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的晚些時候,一輛裝飾致的馬車,緩緩駛城堡的院子里。
馬車停下后,一個穿著一黑長,戴著黑大禮帽的人,走下了馬車。
只見個子不高,卻站的筆。
腰背部得筆直筆直。
腳上的一雙高跟鞋,起碼有十公分高。
走起路來,卻如履平地。
“戈登夫人,您來了!我家伯爵夫人已經等候您多時了!”
管家看見了小個子人,立馬上前迎接。
“嗯!”
小個子人淡淡的應了一句,跟在管家的后,向著豪華的城堡走去。
原來,這位戈登夫人,正是蓮娜特意請回來,為和路易斯設計服的。
要說這位戈登夫人,當真是大羅的一個傳奇子。
出生于鄉野,卻自非常的聰明。
自小心靈手巧,擅長手工活。
尤其擅長做服。
長到十四歲的時候,去了一戶貴族家做仆,也就是戈登子爵家。
戈登子爵家的老太太,發覺了的天賦,便把放在了自己邊,讓給自己做服。
戈登夫人腦子天馬行空,時常有全新的點子。
設計出來的服,款式新穎,常常惹得眾人駐足觀看。
老太太穿上戈登夫人做的服,掙足了別人的眼球。
對這個手巧的仆,老太太越發的喜了。
后來,干脆就把嫁給了自己的小兒子,做自己的兒媳婦。
小兒子雖然不能繼承子爵的爵位,但是勝在得老太太寵,日子過得無拘無束,又什麼沒有力。
戈登夫人也是個不拘束的子,兩人一拍即合,婚后的日子,倒也過的和和的。
與老太太的小兒子婚后,戈登夫人便了大羅的傳奇。
區區一個農家,竟然因為自己巧的手藝,得了貴人的賞識,一躍為了貴族太太。
這太讓人震驚了!
哪怕是在開明的大羅,平民和貴族的差距,也是巨大的。
幾乎從未有平民子嫁貴族的先例。
而戈登夫人,不僅嫁了,而且夫家待還特別好。
不僅從不限制出行,還專門給配了馬車與車夫。
為了戈登夫人以后,在做服的道路上越走越遠,越發的進了。
凡是出自手的服,都異常的珍貴,惹得貴族們大打出手,爭相搶奪。
可以說,戈登夫人,就是時尚的風向標。
像戈登夫人這般炙手可熱的子,連王都邀請過,去皇宮為自己量裁。
今天,蓮娜之所以能把戈登夫人請過來,還多虧了路易斯帶回來的大齊的綢緞。
蓮娜特意派管家去找戈登夫人,帶了一匹綢緞過去。
戈登夫人看見一種全新的面料,果然好奇。
第二天,就直接登門拜訪了。
作為時尚界的領袖,戈登夫人對自己有著更高的要求。
凡是能夠提升自己水平的事,都會盡力去做。
如今,有一種全新的面料出現在了大羅,自然要來城堡一探究竟。
而對于蓮娜來說,能夠把戈登夫人請到自己家,也是一件特別有面子的事。
假如能請戈登夫人為自己做一件服,那麼自然能為所有人關注的焦點。
大羅的貴族們,誰不希能請到戈登夫人,為自己做一件服呢?
據說,戈登夫人的行程,都已經排到了三年以后。
而且的工作室,也不再接別人的單子了。
“戈登夫人,歡迎大駕臨!”
戈登夫人才走到城堡門口,蓮娜就趕來迎接了。
戈登夫人才進城堡的院子,就有機靈的仆去里面通報給了蓮娜。
“伯爵夫人,上午好!”
見到蓮娜,戈登夫人客氣的行了行禮。
“別那麼見外,直接我蓮娜就行。”
蓮娜親熱的說道。
戈登夫人卻朝蓮娜淡淡一笑,并不多說一句話。
其實,戈登夫人是個非常冷子的人。
除了做服,幾乎對所有的東西都不興趣。
對于人世故這一塊,更是懶怠理。
可以說,的天賦,都點亮在了做服這一方面。
“伯爵夫人,能領著我去看一看那些面料嗎?”
戈登夫人此行的目的,就是為了見識見識從大齊帶回來的綢緞。
那樣而順的面料,還是第一次遇見。
這樣的料子,如果穿在上,一定特別的舒服。
“來,跟著我來吧!”
蓮娜也不多說,領著戈登夫人就往一樓的右手邊走廊走去。
走到第三間房間,蓮娜停下了腳步。
把門一推開,里面擺的滿滿當當的,全部都是大齊帶回來的綢緞。
戈登夫人平靜的眼眸,立刻泛起了漣漪,很快就掀起了滔天巨浪。
沒想到,竟然會有這麼多款式的綢緞。
戈登夫人顧不上自己優雅的禮儀,直接沖進了房間里。
迫不及待的拿起綢緞,細細挲著。
鮮艷的紅、亮眼的橙、明亮的藍……
戈登夫人幾乎要把自己埋在五六的綢緞里。
“戈登夫人,你看看這塊布料!”
