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林百川那年,周曼才二十歲,正在經歷人生中最為黑暗的時刻。
像是被人下了惡毒的詛咒。
先是母親突然查出惡疾匆匆離世,沒多久弟弟也在下班的途中,跟一群街頭小混混發生口角,被打了植人。
原本好好的一個家,就這樣毀于一旦。
周峰了植人,卻并沒有死亡。
姐弟深厚,為了維持他的生命,周曼不得不放棄原本收微薄的工作,去找其他更賺錢的活兒。
二十歲的周曼長著一張傾國傾城的臉。
明眸善睞,紅齒白,吹彈可破。任誰看了都難以離開目。
不僅如此,還天生有著一副好歌。
意外被人看中,邀去舞廳唱歌。說是唱的賣座,一晚上賺的錢,就能抵上拼死拼活工作大半個月賺來的。
報酬如此厚,周曼當然是心的。但也深知,歌舞廳是尋歡作樂的地方,正經人家的孩子,不應該出現在那里。
于是一番糾結過后,還是拒絕,選擇了去有錢人家里當保姆。
豈料四十多歲的男主人,卻是個老不胚。剛開始,他只是喜歡長時間瞇瞇地盯著周曼。
后來便逐漸放肆起來。
借著從手中接過水或報紙的機會,油膩地著的手,占小便宜。
周曼不是非常強勢勇敢的子,人在屋檐下,怕丟了工作,哪里敢輕易跟男主人起沖突。
只能一次又一次地選擇忍氣吞聲。
如此,就造了對方更加的肆無忌憚。
一次酒后回到家里,見客廳只有周曼一個人,喝得酩酊大醉的男主人便起了歪心思。
他扯著領帶走過去,從后一把將周曼給抱住。
正在著桌子的周曼嚇得驚出聲,意識到對方想干什麼,拼命地反抗起來。
然而一個人的力氣,哪里抵得過人高馬大的男人。的服被撕破了。
好在關鍵時刻,主人從外面回來了,進屋看到眼
前的一幕,氣得差點沒掀了房頂。
最后,周曼被扣上了勾引男主人的帽子,讓人給辭退了。
有了這樣一次經歷,周曼不敢再找保姆的活兒。可是醫院那邊的錢,眼看著就不夠用了。
又實在缺錢。
走投無路之下,只能去a市四大歌舞廳之一的“樂斯城”舞廳,找到曾對拋出過橄欖枝的甄姐。
甄姐常年混跡于生意場,是個打扮非常時髦的人。
跟周曼面對面地坐著,左手夾著煙,深吸一口,吐出繚繞的煙霧。笑道:“我就知道你會回來找我。因為我看人的眼一向很準,像你這種人胚子,天生就是要走這條路的。”
“我是因為家里缺錢,才選擇過來的,并不代表會就此自甘墮落。”
“自甘墮落?”甄姐聽著這話,覺得有意思,“你指的是什麼?”
這種環境讓周曼到張,甄姐強大的氣場,更是讓人覺得力重重。
沉默片刻,才鼓起勇氣跟對方講起了條件,“你那時候是邀請我過來唱歌的,所以來到這里工作,我只會好好唱歌,不會陪任何人跳舞喝酒,也不會……”
“我懂。”甄姐打斷的話,“我找你過來,也只是為了唱歌。陪客人跳舞喝酒,那是別人的事,不用你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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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周曼加“樂斯城”舞廳,為了一名駐場歌手。
雖然甄姐承諾了只需要唱歌,其他一概不用管,但有這樣一個人歌甜的尤存在,客人們哪能不為之心。
很快就有財大氣的客人,晃著鈔票讓敬自己酒。
周曼實在應付不來這種場面,只能向甄姐求助。
一次兩次,甄姐幫擋了。再后來,便開始勸子別這麼擰。
有錢干嘛不掙呢?
