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下寧清不需要去洗臉,看清拉著的人是陸青堯,就瞬間清醒了。
陸青堯角帶笑,“你剛才兇了老小,他現在躲著你呢。”
過兩天就是他的妻子了,他看剛才迷迷瞪瞪的俏模樣,也沒多想,順手就過去了。
既然被他牽著,寧清要是掙開就太不給未來男人麵子了。
上輩子也是過幾個男朋友的,拉手親不覺得有什麽,可在這70年代,嗯,保守時代,牽手都會被人說的。
任慧卿從廚房中出來,就見陸青堯在井邊拉水,寧清低著腦袋,害地站在旁邊。
兩個孩子好,是願意看到的。
“青堯,你肯定沒吃飯吧?”
陸青堯笑道:“嬸子,我又過來蹭飯了。”
任慧卿掩笑道:“都快是一家人,想吃就直接過來吃。”
寧清洗了臉後,吃過飯就準備跟著陸青堯去鎮子上買一些服,算是嫁。
任慧卿在兩人臨走前,將寧清拉在側,嘀咕著:“一會出去,青堯要是拉你手,你不要拒絕,你兩快結婚了,更親的作也可以做。”
寧清傻了:“不會被紅兵拿去說嗎?”
“你和青堯都是要結婚的人,並不是耍流氓,等回來找公社給你們開個證明,你兩就算結婚了。”
任慧卿代著,就知道,要是不代這些,這傻姑娘估計要給未來老公不好看了。
寧清支吾點點頭:“哦,好我知道了。”
被媽媽當麵教如何談,兩輩子加起來快一百多歲的,不知道怎麽描述此刻的心。
有些好奇,是不是任慧卿當初也是這麽做,才把寧國安管得這麽嚴實?
果然是馴夫有道啊。
“青堯,一會你和三丫去舅舅家裏吃飯,正好把那邊的親戚走了。”
娘家離得近的,一會就走完了。
寧清應了聲,“中午之前能逛完嗎?”
現在已經是八點鍾,從這裏到鎮子上需要一個多小時,買那些七八糟的瑣碎以及服……怎麽可能逛完?
陸青堯見一副糾結的樣子,說道:“下午再逛也可以,我這次回來主要就是為了我們兩的事。”
想了想,不等寧清說話,他又問:“你下午有事?”
寧清噎聲,最後搖頭。
“沒事。”
……
去鎮子上完全是徒步,兩個小時後,他們才到了鎮上。
兩人率先進了國營商店,二樓是買服的地。
寧清看著清一單調的服,一點都不修,覺得腦殼痛。
這個時代的審,理解不了,興致缺缺地隨意走進了一家店,挑了一件灰襯。
陸青堯見興致不高,問道:“這裏麵如果沒有喜歡的,就不要勉強。”
寧清無所謂:“服都一樣。”說著,往陸青堯旁邊歪了歪,笑道:“還不如我做的好看。”
“這個多錢?”
賣服的人看了眼麵前的男,抿:“10。”
寧清扯一笑:“5,不然我們還是去別的地方看看吧。”
賣服的胖人沉思,這個料子是去年的,一直堆積著賣不出去,算了,就便宜了。
“好好好。”
陸青堯趁著胖人去拿服的時間失笑,“寧清同誌,你沒必要省這個錢。”
寧清臉一熱:“我又沒讓賠。”
要是讓任慧卿知道一件服花了陸青堯10,估計又要揍了。
人生昧履,砥礪而行。 晨曉,照歸路。 這篇故事送給你。 關鍵詞:初戀/排爆
傳聞帝國第一將軍沈晟風有個怪癖,不允許任何人肢體觸碰!而在某一天,不僅被人碰了,還睡了!傳聞帝國名流蕭家世代隻出將軍,而她蕭菁卻是個女兒身。隻得女扮男裝做個小士兵。沈家不能透露的秘密,所有人都不能接觸沈晟風的皮膚,因為會死。蕭菁卻一個不小心摸了個遍!沈家上上下下都深知,沈晟風的雙手猶如強硫酸,一旦接觸,屍骨無......
他是集團軍長,冷酷如狼,唯獨對她束手無策。自從那晚醉酒他親了她後,喬顏就明白了一個道理。她要征服這個男人,就得撩他、親他、上他!矜持啊羞澀什麼的,去它嘛噠!喬顏:“靳哥,我要吃肉。”穆靳堯:“紅燒,清蒸,水煮還是涼拌?”她瞟他八塊腹肌,“原味更好。”她問,“穆靳堯,你信不信有天我紅杏出牆?”他輕蔑一笑,“有我這堵牆,你能出的去?”
(穿書+重生+家屬大院+甜寵虐渣+先婚后愛+發家致富+身世之謎) 穿進年代文后,江曼成了書中男主的炮灰前妻。 開局就遭陷害,差點清白不保。 逃過一劫后,江曼表示這日子絕不能忍。 她一邊虐渣報仇,一邊考大學做生意。 極品小姑:鄉下來的土包子還想參加高考。 白蓮婆婆:女人就該在家相夫教子,找什麼工作。 綠茶女配:陸淮哥哥,她又窮又笨根本配不上你,只有我才最適合你。 面對各種嘲諷和質疑,江曼充耳不聞。 多年后,江曼手握各種大獎和證書出現在電視中,成為生意遍布全國的優秀企業家。 而她身邊那個曾經不茍言笑的高冷男主,也早已變成赫赫有名的寵妻狂魔。 眾人驚恐:他們這是惹到大佬了!
【破鏡重圓】+【久別重逢】+【雙潔】+【HE】+【相互救贖】【高冷刑警vs天才懸疑作家】 任歡歡回國不久,就被分手七年的前男友別停了車。 七年不見,他更冷峻了,身形筆挺,眼神鋒利,開口就是公事公辦的語氣:“本事見長阿!無證駕駛! 再后來,她的公寓里,他把她抵在書桌上,聲音低沉危險:“解釋一下,新書里寫著[想睡刑警前任的一百種理由]是什麼意思?” “歡歡想睡我?” 她以為他恨她,以為他有了新歡,卻不知道,他日日睡覺前都要看一次七年前她在密室里笑著解謎的照片。因為她是他的藥,沒有,會死! 他的抽屜里,鎖著她所有的小說,每一本都有密密麻麻的批注。 他的同事都知道,時隊有個不能提的前女友,一提就翻臉。 她以為重逢是巧合,卻不知,是他等了七年的機會。 他擅長破案,卻破不了七年前她的心結。 任歡歡也沒想到,為什麼每次都是在最狼狽的時候碰上分手七年的前男友,他比以前更無賴了,賴在她家不走就算了,還耍盡各種手段接近她。 男人三分醉,演到你流淚。 任歡歡的筆下寫滿完美犯罪,卻唯獨算漏了一件事: 她的刑警前男友,早就想親手“審”她了,還想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