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后,夏妤晚總算是想起來此人是誰了。
不正是上次在大街上的那社會青年嗎?
當時還以為這就是個腦殘的富二代罷了,沒有想到他竟然是頂流偶像。
這社會都腫麼了?
這種人還能當偶像!
也就那張臉長得好看點罷了。
墨瀟辰帶著一把電吉走了上來,對著們九十度鞠躬了一下。
隨后舉起手里的吉大聲道:
“謝各位前來參加我的小型演出會。墨瀟辰在這里也謝傅氏集團的邀請。”
“接下來請大家欣賞一下我的完演出,showtime。”
鎂燈下,男人的手也是到極致,修長而骨節分明。
只見他打了一個響指,不輕不重的聲音在眾人的耳邊響起。
全場寂靜。
“我最近很喜歡歌后的那首——《他似神》,所以做了一點點小小的改,算是致敬前輩吧,希大家喜歡。”
墨瀟辰話落,夏妤晚的臉立刻變得極為難看起來。
藏在暗的雙手握著,目看著墨瀟辰時帶著一怒氣。
他憑什麼改這首歌?
而臺上的墨瀟辰已經開始了自彈自唱。
他的聲音清澈而到帶著低沉的磁,像是月下的松林一般,靜謐幽。
“白的天使沒有了翅膀,地獄盡頭,你我數次的肩而過……”
《他似神》的歌詞大約講述的就是在骯臟地獄里的我,暗上一位完的天使。
那種卑微的喜歡,原本以為不會有回報。
可天使竟然降臨,不惜折斷了翅膀留在地獄,只為了陪一瞬。
這首歌有點暗黑的風格,歌后唱的時候將主人公那種卑微的深演繹的淋漓盡致。
歌曲也比較膾炙人口,所以斬獲了無數國際大獎。
墨瀟辰竟然將詞改編了,他個人不喜歡那種卑微到塵埃里等我。
所以將地獄里的“我”釋放出來后,變了報復人間的惡魔。
結局,也從悲傷變了一個人瀟灑江湖的快意。
連基本的故事都背離了,這夏妤晚如何不生氣。
而下面的歌迷們還沉浸在墨瀟辰的人帥歌好之中,一副星星眼。
一曲完畢,余音裊裊。
墨瀟辰舉起了手和大家互,目不經意的看到了人群中那一抹白的影。
眼前一亮。
這不是他讓經紀人去尋找的小人嗎?
查詢了那麼久沒有一點消息。
沒有想到踏破鐵鞋無覓,得來全不費工夫,小人竟然是他的歌迷。
墨瀟辰心里樂來開了花,第一次覺得唱歌是一件令人幸福的事。
輕咳了一聲,墨瀟辰眼角的余還看著不遠的夏妤晚,故意道:
“接下來,我將會找一個和我合唱,不知道會是誰呢?我就閉上眼睛隨便指了!”
一聽可以和頂流豆合唱,下面的們紛紛要暈厥了。
上天保佑,這種好事能不能到我!
方曉曉閉上眼睛,雙手合十的祈求著。
“無聊頂!”夏妤晚剛轉準備離開,就發現自己的袖被人拉住了。
順著那雙好看的手往上一看。
對上了一張放大的俊容。
男人染著銀的頭發,帶著藍的瞳,皮白皙,鼻梁高。
往下,不厚不薄的艷紅瑩潤,涂著淡淡的口紅卻不會讓人覺得娘氣。
他似漫畫里走出來的吸鬼年一般,俊得邪氣。
“這位小姐,幸運觀眾就是你了。”
墨瀟辰在廣大們羨慕嫉妒恨的目中宣布道。
“我今天出門不該吃檸檬的,我酸了!”一名說著,目也打量著夏妤晚。
后者要是丑一點或許的心會平衡許多,可是夏妤晚的長相即便是在這昏暗的燈下,也極魅。
白得發,那雙明的眸子更是人想到這世界上獨一無二的寶石。
甚至比那還要閃耀。
只可惜,這雙眼睛里的緒過于冰冷和淡漠。
夏妤晚瞇了瞇目,在眾人羨慕嫉妒恨的眼神中竟拒絕了墨瀟辰的邀請。
“我花錢是來看你唱歌的,而不是我自己要上臺。”
“并且,我認為你剛才的表現實在太糟糕,我不想與你合作。”
“我很喜歡《他似神》這首歌,求求你高抬貴手,放過它吧!”
