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正自。
他一轉頭,見一個帥哥在看手機,然后抬頭看了他一眼。
他覺得這眼神意味深長。
這是覺得他帥?
認出他了?
還是取向的問題?
江一想算了,誰誰,他是娶老婆,國家法律保護的,又不是拐賣婦,他有什麼好怕的,就算全世界知道他娶了大魔王又怎麼樣。
他掃一下推推熱搜,“他是誰”高居不下。
在這話題下,有的人把三十米的大刀取出來,有的在說奪妻之恨不共戴天。
江覺得過幾天自己都要報警常客了。
還有磨刀霍霍殺某狗——這個含笑九泉的最狂,發誓要把他十八輩祖宗挖出來,要有一個污點兒,或者有一丟丟對不起大魔王,大有把他判刑的架勢。
網絡斷案,罪名很嚴重。
“嘁,怕你!”
江關注這個含笑九泉,打算以后眾人皆知了,天天給這廝發狗糧,撐死!
現在傍晚了,天上明朗,地下夜幕將合,地鐵所在的高架正好是分界線,讓現實世界很漂亮,遠沒有網上世界那麼極端。地鐵到站了,江下了地鐵,下樓轉乘另一條地鐵線。他在站臺上買了一份報紙,這是他以前做地鐵常有的習慣,不是雜志就是報紙,一是因為他看,二是因為他想借助于這些文字,提升自己的寫作和文案的能力。
從他被辭退來看,沒什麼卵用。
手里拿一份報紙或者雜志看,只是自我安在無時無刻進步的假象罷了。
當然,這是對他這個劣質文案而言。
對于他這個高兒而言,這些東西還是有作用的。
互聯網大廠都在這車站,即便是周六,人也特別多,江上了地鐵,因為到夏天了,許多人穿的都起來,他一低頭可以看見一姑娘的壑,忙把頭抬起頭來。
個子高也不好,不能玩手機,容易引起誤會。
這時候報紙就派上用場了,他把報紙拿到眼前看起來。
這是一份周刊,他隨意一翻,翻到了法制版面,上面報道了一個殺人犯的死刑,這對綁架了富豪的兒子索要贖金,可等贖金給出去,富豪見到的卻是孩子的尸。這對拿到贖金后打算攜款潛逃,在逃跑的過程中男犯被抓住了,至于犯,過了十幾年才落網。
江慶幸這犯被抓住了,要是抓不住,豈不是拿著那筆錢瀟灑一輩子。
他搖了搖頭。
地鐵依舊在路面上,就好像坐火車似的,這讓江記起了一本推理小說《東方快車謀殺案》,發生在火車上的謀殺案,而謀殺的原因就源于一起對拐殺兒兇犯的正義審判。
江記得這本小說,因為他看了多遍的,還看過兩部電影。
《東方快車謀殺案》這本小說很經典,是推理小說中無法被模仿,不可能被超越的存在,前無古人的構思,讓人拍案絕,但這個套路只能用一次。
江不知道這世界有沒有人用過這套路。
他用手機查詢了一下,這本出版于20世紀三十年代的小說是不存在的。
地鐵“刷刷”的前行,江在試圖回憶《東方快車謀殺案》的劇,因為他昨天答應過李清寧,要讓看更好的。當然,不是《馬戶殺》不夠好,若丟了分,到二十集左右,那的確是一部合格以上的電視劇,若不然也不會這段時間的劇集收視冠軍了。
不過跟《東方快車謀殺案》比,就相形見絀了。
就在他努力回憶時,車減了一下速,擁的乘客立時往前一涌,那個有壑的姑娘往江邊一,讓江頭到了豎著的扶手上。
砰!
江有點疼
有壑的姑娘急忙道歉。“對不起,對不起。”
“沒,沒事。”
江擺了擺手,低頭頭的瞬間,他看到了這姑娘手機的畫面,有一張江看報紙的照片,在發給朋友。這姑娘眨了眨眼,慌忙把手機件切換到推推上。然后江看到了這姑娘給討伐“佚名”點的贊。
現在網上已經鎖定“佚名”是大魔王的那個他了。
這證據太明顯了。
他們甚至有些人推測出佚名是外國人,或者華裔,因為《查令十字街84號》這本書本來就不應該是國人寫的,最直接的證據來源于一位在國外的視頻博主,名zoe。
做了一期閱讀分的視頻,在視頻中分了英文版的《查令十字街84號》,借這本書在歐的大火,談了歐有多麼喜歡閱讀,多麼喜歡紙質書,所以這本書在歐大賣,被認為是讀書人的圣經,因為這本書真的中了讀書人心中的和對于書店的特殊結。
在視頻分中,有網友不服氣,提出這本書是國人寫的,要說讀書也是國人喜歡讀才對,不能因為寫的是國外的,就覺得這是國外的文化。
Zoe在這條評論下曬出了英文版書籍,上面只寫了“佚名”是個整理者,又放了國外宣傳的書過程。
什麼話都沒說,可什麼都說了。
這事兒本來沒在慢慢發酵,但還沒有到引人注目的程度。
可現在大魔王口中的那個他出現,不可避免的鎖定到佚名后,這本署名佚名的書就不可避免的議論起來,然后就有人覺得,能接到這些書信整理書的必然是外國人或者華裔,“送給我的大魔王”是整理給大魔王看的,大魔王發到網上,這才書出版了。
“佚名”是個華裔,這個論調就甚囂塵上了。
本來大魔王剛退那一兩年,就有在傳大魔王去國外留學了,現在正好對上。
當然,這只是一個說法,許多人有不同的見解。
有人就覺得,就憑《送別》《娘子》這些填詞,佚名就不可能是外國人。
他們吵得不可開,迫切想知道“佚名”是誰,最終把戰火燒到了那些娛樂記者推推賬號下,問候他們干什麼吃的,大魔王這麼勁的料都沒有。
記者們很委屈。
不提大魔王剛復出不久,就說李魚這個人,就跟別的明星不一樣。
別的明星各種活出場,有鏡頭在的地方就有們,沒有鏡頭的地方們也提供線索讓他們拍,就是私下的生活,們也多姿多彩,有許多料能。
而李魚,太懶了。
當然,也有懶得資本,
作為創作型歌手,音樂銷售分和商業版權就足夠食無憂了。
《魚!魚!魚!》這首歌,有賣魚的地方在放歌,必放這首歌,版權分收不菲,《半糖戒指》這首廣告曲現在糖果商還在用,甚至于珠寶商店,七夕人節都在用,所以很有商業活請得李魚。
的生活就是開車出來了,開車到公司了,開車回家了。
誰稀罕看這個。
更何況——
大魔王是真不好惹。
互聯網的記憶是短暫的,但他們的記憶是長久的,很多人忘記了,當初大魔王號稱是一個人養活一個大律所的人。
在六年前炒作金玉時,大魔王的律師發律師函跟雪片似的,大魔王把娛記送上法庭不是新聞,有天沒送上法庭才是新聞,甚至流傳著一個段子,大魔王每天起床翻牌子,翻到誰今天就告誰,以至于有個律所靠這金主躋一流律所。
關鍵一告一個準,屬于律師刷經驗的好去。
現在這律所還是理娛樂圈名譽侵權等案子的一流律所。
這些李魚,現在質問他們多歡快,當初跟著判決罵他們就有多狗。
這世界行業中有一個評分系統,無論自還是別的,傳播謠言、報道不實新聞,或有意瞞關鍵信息,會扣除信用分。一旦有司輸了,扣的分更多。所以面對大魔王這樣喜歡打司,而且以此為樂,甚至于在推推上直播進度的主兒,他們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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