若是能傍上個土大款,那以后就可以跟著吃香喝辣了。
“甄姐。”周曼死守自己的底線,“我說過,來到這里只會唱歌,其他什麼都不會做的。”
那天,周曼了辭職的心思,知道長久下去,肯定會出問
題。
可是又不敢輕易辭職。
因為一旦沒了經濟來源,醫院續不上費,唯一的親人也會離而去。
就是在那天晚上,周曼遇見了林百川。
從樂斯城出來已經晚了。在回家的路上遭遇了搶劫,搶匪搶了的包拔就跑。
包里裝著周峰的醫療費,哪能就這樣讓人給搶走。
周曼只能邊追邊向路人求助。
在覺得自己嚨都快要喊破了的時候,終于出現一個男人,制服了搶匪。
男人幫把包搶回來了,但也不小心被搶匪用到刀劃破了手掌。
幾秒鐘的時間,鮮就染紅了整只手。
周曼嚇得呼吸一滯,趕忙上前關心道:“你的手怎麼樣?傷的嚴不嚴重?”
“沒事。劃了個口子而已,小傷。”
周曼盯著那只鮮淋漓的手,卻不太放心:“我看好像割的深的,要不去醫院包扎一下吧。”
男人上說著沒事,但流了那麼多,不包扎肯定很難止住。于是在周曼的陪同下,去了趟醫院。
理好手上的傷從醫院出來,才想起把搶回來的包還給,“對了,你的東西。”
周曼微微失神后,接過,道了句謝謝。
兩人相對無言。
片刻,男人問:“你每天這麼晚下班,家里沒有人來接你?”
這話聽上去好像對了解的,周曼面帶疑地看著他。
不問道:“你怎麼知道……我每天都這麼晚下班?”
“你不是在樂斯城唱歌嗎?”男人輕笑一聲,說:“剛好晚上被朋友拉過去喝了兩杯酒,后來又在附近逛了逛,正準備回家,就到了你被人搶劫。”
原來是這樣。
周曼莫名覺得有些抬不起頭。
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在這個陌生男人面前,產生這種心理。
大概,始終還是覺得在那種地方工作,低人一等吧。
“真的很謝謝你。”周曼收回思緒,理了理頭發,不打算繼續在這兒跟他閑聊,“很
晚了,我該回家了。”
轉之際,男人忽然住,“等一下。”
周曼回頭,眼前的人遲疑片刻,說:“這個點你一個人太不安全了,如果半路上再遇到搶匪,那我這傷豈不是白了。”
“???”
“我送你吧。”
這話出口,男人見似是有所顧慮,又說道:“對了,自我介紹一下,我林百川。暫時是個……無業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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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樂斯城所在的這一片繁華區域到周曼家,步行過去需要大概半個小時的路程。
這還是在走得比較快的況下。
因為不,這一路除了關心一下林百川手上的傷疼不疼外,周曼幾乎沒怎麼跟他說話。
看得出并不是非常活絡的格,林百川也沒主多聊,省得招人煩。
不知不覺,兩人就來到了一片破舊的平房居民區。
這個點家家戶戶都熄燈了,只有零星幾扇窗戶還亮著燈。
站在巷口,林百川也不知道哪戶是周曼家,像是沒話找話般隨口說了句:“你家住這里。”
“嗯。”周曼點了下頭,再次道謝:“謝謝你送我回來。”
這時,距離他們最近的第一戶人家,把門給打開了。
從里面出來一個男人,站在門口瞅半天,才不確定地問:“阿曼,是你回來了?”
“是我,大宏哥。”
江宏聞言,立馬走了過來,關心道:“你今天怎麼這麼晚才回來?一直不見你家亮燈,還以為出什麼事了。準備出去找你,又不知道你上班的地方在哪兒。”
發現周曼邊站著一個男人,江宏的目落在他上打量好半天,但由于天已晚,始終無法看清長相。
又問:“這位是?”
