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請求劉熙才給公司幫忙辦證后,夏當即就送了一個四千元的紅包給他。劉熙才只是稍稍推卻了一下便笑納了。
接下來的一個多月,讓夏真正領略了北山縣文化局這幫員“敲竹杠”的水平。
從劉熙才答應給幫忙那天起,幾乎每個星期他都要約幾個文化局領導出來吃飯喝酒唱歌,有時候是一把手顧鑫和幾位副局長,有時候是市場和文化稽查大隊的負責人和辦事人員,有時候是其他室的相關人員,有時候就是劉熙才私人請客喊過去買單……
三個星期過去后,夏已經給文化局大大小小的領導送紅包禮金兩萬多元、請吃飯唱歌花去三萬余元,合計已經開支近六萬元了,但辦證的事卻仍然沒有進展。
夏幾次催問劉熙才,他每次都這樣解釋:藍月亮演藝中心規模比較大、投資比較多,容易引起上面的注意,如果存在違規的地方,一定要慎重研究、妥善理。縣局領導為了藍月亮演藝中心設立在居民區這個問題,正在向上級請示匯報,請求縣委縣政府、民安市文化局特事特辦,允許藍月亮在現在的地址開展經營活。
劉熙才還強調說:為了讓上級部門對藍月亮的違規選址問題網開一面,顧局長多次請縣委葉書記、鐘縣長以及民安市文化局許局長吃飯喝茶,私人花費了一萬多元,總算得到了葉書記、鐘縣長以及許局長等人的勉強同意。但是,因為這個演藝中心設在居民區對面,文化局還要跟公安局、消防隊、工商局等職能部門協調,爭取他們的理解和支持,否則的話,即使文化局辦理了《文化經營許可證》,公安局和消防隊的安全許可證也可能辦不下來……
至此,夏才算徹底明白過來:縣文化局那幫蠹蟲,一開始就把藍月亮演藝中心當做了一塊“大”,準備狠狠地宰割一番。
分析:北山縣是一個貧困縣,城市居民消費水平不高,縣城里的娛樂場所,只有十幾個不上檔次的歌舞廳,還有一些落后于時代的網吧、溜冰場、游戲室、臺球室,文娛行業很不發達,所以縣文化局變了一個清水衙門,那些領導平時很有機會到外面去撈油水、敲竹杠。
現在,縣城突然冒出來一個投資上千萬的娛樂城,老板還是外地的,而且看上去似乎很有錢,于是,他們就盯上了這塊“大”,先讓劉熙才出面接洽,再由他穿針引線,介紹大大小小的員和辦事員來藍月亮“吃大戶”。為了盡可能多地宰割這塊“”,他們找出種種理由拖延辦證,目的就是想要夏再請客、再送禮……
至于劉熙才說文化局一把手顧鑫為了藍月亮的問題,多次請葉書記鐘縣長等領導吃飯喝茶的鬼話,夏是絕對不相信的:這麼一個小問題,本來就是文化部門可以決定的事,本不需要縣委縣政府的領導出面擔責。而且,也絕不相信葉鳴會因為這樣一個小問題接顧鑫的多次宴請,即使他真的宴請過葉鳴,也肯定是為了其他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