警察不能迷信,但自己可能還要另寫一個絕檔案有關部門。

趙小妹看著厚厚一疊資料,有些頭痛,大城市二十幾歲的姑娘,未婚的確實比已婚的多,而其中居然都還有吸/毒過量死的。

趙小妹說:「這資料你都看過了嗎?要不我還是先聽你說完。」

林安志笑了笑,說:「之前由於都是在河岸發生的事,我就懷疑會不會是有人墜河而死變了那東西。結果發現那河不容易淹死年人,因為河水只有在汛期——也就是端午前後能達到最高值。其源頭上游有小水庫,平時只有水庫放閘,水量才大。因此河水水深在泰安小區附近這一段一般只到大。到現今為止,在我們區這一段河也沒有墜河淹死的人的記錄。打開思維的局限……你們,看看這一份檔案。」

趙小妹打開檔案一看,喃喃:「車禍。」

……

在林安志和陳主任的帶領下他們前往金龍新區,那一帶都是新蓋的樓房,去找一個人,程琴的前男友林曉。

程琴,二十五歲,兩年前傍晚發生車禍,林曉是的同居男友,兩人原是外地人,但當時兩人租住在泰安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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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程琴發生車禍時警局自然找林曉問過話,但車禍被證明確實是意外,當初程琴自己違反通規則。

林曉本人並不在家,因為正是上班時間。開門的是一個年輕漂亮的人,正抱著一個孩子。

陳主任和林安志表明了份,那年輕的人有些詫異,進了屋后才問他們的來意。

「不知道,你們找林曉什麼事?」

趙小妹看了看四周,問:「你是他太太?」

人點了點頭,卻滿是不解。

趙小妹淡淡問道:「什麼時候結婚的?」

人說:「前年10月。」

趙朔直接一點:「你認識程琴嗎?」

人不有些不自然,卻本能說:「兩年前出車禍死了吧,跟我們沒什麼關係。」

林安志都聽不下去了,說:「據我們所知,原是林曉的友,你們怎麼會沒關係?」

人不悅地說:「誰年輕時沒談過幾場呀?曾經是友又怎麼了?的死又跟我們沒關係,而且都死這怎麼久了。」

「如果,回來找你們呢?」

「什麼?!」

……

可能是星期五的原因,又或者家中孩子還小,林曉回來得還是早的,見到一群人,而妻子的臉也不太對。

當聽到他們的來意時,他是個冷靜的男人,不像凌雙雙那樣緒外

林曉的第一反應是他們胡說八道,不過是陳主任和林隊長出示份后,他又不將信將疑。

萬一是真的,他瞞下去對他們可沒有好,還不如說出來,讓這些人能保護他們。

於是,耐著子簡要的說了他們的故事。

林曉現在的妻子凌雙雙,和林曉、程琴是大學同學。凌雙雙是大學的校花,班上的才子林曉一直熱烈地追求著,但是凌雙雙往的男人卻是一個富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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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凌雙雙以「你是個好人,但我已經有男友」這樣的理由拒絕了他。凌雙雙的好友程琴卻知道林曉追求凌雙雙的全過程,在林曉失意的時候陪伴他左右。

最後林曉和程琴走在了一起,畢業后,兩人就同居了,一起在這個城市打拚。他們租住在泰安小區,兩人都努力賺錢存錢,準備在前年10月結婚。

可是,就在那年4月,凌雙雙來投奔在這裡事業小有所的兩人。凌雙雙和那個富二代男友分手半年,原因是那個富二代家裡並不同意他們結婚,並且他也有了新歡。

那時畢業兩年的凌雙雙就沒有去工作,準備嫁進豪門當,從前男友也會極力滿足。可分手后就不一樣了,沒有工作,未來怎麼辦,寅吃卯糧能撐到何時?

要再找一個富二代,可是願意結婚的富二代很,況且當時二十五六歲的和那些二十歲上下的模比起來也沒有優勢了。必須為自己的將來打算,不能再和年輕的時候一樣了。

凌雙雙想起了林曉,他當初很癡,什麼都願意為做,還宣布要為拼出一個幸福來。也打聽到了林曉在一家公司已經升到了副經理,這也是非常快的速度了。

凌雙雙投奔這個前追求者和好友時還是得到了他們的接待。他們幫在這裡租房,有工作也介紹前去面試。最終凌雙雙進了林曉所在的公司。

由於林曉所在的公司是止辦公室的,程琴並不在那家公司。凌雙雙進了公司后,就有很多地方要請教林曉,有時會借談公事到林曉和程琴的公寓來蹭飯。

程琴其實很介意,但是林曉了,只能表達一下自己的不滿,林曉卻說他們是大學同學、是好友,現在又是他的同事,不要做得太難看。

程琴就一直忍了好幾個月,就到了7月下旬。

那一天,出差提前了一天回來,開門進去,卻是撞見了林曉和凌雙雙兩人在臥房的床上滾床單。當時就瘋了,質問林曉為什麼要這樣對,讓他把凌雙雙趕出去。

可是林曉拒絕了,程琴不了自己跑了出去,跑向那個和林曉當初天天散步的沿河公園,在夕下山時,被一輛汽車撞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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