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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路線不對[快穿]》 第一章

草長鶯飛時節,鄉村田園間。

一個荊釵布群的子正往地壟上挖出的一個個土坑來,一個十歲出頭的男孩往每個坑裡播下三顆豆種子。

挖完了地,子又用手將種子埋上,的手已不復膩,已不是

「大郎,你來做這個,會嗎?」

那男孩點了點頭,然後承擔了掩埋種子的任務,而他的母親則挑水沖淡「人中黃」,用糞勺攪拌,氣味沖鼻。

趙清漪已經活過了兩世,雖然每一次都會離,但是那種富貴上流人士的生活其實已經過習慣。這一回穿一個要干農活的古代人,也不生出萬千慨。

依照原主的記憶,開始掌握著量澆著糞。想想現代的農場種菜遊戲方便得不得了,而現實中種菜可沒有這麼容易,如果是有潔癖的人,更是臣妾做不到。

趙清漪看看自己十歲的大兒子,已經是家裡的一個好幫手了。這一回,一穿來就已經是三個孩子媽了,也無可奈何。

大兒子沈智雲,今年十歲,敦厚,他上午讀書,下午通常會幫分擔農務。

兒沈曉雲,今年九歲,也識得幾個字,卻和並不心,這丫頭有幾分機靈過頭,奉承祖母。

小兒子沈歸雲,今年不過六歲,淘氣,長得最像他爹沈俊(字子),是公婆的心肝寶貝。

話說這世的原主趙清漪是個秀才兒,未嫁前在家也沒有干過這些農活。

但兩老年紀漸大了,夫君去參加科考後四五年沒有回鄉,作為家裡的媳婦總要持起家計來,這些事總要去做。

趙清漪一想起這位夫君,就想吐一升的

原主嫁給了十里八鄉有名的俊才子沈俊,自己的父親趙懷方正是他的啟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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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懷方在鎮上的私塾教書,沈俊四五歲時就去旁聽,居然靠著旁聽讀完了三百千。

父親憐他的堅韌和靈,就收他來聽課,還免了束脩。

沈俊果然不負趙懷方的憐惜與重,他讀書方面除了勤學之外,更像是開了掛似的。

沈俊九歲考出生,十二歲就是秀才了,是縣裡有名的神,也了趙懷方的驕傲。

在沈俊十四歲時和同年的趙清漪了親,佳徒賢婿,趙懷方還覺得自己眼好。

沈俊考出秀才的第三年時十五歲,原本要去省城參加鄉試,奈何家中祖父去逝,不得不守小功,也是這年春天,大兒子沈智雲出生了。

十八歲時的秋闈,又恰逢沈家的祖母去逝,沈俊不得不再誤了三年。到了二十歲離家去省府,二十一歲時才得中鄉試而直接進京參加春闈,當年卻因為水土不服落榜。

之後三年就在京中為宦人家的幕僚。

由於沈俊那俊於尋常男子的容貌,修長拔的材,實在是吸引人。沈俊曾在做幕僚時參加過京城的詩會,當時尚書府二小姐也參加了,並在子中奪魁,而沈俊寫了首讚的詩,兩人眼底眉間就看對了眼。而尚書府的二小姐十三歲起就在京中有了才名和名,這是一出才子佳人的良緣。

到後來沈俊高中狀元,更是一舉揚名京城。因有之前的詩會佳話,尚書府想將下嫁,滿姻緣。

狀元郎也不是薄之人,還是向王尚書說明了家中有糟糠妻的事,但王尚書實在惜其才,嫁給他當平妻。

趙清漪暗想:什麼惜其才,只怕是兒已經失了,不得不說沈俊那張臉確實好看。好看到是找不到一地方和沈二良夫妻像的地方,簡直是基因突變。不然,沈俊的眉目如畫、高鼻朱、鬢如刀裁是哪裡來的?沈二良不醜,但是沈俊這樣的模樣要說從他傳來,那他的基因真的很有原創能力,模仿能力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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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清漪和趙智雲回到沈家,兩個早年買來的十一二歲的小丫鬟碧草在燒火煮飯,婆婆卻是通常不做飯了的,已經到了孝敬的年紀。兒子不在邊,還有兒媳。

至於家中長遠的生計,也已不在兩老的考慮範圍之。兒媳現在辛苦些,但想他們兒子這樣的天才,能嫁給他們兒子是的福氣。將來高中,一個秀才兒一躍為狀元家的夫人,多大的榮耀。