蓮娜拿起一個長條形的盒子,走到了戈登夫人面前。
當著的面,把盒子打開。
戈登夫人湊過去一看,眼睛都開始放了。
“我……能看一看嗎?”
戈登夫人抖著聲音問到。
“當然可以了。”
蓮娜毫不猶豫得答應到。
戈登夫人小心翼翼的從盒子里把布料取出來,了又,看了又看,不釋手。
那是一塊暗綠的綢緞,看去,似乎并沒有什麼不同。
但是細心一看,就會發現,綠的緞面上,藏著金的暗線。
那些暗線,繡了小朵小朵的荷花圖案。
在關的照下,若若現。
這樣的暗繡工藝,讓戈登夫人嘆為觀止。
“這實在是太了!”
戈登夫人看著自己手中的布料,如夢似幻,仿若置夢境。
從未見過這樣麗的布料。
“戈登夫人,我有一個不之請。能不能請你用這塊布料,為我做一條長呢?”
這塊布料,是路易斯專程從尋芳閣買回來,送給蓮娜的禮。
據說,這塊布料,足足耗時一年才織好。
“沒問題!”
戈登夫人毫不猶豫的答應了下來。
對于戈登夫人來說,沒有什麼能夠比得上,用罕見的面料做服來的更開心了。
而且,戈登夫人堅信,用這塊面料做出來的服,一定是職業生涯中最為功的一件服。
關於嫁給獵戶糙漢後她被寵成小嬌包:顧萌萌自打二次重生嫁給村裏獵戶後就收斂鋒芒,低調行事,終日沉迷與男色過日子中無法自拔。許是看不慣她這等清靜日子,今兒左鄰發現了玉璽要抄家,明兒娘家的教書師父成了太子太傅,後兒連路上撿的狗都成了皇親貴胄。顧萌萌思來想去的,晚上睡覺在相公耳邊吹風:“再這麼下去恐怕咱家也得被滿門抄斬了,咱們要不還是帶著公婆去深山老林住吧!”男色搖了搖頭反手擁住了她:“那娘子就為我生個兒子把這皇位繼承了就是。”**楚墨臨是當朝丹陽王,手握十萬大兵,坐擁十座城池,如此有權勢的他起兵造反,卻被那個鄉下來的太子砍下了頭顱!重生一世,他步步為營,早早部署,還親自麵見了這鄉下太子想給他個下馬威,誰知這一米九渾身肌肉的人對個弱質女流噓寒問暖,乖巧懂事,還言聽計從?等等,這女流不是他上輩子娶回來的王妃嗎?
隆豐二十三年,東宮太子已被廢五年,當年謫仙般的人物,幽禁皇陵,受盡萬般折辱。也是這一年,皇帝昏聵,追求長生大道,讓西廠閹黨篡了權。西廠督主薛恕,權傾朝野一手遮天,就連太子之位,亦能言語左右。宮中皇子們無不討好拉攏,盼他助自己登九五之位。…
【重生+宅斗+雙潔+養崽+追妻火葬場】溫嘉月重生了。 重生回她生下女兒的那一日。 小戶之女嫁入侯府,是她高攀,夫君沈弗寒更是郎艷獨絕,天資卓越,仕途一片坦蕩。 縱然他待人疏離冷淡,連她這個枕邊人也不例外,但成婚四年之久,溫嘉月以為他至少對她有情。 所以就算老夫人嫌她生不出孫子,小姑子蠻橫不講理,她也忍了,一心侍奉夫君,將侯府上下打理得井井有條。 未曾想過,沈弗寒竟與長公主有染,她和女兒慘遭毒害,落得個死不瞑目的下場。 重活一回,溫嘉月不伺候了,一心照顧女兒,只想避開禍事,不再重蹈覆轍。 至于男人…… 男人也配和女兒比? —— 沈弗寒總覺得他的夫人最近有些變了。 不再照顧他的飲食起居,不再關心他是否辛苦,那雙笑盈盈的杏眸也不再對他滿懷愛意。 沈弗寒不以為意,他志在朝野,絕不會被兒女情長所牽絆。 直到一次賞花宴,他瞧見溫嘉月與一男子相談甚歡,溫婉的臉上滿是傾慕之色,郎才女貌,好似神仙眷侶。 沈弗寒不動聲色地看了很久,花刺刺入掌心,也絲毫察覺不出疼來。