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方圓所想的那樣,回到家中連澡都沒有去洗,在床上倒頭就睡,起初有幾通電話打過來,但均被方圓無視了,倒也不是不想接,只是腦袋和眼皮都是重重的,灌了千斤似得,上乏力的連翻的力氣都沒有了,只想睡,別的什麼也不想!
待方圓在睜開眼睛時,已經到了第二天晚上的十點多,掰著手指頭算了算,整整睡了二十個小時,刷新了上一的記錄,這個認知讓心生愉悅,直接洗漱換,直奔酒吧。
“方圓姐,你最近很久沒來了。”阿木第一眼就看見了走進的方圓,沖著招手倒了一杯威士忌給。
“工作有點忙。”
躁的音樂刺激著方圓的神經,覺得全的都沸騰了,跟著節拍晃來晃去的,果然還是酒吧最合的心意。
“工作再忙,也要放松放松自己啊。”
方圓端起酒杯一飲而盡,起走進舞池,大喊道:“你說的對!”
今天就是來放松的!
今晚的方圓不嗨,格還好,甚至可以用來者不拒形容方圓,無論是長得丑的還是長得帥的,但凡是向敬酒的,全喝了,不知道的還以為是這里賣酒的小姐呢。
結束散場時,竟還和一個金發碧眼的小哥哥一起走了,若無骨似得歪倒在他上,任由男人帶著走。
阿木看著,都驚呆了,什麼時候方圓這麼隨便了?
“去你家還是我家?”男人低頭瞧著方圓艷滴的紅,有很久沒有到這樣優質的人了。
“我家?”方圓挑眉,雙手杵著他的膛和他拉開距離,冷冷的勾說道:“你也配?”
在酒吧的那一瞬方圓的確是想和他發生點什麼的,就像栗暖說的對待多隨便啊,該無接軌才是,這樣為馬建哲守如玉又算什麼?
可這面前這男人上散發的惡臭香水味,以及放在腰肢上那雙不老實的手,讓厭惡,甚至有種想折斷他手的意思,而他油膩的說出你家還是我家這樣的字眼時,更是忍不下去了。
方圓值得更好的,像這種全都著惡臭氣味的男人,來給洗腳都嫌臟!
聞言,男人角掛著那抹邪氣的笑有些掛不住了,但還是靠近方圓,半威脅半導著:“那去我家!”
說這話,來拽方圓的手。
“誰要去你家啊,滾開!”方圓甩了甩手臂,卻被男人擒住的死死的,眉頭一皺,眸更加冷冽了。低吼道:“我讓你滾開!”
說著,將全的力氣都匯聚到了手臂,剛剛一用力,男人像是察覺出什麼似得,驀的放開了方圓,失去了鉗制的方圓形一晃,重重的跌了下去。
本就喝了不的酒,腦子有些暈暈的,這一摔更是好半響都沒有起來。
該死的,在心里怒罵!
“別掙扎了,乖乖的跟哥哥走,哥哥會好好疼你的,嗯?”
污濁的熱氣撲在方圓的臉上,讓一陣的作嘔,也沒控制哇的大吐起來,男人也沒有防備,就這樣被方圓噴了一臉,那場面簡直是無法用語言來形容。
男人尖大吼,氣的臉都猙獰了,也不顧什麼形象了,抬手就往方圓的臉上扇去,罵道:“臭表子,今天我不好好教訓你,你都不知道花兒為什麼這樣紅!”
吐過的方圓腦袋略微清醒一下,隨即就臉頰遭到了暴擊,腦袋嗡的一聲響,眼睛都冒了星星了。
想反抗,全就酸無力,只能怪誰,都是自己犯賤作死。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徐歲寧跟洛之鶴結婚的前一晚,陳律死死拽著她的手腕,顫著聲音說:“明明是我,先跟你好的。”愛情多不可靠,所以我最喜歡,夜里盛宴狂歡,白日一拍兩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