趙清漪回家來,自然承擔了做菜的任務。燒了梅乾菜炒豬油渣,又煮了一碗老南瓜,再蒸了一屜黍米餑餑,取了兩個蛋打了一碗蛋湯。

「爹,娘,吃飯了。」

這時沈二良從屋外進來,沈俊不在家,他也不得不修一修農,等他凈了手,妻子張氏帶了趙清漪的小兒子沈歸雲出屋子來。

趙清漪擺著碗筷,公公婆婆上了八仙桌,再有三個兒,而還要給公婆盛飯,碧草則給小主人沈歸雲盛飯。

沈歸雲看到桌上的食,不委屈:「,我想吃!」

趙清漪指著豬油渣:「這裡有。」

沈歸雲說:「不是這個。……」

張氏瞧了瞧趙清漪,說:「孩子正在長呢,你就天天給他吃這些?」

趙清漪手上的繭子,心中苦笑,說:「娘,你不收著銀子嗎?銀子還是要攢著給夫君在京里用,還有大郎、三郎也要去私塾了。」

趙懷方今年生了場大病了,所以不能在私塾教書,現在鎮上私塾是請了另一個先生教。不然趙懷方自然是會免了外孫們的束修的。

張氏其實是在盤算著趙清漪的嫁妝中還有一個金鐲子,一套銀釵,當時趙清漪就不肯當了給沈俊當路費,與張氏鬧得不太愉快。

沈俊是舉人,家裡原有的十畝水田給了伯父沈大良種,每年都要給他們一些租子錢,而舉人家已免了丁口賦稅,張氏還是藏著些銀子的。可張氏明,讓兒媳空擔管家之名,擔起日常家計開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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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趙清漪也是有點私心的人,不然也不會最終讓人打落為不賢不孝的壞人了。這種自己嫁妝沒有敗,就是不賢的證據了。張氏見高攀自己的狀元之才的兒子還不惜福付出所有,心中一直膈應。

張氏當年懷孕,還是在回娘家的途中生了下沈俊,當時幸而遇上一個得道的仙姑好心為接生,當時霸漫天,張氏永遠記得。那道仙姑還說的孩子乃是文曲星轉世,生下來就有九斤,還天賦異秉,生出來就能開眼呢。

張氏的眼裡,那是誰都配不上兒子的。

但是兒子四五年不著家,這個家還是用得著貧寒兒媳的。

張氏被這樣的懟了一句,心中十分不舒服,晚餐時就積極給丈夫和兒孫分食飯菜,除了一碗梅乾菜,吃了飯菜。因為趙清漪是兒媳,是要服侍公婆家人吃完飯才能自己吃的,所以沒有了飯菜。

碧草和兩個洗碗收拾時肚子還是空的,小丫頭忍不住掉眼淚,趙清漪暗自搖頭。洗了碗筷,趙清漪看看婆婆進了屋裡了,才從櫥里拿出一個碗,上面有四個餑餑。

「噓……」

碧草瞪大了眼睛:「夫人。」

趙清漪分了兩個給:「快點吃完,不要被人看見。」

一主一仆分食了四個餑餑,不相視而笑。

「不要告訴別人。」

碧草忙憨笑著點頭。

原來的事件發展,原主趙清漪被休,在破院子死後不沈家墳,就是這個丫頭和沈智雲扶靈回鄉,送回趙家。

不一會兒,卻見大兒子沈智雲進廚房,從懷中掏出一個被咬了一個的餑餑給母親,他這年紀已經懂些事了,才留個心眼藏食

「娘,你快吃吧,我雖然咬了一口,但也沒有沾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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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清漪不心中一暖,他的頭,說:「傻孩子。」

沈智雲說:「我會和說說,娘也很辛苦的。」

趙清漪道:「你不要去說,會生你氣的,你哄著點。」

沈智雲心底卻更心疼母親。

趙清漪又分食了這個餑餑,也不解肚子的飢,心想只有過頭了,才會好一些吧。

那邊張氏又洗腳水了,趙清漪才不得不打了盆水進屋裡去。

每當給張氏洗腳時,不得不懷念前世的榮華富貴,顧晨對是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裡怕化了。自將歐小紅集團這顆社會毒瘤繩之以法,過得簡直就是任之極的生活。

演戲,顧晨也就立了影業公司給拍,演什麼,公司就籌什麼戲。拍過紅的,也拍過不紅的,反正就是一顆平常心,演戲是的追求。雖然沒有為最紅的小鮮,但是也拿盡國外的大獎,老戲骨的演技得到認可。

除了演戲,還是「清晨慈善基金」的執行人,顧晨賺錢就是給花的,他很好的踐行了他的承諾。

洗腳這種事,家裡是有水療中心的,一個電話就能來專業的人來服務,除了拍戲,哪給過別人洗腳?

但是在古代,當媳婦的這是孝道,誰也不能說張氏讓給洗腳有什麼不對。

趙清漪給張氏洗著腳,忽說:「娘,我爹病著,明天我帶孩子回趟娘行,行嗎?」

張氏道:「哪有媳婦總想著回娘家的,你上月不是回過?」

趙清漪說:「我娘家就在鎮上,也只十里的路,父親都病著,一個月回去探一次也是孝道。子也是父親一手教出來的,當年父親多疼呀。這慧眼識英雄,伯樂識千里馬,對吧?子要是在,他是個念舊、知恩、守禮、懂孝的人,他這樣的人天天去父親跟前侍奉都不奇怪。今兒我是自個兒去,也是代子去,要讓大家看到子的孝心和知恩圖報的出眾品德。」(註:向杜甫道歉,起了同一個表字。)

從前沈俊沒有功名時,沈家多窮呀。沒有趙懷方免費教他讀書,還真難有今天,這事不人知道。

張氏有些惱怒,但是被這樣一通膈應,偏不能在這上頭髮作。再有脾氣,也是寶貝兒子的好名聲重要。

「你要去就去,孩子們去幹什麼?」

趙清漪道:「那讓大郎陪我去吧,也順便讓父親考教一下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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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會有點元素,但是前期也有伏筆,是我頭一回這樣寫,如果看后水土不服,勿怪。

我寫的主都不會為「沒有發生」的事就殺人人,不主張因為系統外掛失去人、失去自我,這不合算。終究還要以「人」的份生活。

不過,「已經發生」的,還想讓安安靜靜當了墊腳石就悄悄死去全喪盡天良的渣男賤,那肯定是想都不要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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