周曼:“我在回來的路上到搶匪,包被人給搶了。是這位好心的林先生幫我給搶回來的。”
聽到這話,江宏快被嚇死了,“你被人搶劫了?怎麼樣,人有沒有傷?”
“沒事,我很好,沒有傷。倒是林先生的手,
被搶匪用刀給割傷了。”
“林先生,真是太謝謝你了。”江宏熱邀請,“要不要去屋子里喝口水?”
……
江宏對周曼的態度,功讓林百川誤會了兩人的關系。他本來以為是個親戚,堂哥表哥之類的。
就算沒有這麼近,應該也是個遠房親戚。結果后來慢慢跟周曼悉起來,才知道只是鄰居。
兩人是一起長大的,江宏對周曼一直都很照顧。
后來周母查出肺癌,臨終前也曾拜托過江宏,幫多照顧著點兒周曼姐弟倆。
“所以,”林百川問:“你覺得他對你好,只是因為你們一起長大,以及,你母親在臨終前拜托過他照顧你?”
周曼的確這麼認為,而且對江宏,也一直當做哥哥看待。
但眼前,林百川的表卻在告訴,他并不這樣認為。
“不……不然呢?”周曼反問。
彼時,兩人正坐在一個小山坡上看日落。
夕的余暉將天際染火紅一片。
林百川靜靜地注視著遠方,沒有說話,也沒什麼表。
過了好一會兒,才扭頭看著邊的人,說了句聽不太懂的話。
“阿曼,你太單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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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曼和林百川的發展的非常迅速。
是彼此欣賞,互相慕的一對。
他欣賞不懼生活困苦,勇于逆流而上的神。弱的軀殼中,住著一個堅強不屈的靈魂。
而在的眼里,他則是正義的化,才高八斗,氣宇軒昂。往那兒一站,周圍所有的人都會黯然失。
周曼能夠意識到,像林百川這樣一個優秀的青年,會說著一口流利的英語。
肯定不會是從像一樣的小門小戶走出來的。
有天兩人一起在家里包餃子,周曼便嘗試著問了下林百川。
他也沒有瞞,選擇了很坦誠地告訴:“我的家里確實有點小錢。是因為一些事跟我父親鬧翻了,所以被趕了出來。”
說是趕,但其實只是林父在氣急的況下,口而出了一句
讓他滾走的話而已。
林百川子擰,還真就不顧母親的阻攔,從家里跑了出來。
剛開始住酒店,后來上沒錢了,便在朋友家借住。
再后來遇見周曼,發展人關系,他就住進家,兩人開始了同居生活。
林百川很喜歡這種跟心之人相互依偎的覺。
雖然日子過的清貧,但心卻是十分滿足的。至在他看來,比以前過得幸福多了。
周曼:“那你是怎麼打算的?以后都不回家了嗎?”
“暫時不考慮。”林百川和了半天都沒能把面和好,不是太干了就是太稀了。
他又往盆里倒了些面,繼續邊邊說:“現在只想好好工作,多賺點錢,幫你減輕些經濟上的力。”
這是個非常有擔當有魄力的男人,自從兩人在一起后,完全把周曼上的力,挪過來在了自己的肩膀上。
一段時間下來,人瘦了一大圈。
本來準備辭去樂斯城唱歌工作的周曼,見他如此,最終還是于心不忍,決定繼續留下。
因為知道,以自己的條件,不可能找到比那邊更高薪的工作。
沒有理由,讓林百川為自己擔負著這麼大的經濟力。
“我仔細想了下,還是不辭樂斯城的工作了。”周曼小心翼翼地問他:“你會不會不開心,不放心?”
林百川卻反問:“你喜歡唱歌嗎?”
“說實話,還喜歡的。”
喜歡聽到客人對歌聲的稱贊與掌聲,這是其他所有工作,都無法帶給的滿足。
好像只有在這方面,才能找到自己的價值,不會覺得自己是個一無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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