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一夜未眠。皇后在旁陪伴。
他時時恍惚,不肯相信淑英已死,不許人將貴妃移走;又發妄語,說聽見淑英喚他。清醒時,意識到淑英人已仙逝,又哭。
那晚福寧得知失去母妃,哭鬧不已,鏡靜流著眼淚哄。朱橚則一直跪在貴妃靈堂。
皇帝哀損過甚,輟朝五日。只說貴妃愿,悉命遵行。
于是皇后代頒旨意,命重修《祖訓錄》,增補《大明律》,醫按律罪之,吳王與福寧由江嬪育,貴妃孫氏喪事畢,將加封江氏為貴妃。
因皇帝幾乎不能視事,皇后和太子在貴妃薨逝當天即傳令禮部參照前朝舊例速速商議皇妃喪禮規制。
禮部連夜擬出喪儀,上呈皇后與太子。皇后看過,嘆道:“雖然貴妃愿是一切從簡,但終究要請陛下過目才行,否則他將來,必嫌不夠,要怨恨咱們。”
皇帝強撐神看了,遣人詢問為何沒有喪期,禮部尚書牛諒等人回奏,說父親若在,諸子可為嫡母服喪一年,貴妃份是庶母,則不能服喪。
皇帝聞言,閉目流淚,沉默許久,開口道:“想簡樸些,便按簡樸來辦罷。只是說一輩子沒個依傍……到死,不能沒有人為服喪奉祀,否則在天上又要孤苦伶仃。我要阿橚給服喪,你莫介懷。”
皇后道:“我何時計較過……只是前朝大臣們,恐怕不依。”
“不依,就都殺了。”
皇帝下詔,命吳王朱橚為貴妃服喪,且服以斬衰三年,為貴妃主持喪事。猶嫌不夠,以貴妃諸王為由,敕令皇太子及其余諸王皆服期一年。
又恤貴妃家人,賜田租三百石,用以四時祭祀。
再令禮部于每年時節和忌日,備儀祭奠貴妃。
隔日,又說貴妃之名不應寂寂無聞湮沒后世,當追加哀榮,賜以謚號,命禮部擬。禮部擬了十余個,都不稱意,一氣之下又要殺人,被皇后攔下道:“不按律就殺人,淑英知道了怎會高興?”
皇后會同諸,商議謚號,范孺人啟奏道:“貴妃一生執法為公,德行彰于天下、遍及后世,區區‘賢’字未能盡意。‘安民立政曰,布德執義曰穆’,臣請以‘穆’二字。”
皇后點頭稱是,報與皇帝,皇帝流淚道:“正當如此。”
親制謚冊,冊曰:“朕聞古者宮妃,其德足以輔治。厚彝倫者,既薨之后,必有定謚之禮。惟爾貴妃孫氏,以篤慎之資、純淑之行,勤于事上,慈以下。當國家開創之初,備警戒相之道。德實冠于嬪,功有助于中闈。方期于安榮,曾莫躋于壽考。宜加增謚,以表推崇。可謚曰‘穆’。”
冊文語言克制,寫來卻字字泣。朱元璋一面寫,一面想起淑英音容笑貌,屢屢擱筆,不能文。
待到貴妃最終擇日下葬于朝門外楮岡之原,皇帝立在宮城城樓目送靈柩出了宮門漸行漸遠,宛如被空了力氣,失了魂魄。
貴為天子,又能如何。
再怎樣極盡哀榮,淑英都不會再回來了。
十月二十七日,太子妃常氏誕下嫡長孫,出滿月,皇帝賜名“雄煐”。
十一月,儒士宋濂等人奉命所作《孝慈錄》,筆親制序文,頒布天下,從此“父母等恩”,父親尚在,子也可為母親守喪三年,亦令天下子從此皆需為庶母服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