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皇那邊傳來消息,修建鐵路鋪設路軌的事安排好,可以進行了。
勞力,以勞役的方式征來,再給一點工錢。
一共五萬人。
負責人就是秦王。
這件事比較重要,夏皇不放心別人。
方昊這邊,讓福伯多召些人,擴大煉鋼作坊和水泥作坊的產量。
從各地運來的鐵礦石、粘土,一船船裝卸在碼頭上,場面極為壯觀。
卸下貨后,又把青城的產品運送出去。
碼頭上,上百個工人熱火朝天的忙碌著。
秦王親自來一趟。
跟方昊一起敲定路軌鋪設的地點。
方案出爐。
第一步,先修建一條從北疆行省、夏都城,到禹城的鐵路,越三個行省,方便把禹城的產品運送出去。
這是個浩大的工程,投資巨大。
朝中許多大臣不滿,都被夏皇了下去。
平定叛之后,夏皇對朝臣的威懾力,明顯上升。
若換做從前,萬萬不會這麼快。
甚至可能無限期擱置。
制作坊這邊。
現在黃蘭馨負責整個青城生產。
手下有幾千個人。
再不是從前那個帶著點清冷和的制師傅。
從方昊給設計旗袍唐裝等靈后。
黃蘭馨開竅了。
后續做了許多改良,設計的頗歡迎,到許多富家的追捧。
賣價高得驚人。
這都是方昊帶給的。
心中對方昊,早就佩服得心服口服。
這天方昊過去看看。
再一次看到黃蘭馨,比之前要大氣得多。
畢竟手下幾千多人呢。
“爺,您來了。”
黃蘭馨也發現爺變了,比之前要銳氣,豪邁。
關于爺的傳聞,聽說不,每天都關注明日報,看一看爺的新聞。
每一次都讓震驚不已。
“我來看看作坊,也看看你。”方昊說。
聽爺這麼說,黃蘭馨很是。
這說明,也還記得。
小臉紅的說,“最近訂單需求量太大,作坊生產能力不足,制工人日夜倒班,還是無法滿足供應。”
“嗯嗯。”
方昊點點頭。
這讓他想起前世的一種極為簡單的紉工。
一個像訂書的小工,使用方法和訂書一樣,把線穿進去,手工按一下走一針。
不但服簡單,走線還整齊。
速度方面趕不上紉機,也比手針快。
用上這個,至會提高十倍左右的產量。
說干就干,方昊就當這黃蘭馨的面。
連寫帶畫的,把圖紙搞出來,線條歪歪扭扭,但也大致能看懂。
“這個就能服?”黃蘭馨又是吃驚不已。
心中對爺,更是佩服得不要不要的。
聊了好一會兒,方昊才離開。
從制作坊離開后。
方昊去了熱武研究所。
找到魯大師,“魯大師,現在你幫我選一個合適的人,我要組建一個民用小工作坊。”
“民用小工?”魯大師又一次吃驚。
方昊把簡易紉工的圖紙拿出來,給魯大師。
“這個你看一下,不算太復雜,制服的。”
“還有上次的冰激淋攪拌刀。”
“這種東西需求量很大,讓你們來生產,會耽誤武生產。”
“將來我還需要生產,刮土豆皮的小刀,各種小民用工,需求量會很大。”
魯治接過來圖紙,看過以后又是一陣驚嘆。
一個小小的工就能制服。
設計太巧妙了。
刮土豆皮的工?一定也是好東西。
爺,簡直是奇才。
“好,爺,我會安排這件事。”
“一定選一個比較優秀的人,民用小工也很重要。”方昊囑咐說。
“先給我生產幾個冰激淋攪拌刀,十個吧。”
方昊打算把這十個送給夏皇和秦王,再給他們一些硝石,和配方,他們就能自己制作冰激凌了。
上次來提醒天煞襲擊的事,還沒好好謝他們。
讓夏皇和秦王早一點吃上冰激淋,也算是表表心意,大夏天的,他們也一定很熱。
食城推廣冰激淋,還需要一點時間,要生產這種刀,還要教師傅們怎樣做。
“好的,爺。”
人員很快選好,一個名蔣自的男人,三十多歲,手上布滿老繭,一看就是個資深的匠人。
魯大師給介紹一下,“他蔣自,手藝很好,人又聰明。”
“好。”方昊看一看就覺得很滿意。
魯治選的人,絕對不會錯。
“蔣自,我給你投資一萬金幣,你來挑選匠人。”
“手藝好一點就行。”
“一會兒我讓福伯幫你選個場地。”
“你的工資,每個月兩百金幣,匠人二十個金幣。”
“現在先生產紉小工,和冰激凌攪拌刀,需求量會很大。”
一上來就被重用。
蔣自心激不已,爺給的錢多,還讓他全權負責。
太令人興了。
自從跟了爺,他和家人的生活越來越好。
怎能不好好為爺干活?
“爺,我一定會把小工作坊搞好。”
代完,方昊又讓福伯去安排,從其他作坊里劃出一個廠房。
盡快安排生產。
這大夏天的,正是賣冰激淋雪糕的好時間。
其他產品也會帶來大量利潤。
為食城購中心提供新鮮的。
從熱武研究所回來。
聶玲瓏又活靈活現了,明目張膽的心安理得的吃冰激淋。
“方昊,你回來了。”聶玲瓏小臉還是紅了一下。
心頭溫暖。
方昊沒欺負,還給個臺階下。
怎能不?
“快來吃冰激淋。”小桃紅把做好的冰激淋,挖了一大勺,給方昊遞過去。
現在,一屋子人。
天天吃冰激淋。
“哎呀。”方昊頭疼。
“冰激凌是好吃,但不能多吃,吃多了會肚子疼。”
“尤其是人那個時候。”
這話一出,刷!臉都紅了。
這爺一會兒不調戲們,就沒完了。
“不給他吃!”聶玲瓏聲說。
“說來說去,就是舍不得給我們吃。”林婉兒也不服氣。
藍玥氣不太好。
“玲瓏姐,你好像冤枉爺了,我這兩天真的肚子疼。”
“你看,我就說麼。”方昊心疼的走過去。
“藍玥,是我說晚了,我給你肚子吧。”
說著,就真的去。
一大堆人瞪著眼睛,難道這家法又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