夏妤晚的聲音不大,卻是每一句都通過了話筒讓在場的人聽的清清楚楚。
……竟在diss墨瀟辰唱得不好,毀經典。
們一個個就像是見了鬼那樣的直盯著夏妤晚。
“絕對是個百合我肯定,不然怎麼會有人舍得罵那麼可的辰辰呢。”
“對,你看那樣子,說得好像能唱一樣。”
“就是啊,不服就別聽,滾出去就行了。
而且辰辰也說了適當的改編過了。”
一時間,拒絕了墨瀟辰的夏妤晚為了眾矢之的。
就連好友方曉曉這次都是幫著墨瀟辰說話。
“晚晚吶,你……你也別太較真了。這娛樂圈里翻唱的人多了去了。”
“可他不該改編了故事的基調主線。墨瀟辰他本不懂暗是一件多麼辛苦的事,所以才能理所當然的以為主角能相忘于江湖。”
然而現實生活中完全不是如此,這不是的初衷。
墨瀟辰也沒有想到這小人會拒絕了他的邀請,還diss他的改編。
俊的臉上浮現出一副極為尷尬的神來,“你不是我的嗎?”
夏妤晚哈哈的笑了兩聲,當即翻了一記白眼。
“誰說我是你的了?”
他的臉更是深沉了,湛藍的雙眸盯著夏妤晚絕明的小臉,目微冷。
“我只是來逛商場順便湊個熱鬧罷了。沒有想到墨竟然會改編我神的歌,所以才忍不住說了一聲。”
“你也很喜歡歌后?”
墨瀟辰微微一笑,提到歌后時眸中的欣賞之不言而俞。
他在夏妤晚的目中開口道:“我是不知道暗的滋味。”
“改編它,也僅僅是因為故事太悲傷罷了。如果你覺得我冒犯了原著,那……對不起了。”
墨瀟辰低下頭和道歉。
全場的都眼眶一紅,怒視著夏妤晚。
仿佛做了什麼十惡不赦的事一樣。
她被堂姐陷害,誤上帝少的床。此後,他娶她,化身兇殘野獸,對她百般掠奪。他是西港城叱吒風雲的大人物,手握重權,行事淩厲果斷,在商界翻手雲覆手為雨。程諾以為這樣冇有感情的婚姻,隻要彼此相處融洽就可以了,可是當賀梓楷的小侄子站在自己麵前時,程諾才慌了,自己居然嫁給了初戀的叔叔。程諾想,隻要自己溫順乖巧,這個男人就會寵自己一輩子。然而,當看見老公擁著彆的女人出現在大庭廣眾之下時,程諾才明白,原來,他的心裡,一直有彆人。安逸的生活被打破,她懷著破碎的心狼狽而逃。五年後,再次相遇,賀梓楷一眼就認出她,並且直逼牆角,“女人,這輩子,彆想逃出我的手掌心。”
陸漫漫一直以為和自己閃婚的男人,隻是個顏值尚佳的普通人。畢竟他開著小福特住著郊區房,朝九晚八就算了動不動還徹夜不歸住公司。她覺得他挺慘的,就想著既然都結婚了能幫一點是一點。 幫著幫著,陸漫漫就覺得不太對勁。逛街的時候閨蜜說:“漫漫,你脖子上的地攤項鏈是價值百萬的真品。”吃飯的時候姐姐說:“漫漫,你手裏拿的包是全球限量款吧。”修車的時候路人也說:“女士,你這車的發動機價格都能在市中心換套房了。”最讓她受到驚嚇的是,大家都在說她那個混的挺慘的老公是隱藏的頂級富豪。陸漫漫三連否認:“這些都是仿品,假的。”她那個閃婚老公都窮成啥樣了,怎麼可能是頂級富豪!直到有一天,她看見新聞上采訪的那個隱藏富豪也叫祈修遠。陸漫漫才恍然大悟,怪不得自己每次遇到事情,最後都能輕而易舉的迎刃而解。她還以為自己撞大運遇貴人了呢。原來,他就是那個貴人啊。
