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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春》 第21章 第 21 章

林念初懵了:“啊?親兒子?”

“吳靖安,我繼父的兒子。“程硯道,“和我繼父再婚的時候,我繼父只允許帶一個孩子,選了我,因為繼父不喜歡小孩,那個時候我妹只有三歲。”

林念初:“你和你妹歲數差的大。”

程硯:“當時選擇生我妹,是想挽回我爸。程慶利年輕的時候也不是個人渣,很帥,還是玩樂隊的,不然我媽也不會死心塌地的非他不可,甚至為了他和娘家斷絕關系,婚后確實也幸福了一段時間,但是時間不長,差不多在我小學五六年級的時候,程慶利迷上了賭博。”

賭博這種東西就是個無底,只會越陷越深,最后傾家產,變猙獰枯骨。

能從里爬出來的人寥寥無幾。

林念初已經猜到了后來的結局。

“剛開始他賭的也不大,一把十塊二十,所以我媽沒有及時發現,后來越賭越大,從十塊二十變了一百兩百、一千兩千……后來有一天,他把他那把最的吉他賣了,我媽才發現了端倪,但是已經晚了,家里的房子早就被他賭出去了。”

程硯的語氣很平靜,沒有任何的起伏波瀾,像是在講述一段無關要的故事。

然而林念初卻聽得揪心。

本是郎才貌,圓圓滿滿的一家三口,生活幸福而溫馨,但最后卻變了一地

無論是那種家庭變故,傷害最大的永遠都是孩子。

“你媽為什麼要選擇用生孩子這種方式來挽回你爸呢?”林念初不理解,既然已經傷到了一個孩子,為什麼還要以救贖的名義再生第二個?讓生出來罪麼?如果孩子真的能救贖靈魂,那程慶利從一開始就不會去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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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硯也不能理解:“誰知道呢。”他又冷笑了一下,“生而不養,不如不生。”

這觀點,倒是和林念初不謀而合,也曾在心底無數次的對自己的親生父母發出過這樣的疑問:既然討厭我,覺得我多余,當初為什麼要生我呢?是我想來到這個世界上的麼?是你們帶我來的,并且沒有和我商量過。

再次覺到了窒息,深深地吸了一口氣,沉聲問:“所以你媽后悔了?并且把錯誤全部歸結到你們上了?”

程硯:“差不多吧,墨墨出生后才發現這招本不管用,程慶利還是那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樣子,然后就不管我和我妹了,每天打扮的花枝招展去西餐廳上班,企圖釣一條大魚,后來確實也功了,釣到了吳知行。”

其實這些事,他很會對人提及,因為說不出口,也覺得沒必要,說出來無非也就是徒增他人茶余飯后的談資而已。

但是他現在卻毫無顧忌地對林念初說了。

面前,他竟然沒有任何防備。

林念初劃好了翅,然后開始腌制。這時水也燒開了,程硯將腌好的鱸魚放到了蒸鍋的篦子上,蓋上蓋子后,從兜里拿出手機看了眼時間:“六點十分。”

“蒸十分鐘就好。”林念初一邊往裝翅的盆里倒料酒一邊對程硯說道,“關火后再悶五分鐘。”

程硯把手機放回了兜里悶,笑看林念初,說了句:“社會姐真是多才多藝。”

林念初不屑地“嘁”了一下:“我當了三年家庭主婦,再不會做一道清蒸鱸魚,那我這三年就真喂狗了。”

程硯的笑意瞬間凝固在了畔,再也笑不出來了,目不轉睛地看著

上穿著一件白的針織款,后背很薄,隔著一層薄都能看到蝴蝶骨,長發隨意的在腦后扎了個馬尾,出了修長白皙的脖頸和線條優雅的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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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低著頭,一縷黑發垂在臉側,眼眸也垂著,濃的眼睫在眼底下方投下了一片小小的影,鼻梁翹,雙紅水潤,看起來有著說不出的溫與嫵

這麼好的一個人,為什麼沒有找到一個好歸宿呢?

程硯再一次地開始心疼

梁辰那個狗東西多是有點不知好歹了。

腌好翅后,林念初將盆子放到了一邊,開始切辣椒。

程硯走到了水池前,開始剔蝦線。

林念初抬頭看了他一眼:“你是自己學的做飯麼?”

程硯:“嗯,我大學畢業后就從吳家搬出來了。”

其實他上大學期間也沒怎麼回去過,能在學校呆著就在學校呆著,學校不讓呆就去做兼職。大學四年,他幾乎每一個寒暑假都是在兼職中度過的,因為他不想寄人籬下,更不想花吳太太給他的錢。

為了掙自己和妹妹的生活費和學費,他不僅要努力學習爭取全額獎學金,還跑過保險,做過銷售,擺過地攤,當過模特,還去酒吧當過駐唱。

其實他上大學前是一個說話的人,但是惜字如金換不來錢、談不業務,他不得不改變自己。

大學畢業后不能再住校,他開始了一段長達四年的租房生涯,直至今年年初,新房子晾好了,他才搬進去。

可以這麼說,他寧可睡橋,也不愿意住在吳家,因為那不是他的家,那個家中也沒人把他當人看。

林念初卻越發奇怪了。

他曾說過,吳行知困了他整整五年。

既然他那麼討厭吳家,甚至不愿意在吳家住,又是怎麼被困在了吳家的公司呢?

猶豫片刻,遲疑著問:“你為什麼要一直留在源升?”

“因為妹妹?”又試探著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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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硯一邊剔蝦線一邊回:“是主要原因,還有點其他的原因。”

林念初切完了最后一辣椒,眼睛盯著菜板,咬了咬,厚著臉皮問了句:“可以點播這段故事麼?”

程硯被逗笑了,扭頭看著,桃花眼中盡是玩味:“需要點播費。”

林念初:“……”

我就知道!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咬了咬牙,先問了句:“你是不是也會彈吉他?”

程硯:“嗯,程慶利教的。”

那個時候,程慶利還是個人,是個合格的丈夫與父親。

林念初開始吹彩虹屁:“你會彈吉他,又長得這麼帥,上學的時候一定是校草,喜歡你的孩一定特、別、多!”

千穿萬穿,馬屁不穿。

程硯忍笑,一本正經地回了句:“確實,追我的人能從東輔西站排到東站。”

“噗!”林念初沒忍住,笑出聲了,“哈哈哈哈哈。”

程硯眉頭一挑:“你還不信?”

林念初重重點頭:“信!我信!”

雖然這比喻有點夸張,但確實相信這妖孽一定有很多追求者,畢竟外形出眾,事業上也功,還有音樂特長,足夠吸引異的青睞。

“點播費夠了麼?”地看著他。

程硯垂眸瞧著,不滿道:“就拍個馬屁?”

林念初不服:“什麼拍馬屁?我是在說實話!”

程硯故意逗:“我要是不滿意呢?”

林念初冷冷地瞟了他一眼,猛然提起了手中的菜刀,“吭”的一下立在了案板上:“你說不說吧?”

程硯:“……”

真他媽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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