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室。
君斯徹下外套,狠狠摔在沙發上,暴怒:「我堂堂一個霸道總裁,卡里連三個億都沒有,這像話麼?!」
鄒伯跟在後面提醒:「您忘了?上次您和老爺子頂,老爺子一氣之下,凍結了您的資金。」
「我跟他頂?」君斯徹氣得膛劇烈起伏:「我不就是讓他我一聲大哥,這過分麼?!」
讓親爹自己大哥。
不過分麼?
回想方才,君斯徹蹙著眉,一臉冷燥:「小東西怎麼穿那樣來參加宴會?」
鄒伯點頭附和:「是有些不太得。」
「這個是重點麼?!」君斯徹白了鄒伯一眼:「重點是阮家連條子都不捨得給準備!灰姑娘還能有雙水晶鞋,小東西比灰姑娘還慘!」
鄒伯抿著憋笑。
——
深夜,安林松將雲辭送回阮家。
阮菲玥站在畫室窗前,盯著樓下雲辭的影,手機在耳畔邊,試探的問:「安馨,你沒對怎麼樣吧?」
電話那頭,安馨氣急敗壞:「本來是想教訓的,都怪那個君斯徹跑出來攪局!」
阮菲玥眉心一跳:「他也在?」
「是啊!傳說他腦子有病,果然沒錯,他竟然要用三個億買我的項鏈,你說他是不是瘋了?對了…你不是和他還有婚約麼?」
雲辭替嫁的事,暫時還沒對外。
「嗯…」阮菲玥回答的敷衍。
「你還沒見過君斯徹吧?」
「沒有。」頓了頓,阮菲玥又問:「他長得好看麼?」
安馨的笑了兩聲:「好看…超級帥!」
聽到這話,阮菲玥心裏有些不是滋味。
但轉念一想,連安馨都說他腦子不好,雲辭嫁給他,肯定是要吃苦的。
蘭斯中學。
剛下早讀課,教室里哈欠連天。
八卦王突然從窗口冒出腦袋:「最新消息,你們班來了位新的英語老師,是個超級大帥哥!」
這句話,瞬間引起沸騰。
「有多帥?」
八卦王赧:「帥得我想當場喊老公,那男人的魅力…救命…我要彎了!」
眾人發出嫌棄的聲音。
英語課代表舉起手,緒激:「我可以作證,是真的!今天路過校長室,我親眼看見了,又高又帥,是個海歸,剛從國外回來沒多久,今年28歲,最重要的一點是…他未婚!」
「哇!」
班級生一陣歡呼雀躍。
上課鈴響,所有人齊刷刷看向門口。
在眾多期盼的目中,一抹昂揚的影走進教室。
同學們獃獃的著,寂靜一秒后,尖聲此起彼伏。
講臺上的男人,穿著白襯衫,袖口輕輕挽起,出一小截白皙的手臂。
頭髮墨黑,臉如雕刻般五分明,高的鼻樑上架著金邊框眼鏡。
垂目間,是如玉般的溫潤,卻著極致的慾,活的斯文敗類。
他用修長的手指拿起筆,轉在黑板上寫字,站在里,單薄的料下,優的曲線若若現。
脊背直,腰窄長。
黑板上寫了三個大字——沈之遇。
他面朝眾人,角微揚,溫一笑。
剎那間,驚艷了時。。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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