岑聲聲最無助時,是靳逸琛拉她出泥潭。 她以爲找到真愛,哪怕被嘲不配,她也滿心滿眼都是他。 只是他的手,當初能給她,而後也能給別人。 生日那天,她等了靳逸琛一整晚,而他在忙着做別個女孩的Superman。 —— 某次聚會,岑聲聲跟着靳逸琛,第一次見到了周時慕。 男人半長碎髮遮住凌厲眉目,冷白修長的指骨捏着把牌,鬆鬆垮垮地坐在那,卻平添迫人的氣勢。 曾嘲她不配的女人藉着敬酒的由頭不死心地往周時慕身上貼。 一直冷臉寡言的男人不勝其煩。 靳逸琛突然心血來潮也讓岑聲聲去敬酒。 周遭先一愣,而後突然開始起鬨。 周時慕淡漠地擡眸,目光掃過她輕顫的長睫,“想要什麼?” 她沒懂,以爲是問她敬酒詞,顫聲道:“諸事皆順。” —— 在一起時靳逸琛從未珍惜,後來分手,他又瘋魔般念着岑聲聲的好。 很長的一段時間裏,岑聲聲不堪其擾,連夜搬家, 那天夜路蕭瑟,風雪呼號,周時慕攔住她的去路,邀她上車, “不是要諸事皆順嗎?” “找我就行。” —— 後來,圈子裏再組聚會,總是邀不到周時慕, 一次,偶聽說他在隔壁包間,衆人齊齊急着過去, 卻見那個平素冷麪不可一世的男人,小心翼翼地摟着懷裏的小姑娘,笑得慵懶恣意, “聲聲乖,快許願。” “什麼我都能幫你實現。”
韓家二少有三副面孔———— 白衣,溫熙淺笑,一派清雅矜貴 黑衣,狠辣無常,連神鬼見了也讓道 脫衣,性感張揚,壞得令她痛吟求饒 陳沐西是唯一,同時見過韓霽這三面的人, 也是唯一,讓他甘做不二之臣的人
作精x混不吝青梅竹馬x火葬場xHE 婚后第三年,路櫻提了離婚。 男人一雙丹鳳長眸,坐沒坐相,漫不經心:“就因為我陪她去醫院,但沒陪你?” 路櫻:“是的。” “行了,”男人不大走心,“那以后不陪就是了。” 路櫻:“我凈身出戶。” 男人眸中的不羈猝然斂凈,獵豹似的速度,攥緊她簽字的手:“你在我身后追了二十年,你離得開我嗎路公主?” 路櫻平靜道:“沒有誰是離不開誰的。” - 金北周寧愿相信地球倒轉,也不相信路櫻會離開他。 這姑娘五歲起就影子似的纏著他,纏到他身邊沒有一個女生敢靠近,纏到他連個戀愛都沒機會談。 可他們婚后的第三年,路櫻要跟他離婚。 金北周嗤之以鼻。 直到他看見路櫻挺起的孕肚,掩飾出的淡然倉促間碎成一地渣。 然而路櫻拂掉他手:“寶寶不是你的。” 金北周眼睛血紅:“你少特麼胡扯!” “你別跟我爭,”路櫻說,“如果它不屬于我,那我立刻打掉它。” 后來無數日子,金北周碾碎一身傲骨,哀求:“別說這種話,寶寶會聽見,我什麼都答應你,求求你別不要它。” 離不開的人,從來都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