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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
林時音接到公安局的電話,是打來告知有關林父即將被收押獄的事。
咖啡館。
「林小姐,我昨天已經在電話里跟您說過了,五十萬的保釋金必不可,其餘的我也想不出什麼法子。」
「不能減一些嗎?張律師您也知道,我母親現在也急著要錢手……」
「不行。」張律師抬了一下臉上的眼鏡,猶豫了好幾番才為難地開了口,「林小姐,看在我和你們家同住在一個院子里,我才幫您這個忙。」
「但是最近歷城所有律師事務所,小到連我這種個人小律師都接到了郵件,對方重金聘請我們,接了聘金后我們歸那位私有,不能接其他人的生意。」
「您知道的,對於這類資本家,我們沒有說不的權利。所以林小姐您……」
林時音的臉由蒼白轉瞬變得慘白。
一隻手握著桌角,乾涸的抿著,「是薄承。」
用的是陳述句,就像在複述一件既定的事實。
「抱歉了林小姐。」張律師起了,「您籌不到錢的話就花點小錢打點一下獄警吧,免得您父親在牢里苦。這類搶劫銀行的罪犯跟強-罪犯一樣,都令人恥笑,在牢里也為眾多罪犯欺辱的對象。」
知道,當然知道這一點。
也正是因為知道,才會山窮水盡到想用自己在雲端之上賣個價錢。林父也不是很好,五十來歲了,本承不起牢獄之災。
「林小姐那我就先走了,您以後不要聯繫我了。」張律師拾起辦公包,低著頭離開了咖啡館。
林時音原地坐了許久,久到雙目有些失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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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咖啡館出來,冷風吹進服里,讓的子涼到了冰點。
遠遠去,前方街道旁停著一輛很悉的黑子車子。
「跟我回京城。」
男人那道薄涼低穩的聲音從後方傳來,他將自己的大裹在弱的上。
「強人所難沒意思。」
「一種手段而已。」薄承將摟進懷裡,帶著人往街道邊的古斯特走去。
古斯特車廂里。
薄承林時音坐在後車座,兩人相隔甚遠,猶如陌生人。
從上車到現在,已經過去了二十多分鐘,林時音都沒正眼去看他。「三年前離婚,不要婚姻不要孩子,三年後來歷城找我麻煩,我不欠你什麼。」
凈出戶,還被他的人打殘廢。
要說欠,也是他薄承欠了的。
的右手無名指碎斷裂,就算是康復了也提不了重,更加彈不了鋼琴了。可惜了,從小到大的鋼琴夢。
車子空間本來就不大,就算躲得再遠,也是在他的領域範圍。對於把他當明人的行為,薄承有些不悅。
「復婚,給你一個明正大的份,保釋你的父親,將你的母親送去京城醫院治療。」
明正大的份。
如果真的在意這個份,當年就不會和他婚,更不會因為上他,自甘匿地活著。
「又跟白小姐吵架了?你可以找另一個人跟你結婚去刺激白小姐,何必找我?」林時音直起,「因為我聽話?」
目往他上落,一眼就看見了他左手手腕上那隻手錶。
還是當年那隻,分針秒針都還在轉。
無聲苦笑了一聲,不再去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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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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